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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4-07 来源: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 点击量:154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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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政策、措施;提出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

2.统筹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研究拟定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维护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负责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

4.制定全县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统筹、组织、参与全县及省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县政府举办各类投资合作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接待工作;建立与外来投资者联系渠道;统筹全县重点产业招商。

5.督查、评估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跟进机制和服务措施;承担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和日常工作。

6.负责联系和协调在其他省(市)设立的广元(旺苍)商(协)会;负责外地企业在我县设立非经营性机构的联系和协调;负责友好地区及单位的联络工作。

7.负责全县投资促进网站建设,加强与国内外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资动态,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科学的招商引资决策依据。

8.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统计和编报工作。

9.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和协调工作,受理并协调解决外来投资者投诉的有关事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宣传工作。负责联系旺苍经济开发区、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招商引资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2024年重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县六大产业,大力实施“招商引资攻坚年”活动,组建招商战队,充分利用本土企业家力量,分区域开展驻点招商引资和委托招商,不断增强招商引资企业发展动能。在全县上下形成“大招商、招大商”的良好局面,2023年力争新签约和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分别达到18个以上,引进市外到位资金93亿元以上。

1.瞄准五大方面“招商”。一是新型工业方面。按照“突出项目、做强企业、壮大产业、提升园区、转型升级”要求,围绕“1+4”产业新体系,以尚武家居产业园、嘉川煤化工园区为依托,重点招引建材家居、食品饮料、清洁能源和新材料项目,力争引进家居生产企业15家以上,引进品牌家居龙头企业1-2家,清洁能源企业5家,数字经济企业4家。二是文旅康养方面。紧扣红城、绿谷、茶乡、古道、恐龙“五张名片”,以创建米仓山大峡谷国家5A景区为龙头,招引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开发建设“大曾家山片区旅游度假区”、中国红军城—木门景区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园等项目。三是特色农业方面。立足“1+3”农业产业体系,突出建设米仓山茶全链条百亿产业集群目标,重点招引夏秋茶、杜仲、核桃、道地中药材等农特产品基地建设及精深加工项目,着力招引汉唐贡茶文化体验园等一批特色农业项目。四是城市建设方面。按照“一城一带四大板块”规划布局,重点推进大中坝高端商业综合体、星级酒店、水上乐园、智慧停车场和物流集散中心等项目。五是乡村振兴方面。搞好精准帮扶和乡村振兴有限衔接,着力现有产业特别是黄茶产业园的招商,促进产业变产品、产品变奢侈品,实现一、二、三产业循环发展。

2.狠抓三项工作“引商”。一是狠抓策划包装。联合产业招商成员单位,对全县适合社会资本投资招商类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招商引资动态项目库;依托产业招商推进机制,邀请自然资源局、环保局、经信科局和经开区等部门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可行性高的项目进行集中论证,确保在选址、环评、供地等方面不受制约。二是狠抓宣传推介。依托知名企业(四川)行、西部投资洽谈会、东西部协作、区域合作、异地商(协)会5大平台开展节会招商;计划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经济区等地举办推介会,全年开展专题招商2场以上;运用H5、抖音等现代传媒手段,围绕我县基本情况、优势资源、优质项目和工作动态制作一批适合手机分享和展示的宣传资料,进一步推广和优化“投资旺苍”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发布,屏对屏沟通,创新开展网络招商。三是狠抓信息捕捉。充分发挥驻外招商四大战区6个战队的“前沿阵地”作用,按照产业类别对驻地项目信息进行全面筛查,建立驻外招商工作台账,定期检查考核;强化与成都旺苍商会、广东旺苍商会、北京旺苍企业商会等商(协)会的合作,充分发挥商会企业家的行业和人脉资源优势,广泛捕捉项目信息,积极开展企业家来旺考察活动;分行业定期与在旺企业家进行座谈,广泛宣传我县投资政策和项目信息,鼓励他们介绍企业家到旺投资兴业;选择一批招商顾问,开展委托招商,探索招商引资市场化、社会化。

3.练好三样内功“稳商”。一是完善产业链条。在围绕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招引的同时,对产业链的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同步招引。加大对家居建材链上的原料加工、外包装生产、尾料加工等企业的招引力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二是持续跟踪服务。对落地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机制,明确专人与企业保持常态化联系,听取投资业主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梳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当好企业“娘家人”;坚持企业合理诉求“马上办”、“限时办”、“协助办”。三是提高人员素质。将每周五下午确定为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商务接待、项目谈判等方面的知识,及时了解产业政策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方面的变化,适时开展模拟招商,不断提升机关干部专业能力。

4.落实全员责任“富商”。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职尽责,各级领导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定期深入一线等工作,全力服务招商引资企业发展。二是持续强化运行调度。科学制定目标,坚持“月调度、季分析”,动态掌握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迅速提升工作能力,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深入研究经济政策,尽快成为招商引资工作的行家里手。三是强化要素保障。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优化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过程管理,逗硬考核奖惩。打造诚信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不断优化要素保障,规范执法行为,全心全意服务企业发展。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9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7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32.58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旺苍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583.81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583.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3.8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58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81万元,占33.7%;项目支出 387万元,占66.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83.81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3.8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7.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3.8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增加13.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7.07万元,占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6万元,占3.8%;卫生健康支出8.35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16.12万元,占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 招商引资(项)2025年预算数为38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2025年度招商引资相关活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商品服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2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8.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缴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16.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6.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变更,公务接待减少,商务接待增加。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旺苍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旺苍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旺苍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00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00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00元。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387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87万元。涉密项目0个,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