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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5-04-08 来源:县委巡察办 点击量:145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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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1)

二、主要工作........................................(3)

三、单位构成........................................(4)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预算情况..................................(6)

(二)支出预算情况..................................(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1)

第四部分  县委巡察办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一)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职能简介

1.承担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的职责:

(1)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和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

(2)向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和工作总结;

(3)组织筹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起草会议文件;

(4)起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呈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和县委的有关请示、报告;

(5)对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办理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承担统筹推进县委巡察工作的职责:

(1)统筹推进县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乡镇(街道)、政府派出机构、人民团体、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察;

(2)研究提出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3)需要统筹的其他事项。

3.承担组织协调巡察工作的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选配县委巡察组干部;

(2)协调配合县委巡察组做好巡察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移交等工作;

(3)协调纪检监察、审计、政法等机关和组织、宣传、信访等部门(单位)及有关地方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4)需要协调的其他事项。

4.承担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职责:

(1)组织召开县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议;

(2)对县委巡察组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3)了解掌握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和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

(4)审核县委巡察组报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巡察报告、谈话情况报告、问题线索报告以及向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意见等材料;

(5)对县委巡察组移交、归档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6)加强县委巡察组之间的情况交流;

(7)需要指导的其他事项。

5.会同县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汇总巡察成果“件件有着落”情况。

6.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创新组织制度的方式方法,研究提出县委巡察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

7.推进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管理巡察工作专项经费和巡察机构固定资产。加强与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为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8.加强巡察工作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有效应对涉巡舆情。

9.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巡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10.加强县委巡察机构党组织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强化作风建设。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为完成中心工作提供政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政治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围绕《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板块轮动,均衡合理安排巡察任务和巡察对象,2025年计划开展两轮常规巡察,全覆盖进度率达90%以上,并对第三轮、第四轮巡察开展巡察“回头看”。深入学习贯彻李希书记在对村巡察工作推进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到2025年底,对村(社区)巡察进度达100%。二是持续深化联动贯通。加强年度巡察工作计划与市委巡察机构沟通对接,实现市县巡察任务、巡察对象有机衔接、贯通协调。构建“巡察+”联动模式,拓展巡纪联动深度、提升巡组(宣)联动精度、加大巡审联动力度,加强巡察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三是持续加强规范化建设。持续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制度“废改立”工作。努力健全完善巡察信息化建设,实现全面、全程、全员应用巡察信息化系统,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办组一体化建设和支部建设,配齐巡察办人员力量、健全巡察人才库建设、强化巡察力量模块化保障,持续提升巡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锻造政治本领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三、单位构成

县委巡察办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旺苍县委巡察机构成立于2016年9月,组成模式为“1+1+4”,即1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1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巡察办),4个县委巡察组。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4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离退休1人,实有在岗巡察干部18人,其中公务员15人,事业人员3人。县委巡察办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综合股、督办股、巡察股、巡察信息中心,“三股一中心”。固定资产原值总额66.17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县委巡察办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巡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巡察办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359.8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1.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走一名干部和退休一名干部,导致运行经费、人员工资和保险费减少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5年收入预算35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9.8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5年支出预算35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88万元,占83.33%;项目支出60万元,占16.6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59.8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1.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走一名干部和退休一名干部,导致运行经费、人员工资和保险费减少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9.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9.8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1.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走一名干部和退休一名干部,导致运行经费、人员工资和保险费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13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9万元,占8.78%;卫生健康支出10.96万元,占3.05%;住房保障支出22.19万元,占6.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03.7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差旅费、党组织活动、工会费、福利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开展。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9.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及保险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1.5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25年预算数为1.6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0.96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2.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9.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3.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46.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无公务车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县委巡察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7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25万元,减少13.36%。主要原因在2024年的基础上调离1人和退休1人,相应工作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车补)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县委巡察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委巡察办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县委巡察办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359.8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253.11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46.7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60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指单位的巡察专项业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人员工资、保险等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县委巡察办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