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概况4
一、基本职能 5
二、主要工作6
三、单位构成 6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8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0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1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1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2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2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4
第四部分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17
一、部门收支总表 18
二、部门收入总表18
三、部门支出总表1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8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18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18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18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18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8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18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8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18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8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18
第一部分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制度。
2.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和现场管理服务,承担县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
3.按规定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对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机构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实施评价。
4.按有关规定查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负责对进入县级交易服务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管理和服务;受委托依法承担有关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服务工作。
5.参与全县进入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综合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和中介机构库的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现场行为公开制度,开展场内信用信息记录、评价并对外发布。
6.参与对县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政务服务开展情況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效益评价、评估工作,为相关行业部门监管提供协助。
7.负责按规定实施现场秩序管理和监督工作,记录、制止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职责分工移送处理违法、违规人员。
8.承担县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
2025年重点工作:一是提升各方交易主体的满意度:健全采购文件内部审核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文件内部会审,提升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服务端口前移,为采购人解读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并协助采购人规范确定采购需求,切实提高采购需求质量;及时有效做好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回复工作,有效减少供应商质疑、投诉和流标现象。二是探索创新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在常态化开展全市区内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基础上,积极探索跨市级、川渝地区政府采购远程评标工作;创新打造工位式分散评标室,配备独立专家抽取室,实现工位物理阻隔,确保评审专家全程独立保密参与项目评审及时归移交档政府采购电子档案工作。三是持续推进互联网+交易信息发布。加强同软件运维公司的对接,优化国有土地挂牌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发布《成交确认书》,真正实现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线上跑路,进一步探索农村产权进场交易。四是优化公共资源小额超市运营系统。修订完善《旺苍县公共资源小额超市管理办法(试行)》机制体制,规范小额超市项目内部管理流程。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2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25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0718234.18元。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5年收支总预算4460143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8910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小额超市工作,项目经费随之增加;在职人员调资,工资和各类保险费用相应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446014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6014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4460143元,其中:基本支出3651143元,占82%;项目支出809000元,占1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460143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8910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小额超市工作,项目经费随之增加;在职人员调资,工资和各类保险费用相应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60143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487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729元、卫生健康支出152742元、住房保障支出29679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60143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08910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小额超市工作,项目经费随之增加;在职人员调资,工资和各类保险费用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4875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729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152742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96797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985875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务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2900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维护费、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服务费、小额超市平台运行费、交易服务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39572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保险缴费用。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15274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5年预算数为29679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51143元,其中:
人员经费333298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目标奖、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1815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何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8090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800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629000元。涉密项目0个,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