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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旺苍县东河镇民用爆炸物品库房项目用地规划及经济技术指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7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681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广元市广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旺苍分公司现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区位于旺苍县东河镇福临村5社,因G542绕城线路的建设对库区造成影响,需要搬迁,经企业请示各级管理部门,故新建了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区。用地位于旺苍县城北部,总用地面积为16666.69㎡,地块临四新村乡道,地块周边主要为山体。

规划修改背景

本次论证的项目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用地在旺苍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以外,结合周边现状,现需确定项目地块的用地性质和用地指标。因此,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编制旺苍县东河镇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用地规划论证。

规划修改内容

因炸药仓库的外部安全距离要求,须将值班室和雷管及炸药仓库保持200m以上距离分离布置,因此本次项目地块分为两个部分,总面积16666.69㎡。其中雷管及炸药库存区14333.41㎡,值班室区2333.28㎡。

本项目用地位置属于旺苍县城市规划范围外,本次规划论证要确定项目地块的地块界线、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内容,论证后2个项目地块的性质为三类物流仓储用地(国土用地海分类代码110103),面积共计为16666.69㎡。参考《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21版)中第2.2.13条的规定,确定2个地块的指标体系均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10%,建筑高度≤9米。 

规划论证结论

本项目不影响城乡规划的实施,不违背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地块论证后,对周边设施和居民的安全、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交通、城乡环境等的需求变化及影响较小。因此,本次调整方案可行。本次规划论证确定了项目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内容,最终确定了地块指标体系。

用地指标表

地块

用地性质

性质名称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m)

雷管及炸药库存区

110103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14333.41

≤1.0

≤10

≤9

值班室区

110103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2333.28

≤1.0

≤10

≤9

备注

2个地块地下空间开发深度和边界需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地下空间开发深度为10m,开发范围为退用地红线3m。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2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4月7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