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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旺苍嘉川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08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1448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嘉川化工园区位于旺苍县中心城区西部嘉川镇,规划控制面积为204.5359公顷,范围包括现状煤资源综合利用版块、以及北侧拓展功能区;为科学利用工业用地,规范园区建设,旺苍经开区组织编制了《旺苍嘉川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可行性和公众参与性,切实保障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规划方案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征求市民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12月8日。

二、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三、反馈意见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人:米鑫荣

3.联系电话:0839-4315042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8日


《旺苍嘉川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旺苍嘉川化工园区位于旺苍县嘉川镇。东至槐树村槐树坝、西至自来村乔林湾、南至广巴铁路,北至寨柔村焦家堙,总规划面积为204.5359公顷。园区共分为两个区块,区块一为已建成区域,区块二为新增区域。其中,区块一位于园区南部。东至灯塔村视槽湾、西至和平村冒火梁,南至广巴铁路、北至和平村猫儿洞,面积为48.8786公顷;区块二位于园区北部,东至槐树村槐树坝、西至自来村乔林湾,南至和平村唐家沟、北至寨架村焦家垭,面积为155.6573公顷。

二、规划原则、目标

(一)规划原则:整体化原则、环境友好原则、综合效益最佳原则、资源节约原则、科学布局、综合开发原则、城市双修的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二)规划目标:园区以打造“旺苍县化工产业集聚发展区”为目标,是全县未来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新的增长极。

三、主要内容

(一)用地控制规划

规划区用地分为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以及其他保护区:

1.适建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且坡度小于 25%的地区。

2.限建区:规划区内除禁止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外的其他地区。包括自然山体、山林绿化区、重要生态维育区等。

3.禁建区:规划区内的禁建区包括东河和白水河河道保护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坡度大于25%的陡坡区,以及110千伏高压线、高压燃气廊道,高铁保护走廊、高速公路保护走廊等重要保护区范围,该区域内禁止任何建设。

4.其他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不在规划区范围内,在规划区北侧约4公里处东河大桥上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饮用水源保护条例》。

5.各类用地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严格依据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21版)执行。

地块

编码

性质

代码

地块面积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限高

停车位

配套设施

备注

m

个/100㎡

HG01-1

M3

141170.24

≥1.2

≥40%

10-20%

--

0.3



HG02-1

M3

141431.37

≥1.2

≥40%

10-20%

--

0.3



HG03-1

M3

149456.82

≥1.2

≥40%

10-20%

--

0.3



HG04-1

M3

147001.01

≥1.2

≥40%

10-20%

--

0.3



HG04-2

G2

5461.23

--

--

--

--

--



HG04-3

U1

13993.83

--

--

--

--

--



HG05-1

M3

61148.13

≥1.2

≥40%

10-20%

--

0.3



HG06-1

M3

54376.24

≥1.2

≥40%

10-20%

--

0.3



HG07-1

M3

52081.30

≥1.2

≥40%

10-20%

--

0.3



HG08-1

M3

59564.18

≥1.2

≥40%

10-20%

--

0.3



HG09-1

M3

62469.14

≥1.2

≥40%

10-20%

--

0.3



HG10-1

M3

89761.72

≥1.2

≥40%

10-20%

--

0.3



HG10-2

M3

107188.20

≥1.2

≥40%

10-20%

--

0.3



HG10-3

G2

2804.42

--

--

--

--

--



HG10-4

G2

1816.12

--

--

--

--

--



HG11-1

M3

89761.72

≥1.2

≥40%

10-20%

--

0.3



HG12-1

M3

191551.29

≥1.2

≥40%

10-20%

--

0.3



HG13-1

G2

1218.56

--

--

--

--

--



HG13-2

G2

1768.36

--

--

--

--

--



HG14-1

G1

6866.77

--

--

--

--

--



HG14-2

M3

397498.08

≥1.2

≥40%

10-20%

--

0.3


现状

HG14-3

G2

1534.30

--

--

--

--

--



HG15-1

M3

53474.15

≥1.2

≥40%

10-20%

--

0.3


现状

注:(1)停车位配建为个/100 ㎡计容面积;

(2)工业、仓储用地控制指标为区间控制指标;

(3)市政建设项目的地块控制指标按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

(4)现状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为地块重建改造时适用。

(二)用地布局规划

本次规划为嘉川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集中在规划范围内,公服基础设施与周边共建共享。规划区面积为204.535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202.5612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为1.9747公顷。

(三)道路交通规划

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和货物的最优运输效能为基础,通过各层次道路网络的构筑和交通设施的配置,构筑以常规公共交通为主导,以小汽车、自行车为辅助,以摩托车、出租车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性化、智能化、绿色低污染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树立经开区的示范形象。规划交通设施用地面积约12.985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6.41%。

(四)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化工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在旺苍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总体建设框架下,以区域统筹、片区共享的建设方式进行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

序号

类别

设施名称

规模

(公顷)

区域

备注

1



公服

设施

文化活动中心

1.4734

产业大道与兴旺大道交叉口处


2

文化广场

1.0239

3

配套商业中心

1.5489

兴旺大道(G542)与产业大道交叉口处

4

大型货运车辆停车场

0.5087

产业大道与园区大道交叉口处

规划区南侧

5



市政

设施

自来水厂

1.3994

杨槐路与横三路交叉口处

规划区东北部

6

变电站

0.2343

产业东路东侧

规划区南侧

7

储配气站

1.1517

产城大道与杨槐路交叉口处

8

污水处理厂

3.3601

兴旺大道与产业大道交叉口处

9

消防站

0.7816

产城大道与产业东路交叉口处

10

加油站

2处

兴旺大道(G542)与高速出口交叉口处

11

开闭所

3处

三个片区各1处


12

公厕

3处

三个片区各1处


(五)四线管制规划

1.城市绿线:本次规划绿线范围主要包括规划区内水系两侧的绿带及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的控制线。

2.城市黄线:本次规划黄线划定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给水厂、变电所、消防站等控制线。规划确定35kv高压线两侧按10m宽控制;110kv高压线两侧按15m宽控制,廊道宽不小于30米;220kv高压线两侧按20m宽控制,廊道宽不小于40m;500kv高压线两侧按25m宽控制,廊道宽不小于50m。污水处理厂、供水厂、加油站按20m宽控制;其余市政设施参照相关规定进行保护。

3.城市紫线:本次规划区范围内无“紫线”控制区域,但在区域开发建设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古迹、立即上报文物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

4.城市蓝线:“蓝线”指用于划定较大面积水域、水系、湿地及其沿岸一定陆域范围作为保护区的控制线。

四、主要图纸

1.区位关系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

3.地块编号规划图

4.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图

5.道路结构规划图

6.四线控制规划图

7.开发强度控制规划图

8.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