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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28 来源:高阳镇 点击量:693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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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

(一)职能简介

(二)重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名词解释

附表:旺苍县高阳镇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情况

说  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公开、督促检查、目标管理、行政效能等工作;负责文电信息、保密机要、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会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拟订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办理县人大、县政协涉及本镇的建议、提案,承担镇人大主席团的相关工作;负责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拟订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规划;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党委、政府办公室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建工作办公室(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站)。负责贯彻执行党建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织密建强党的组织网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侨台、群团、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对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和村(社区)干部选拔和培育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及活动阵地、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负责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党风廉政等建设工作;负责牵头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深化城乡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负责拟订城乡基层治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城乡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县级部门派驻行政执法力量和镇本级行政执法力量开展联合行政执法;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本级政府行使、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本镇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县级执法部门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基础性监管工作;提请镇党委、镇政府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行政执法监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相关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和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核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等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城乡生产生活秩序整治、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教育、科学、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运动)、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计划生育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学、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运动)、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保护、新闻出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工作和事业发展;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基本公共卫生、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无偿献血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社会救助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协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查处社会事务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村(社区)自治、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发展和监督管理社会组织;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经济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统计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发展和优势产业培育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经济建设项目;负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和城乡市场发展,推进商业体系和农村流通现代化体系建设;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为企业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法律服务;负责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专业统计、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承担项目建设的协调、管理和验收;负责扶贫开发统计和贫困人口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部门单位落实扶贫政策;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安全;负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强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医疗、生活等污染源头管控,组织大气、水体、土壤、固废等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查处生态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协助有关县级部门处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群众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群众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群众信访、社区戒毒、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司法调解、法律援助、流动人口管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多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处置群体性事件;负责协调公安、司法行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等相关领域突发事件的防范治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具有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综合防灾救灾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应急救援;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7.财政所。负责贯彻执行财政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和预算外收支预算,执行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和预算调整;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和预算外收支决算,对全镇财政资金进行综合平衡;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预算内和预算外各项收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村(社区)财务管理规定,负责村(社区)集体财务、债权债务和“三资”管理的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一是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强载体建设、阵地建设和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加大村级后备干部、新发展党员培养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为契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效能。

二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紧紧围绕“一心两翼四片”“一城一带四大板块”布局和广旺一体化发展格局。强化项目投资工作,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做好项目投资季度考评结果运用,加快推进黄高路、大茅坡精神文化园、云顶山茶园改造提升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与上级政府、部门对接,完成水晶坝东河专用人行大桥勘察设计,着力推动民生工程发挥实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惠农政策落实,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三是聚焦底线夯实基础。从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这条底线。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综合应急演练,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极端天气应对和消防等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扎实抓好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灾防治等工作。切实抓好非洲猪瘟、禽流感、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坚持“四早”原则,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使用健康码管理系统。突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综合防控,强化复工复产复学重点行业监督指导。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四是全面推动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常态化严抓疫情防控工作。从严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坚决扛起责任担当。全面压实“四方责任”,发动群防群治,加强网格化管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大力推进基本社会保障覆盖。加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优抚对象、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推进城乡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确保缴费率达到100%。切实加大平安高阳建设力度。继续推动依法治理工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保障综治工作人力物力财力,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切实抓好交通管理和道路整治,对森林防灭火、地灾防治、防汛抗旱、消防、危化品等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五是助推乡村振兴。下足乡村振兴“绣花功夫”,着力打造“温泉贡茶  康养高阳”。健全组织保障,以强阵地、抓班子、带队伍作为主要抓手,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壮大产业支撑,立足茶产业基础优势,加强宣传报道,增加茶叶附加值,提升高阳茶知名度和影响力,引领新发展绿茶200亩、黄茶300亩,完善东西部协作茶叶加工厂基础设施,打造以鹿渡村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园区。改善人居环境,抓实村庄清洁行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严守生态整治红线,筑牢生态屏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生共赢,力争创建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乡镇。

六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我们将通过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三资”管理金融服务合作和完善财务内审制度等工作,促进村集体经济规范化运转;通过成立高阳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带动、发展电子商务和鼓励支持各村发展劳务型、资源型、产业型等可持续经济,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发挥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作用。

(三)机构设置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55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1人,其中:公务员21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464.46万元。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117.6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3.38万元,主要原因基础绩效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111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7.6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111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03万元,占78.74%;项目支出237.59万元,占21.2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7.6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3.38万元,主要原因基础绩效纳入预算。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7.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1.3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12万元、农林水支出423.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3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7.6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3.3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基础绩效纳入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1.37万元,占43.0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65万元,占10.71%;卫生健康支出32.12万元,占2.87%;农林水支出423.17万元,占37.86%;住房保障支出61.31万元,占5.4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20.2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工资福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7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工资福利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38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补助。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7.9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1.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7.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40万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补助。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96.0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人员工资。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19.10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和离职干部补助和公共运行维护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1.3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0.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8.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71.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镇公务接待费预算9.2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减少2.4万元,下降20.69%。变化原因严格落实上级要求“过紧日子”措施,厉行节约。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费9.2万元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2022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变化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镇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3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变化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9.4万元,比2022年预算99.28万元减少19.88万元,减少20.02%,原因是县财力补助资金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237.5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221.5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6万元。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开展专业业务活 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 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 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 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 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 务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 (项):指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 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 务支出(项):指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 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方面的项目 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 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开展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 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 业务支出(项):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发 生的委托代理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四)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 训及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五)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  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 支出。

(十六)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 指中等职业教育相关支出。

(十七)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 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 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 (项):指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 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 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 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 险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 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 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 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 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 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 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三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 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 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 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