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1)
一、基本职能....................................(1)
二、主要工作....................................(3)
三、单位构成....................................(3)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3)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9)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11)
一、部门收支总表 ...............................(12)
二、部门收入总表................................(13)
三、部门支出总表................................(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15)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16)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17)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18)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19)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2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22)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23)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4)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5)
第一部分 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护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和珍稀自然遗迹,维护生态平衡。进行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各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工作。
2、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研工作;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前提下,开展旅游开发及林场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开展自然保护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共管;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国内外交流合作;
二、主要工作
2025年,我中心将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党建为引领,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定践行“两山”理念,以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为宗旨,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着力推进保护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科研系统化、监测常态化、教育服务化、游憩知识化、社区现代化建设,实现保护区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持续推动保护区发展。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污染防治“八大攻坚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推进生物多样性生态屏障建设,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全力推进保护区内防火应急通道建设,不断提高森林防灭火能力,确保保护区生态安全。
(二)持续提升科研宣教能力。依托米仓山自然保护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教育功能,加大院校合作,全力打造科研监测平台,加快水青冈研究中心建设,完成科研宣教中心提升改造,持续开展保护区森林大样地建设工作,并建设一支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具有专业教育背景的生态科普宣传教育队伍。
(三)全面助推乡村振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米仓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和景区提升改造等项目,扎实开展“聚焦民生·守护民心”行动,帮助米仓山镇元山村积极争创市级、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落地落实。
(四)全力抓好项目谋划和实施。以四川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及启动新的一轮总体规划为契机,全面谋划保护区资源保护、科研、自然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项目储备力度,为保护区下一步资金投入奠定基础。加快推进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中央预算类投资项目的实施,完成2025年资金使用方案的编制与谋划,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保护区全面发展。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9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4411.75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 8365374 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103655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加了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新建防火通道10000000元;将2024年度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3900000元纳入2025年度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836537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8331374元,占99.5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数34000元,占0.4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8365374元,其中:基本支出3019254元,占36.09%;项目支出5364120元。占63.9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8365374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103655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313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40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747元、卫生健康支出116992元、节能环保支出46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34000元、农林水支出2967303元、住房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65374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103655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3137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747元,占5.02%;卫生健康支出116992元,占1.40%;节能环保支出4600000元、占55.21%;农林水支出2967303元,占35.62%;住房保障支出229332元,占2.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2025年预算数为111972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5年预算数为305775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25年预算数为11699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节能环保(211)自然生态保护(21104)生态保护支出(2110401)2025年预算数为46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20801)用于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6.农林水(213)林业和草原(21302)一般行政事务支出(2130202)2025年预算数为28315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
7.农林水(213)林业和草原(21302)一般行政事务支出(2130204)2025年预算数为293898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8.农林水(213)林业和草原(21302)事业机构支出(2130204)2025年预算数为2967303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5年预算数为229332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19254元,其中:
人员经费278545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3379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2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2辆(或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在保护区内开展自然环境和各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工作。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均为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34000.00元。其中安排鼓道源土地租金34000.0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3798元,比2024年预算220590元增加113208元,增加51.32%,原因是人员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元。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5274435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612120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8315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4634000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农林水(213)林业和草原(21302)一般行政事务支出(2130202):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
(六)农林水(213)林业和草原(21302)事业机构支出(2130204):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农林水(213)林业和草原(213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13234):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城乡社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20801):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211)自然生态保护(21104)生态保护(2110401):指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211)自然生态保护(21104)自然保护地(2110406):指用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勘界、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研、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