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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4-08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144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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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制定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等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乡规划管理。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相关监督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配合国家对县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市场秩序、测绘基准和系统。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旺苍县林业局(简称县林业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筒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九)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上级地质灾害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3.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主要工作

2025年重点工作:2025年,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将秉持新发展理念,砥砺奋进、攻坚克难,说干就干、干就干成、越干越好,全力开创自然资源管理新局面,阔步开启自然资源事业新征程,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坚实力量。

(一)全面开展耕地保护提质活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前谋划实施2025年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全面推行田长负责制,构建起县、乡、村、网格员四级田长制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县级指导、乡镇统筹、部门参与、田长落实”的耕地保护新格局。重点对已整治复耕地块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及早保苗补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确保整治恢复耕地有序稳定利用。

(二)科学开展规划体系建设活动。高质量编制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针对重要城市节点开展城市设计研究,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科学遵循。加快推进木门镇三合村等7个村规划编制报批,切实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同时,全面加强规划管控管理,坚决落实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切实推进城市规划、集镇规划、乡村规划管理实施科学有序。

(三)深入开展重点项目攻坚活动。一是扎实开展补充耕地项目攻坚。积极向上沟通衔接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新政策,待补充耕地项目设计、实施、验收技术标准相关政策明确后,加强与林业、农业等部门对接,积极谋划实施补充耕地项目,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指标保障。二是强化项目包装入库。提早谋划项目实施,对16个已入库的地灾项目,跟踪做好1000万元项目资金的预审工作,力争在2025年落地实施。持续做好白水、燕子等12个增减挂钩项目区立项工作,预计实施规模1500余亩,力争产生节余指标1000余亩。

(四)扎实开展要素保障提升活动。一是重点做好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煤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区等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预计征收土地1000亩,拆迁房屋200栋8万平方米。加大《征地征收房票安置办法(试行)》宣传力度,切实拓宽征地征收和补偿安置渠道,积极引导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二是增强矿产资源保供能力。制定2024年剩余5宗市级出让矿业权出让计划,力争2025年出让矿业权5宗以上。全面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持续推进财政投资开展调查评价、资源勘查等工作,全面摸清县域内矿产资源家底。强力推进矿产资源扩储增产,对整合条件达不到中型及以上矿山淘汰退出,逐步改善矿山“小、散、乱”现象,真正做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三是切实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化推进“四个一批”等项目建设、确保能源、交通等重点项目用地应保尽保、能保快保。有效推进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积极落实用地指标,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全年收购储备国有土地1000亩,出让土地500亩,实现土地出让收益3亿元,申报土储专项债5亿元。

(五)强力开展督察执法强基活动。一是持续加强日常动态巡查监管。联合属地乡镇和自然资源所力量,组建巡查管护队伍,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矿山巡查网格化监管,将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地块、矿山,实行常态化巡查、全区域监管,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力推进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按照省、市两级相关要求,采取完善用地手续和拆除复垦相结合的方式强力推进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及时梳理堵点难点,全力攻坚克难,力争在2025年实现存量违法用地清零;重点关注G5京昆复线、S411、三合水库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督促业主合法合规用地,确保在卫片图斑下发前消除违法状态。三是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开展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和2024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厉查处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提高案件查处震慑力度。

(六)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活动。坚定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刻汲取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教训,从揭示的负面典型案例出发,深刻检视反思。对已完成治理销号的矿山开展常态化管护,持续巩固生态修复质效;对未完成的矿山企业按照“一矿一策、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分批分类加快治理。逐步形成在建、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等“新老问题”统筹解决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格局。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总编制172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5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5名)。在职人员总数158人,其中:公务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0人)。固定资产总额393.67万元。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5年收支总预算55538.0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8443.12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收入预算2776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69.02万元,占9.2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200万元,占90.75%。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支出预算2776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1.84万元,占8.97%;项目支出25277.18万元,占91.0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5538.0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8443.12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69.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200万元;支出包括: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47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52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9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1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69.0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减少565.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万元,占1.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81万元,占13.81%;卫生健康支出97.47万元,占3.7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93.62万元,占73.72%;住房保障支出188.13万元,占7.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03.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50.8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5.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2.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65.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及参公职工工资发放及单位日常运行。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48.76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经费及党组活动经费。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179.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发放。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 历史名城与古迹(项)2025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恐龙化石遗迹调查和发掘。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88.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91.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40.24万元,主要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51.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520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旺苍县自然资源局下属局机关为0。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1.6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15万元,增长0.0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旺苍县自然资源局无车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4个,涉及预算25528.7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293.7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7个,涉及预算25235万元。涉密项目0个,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及参公职工工资发放及单位日常运行。

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经费及党组活动经费。

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发放。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 历史名城与古迹(项):主要用于:恐龙化石遗迹调查和发掘。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