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单位概况 1
一、基本职能 1
二、主要工作 2
三、单位构成 3
第二部分 2025年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预算情况说明 4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5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6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7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7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9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表 11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单位概况
(一)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指导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二)统筹指导全县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三)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四)指导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负责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审核。协调推动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转型发展,调查研究相关重大问题。
(五)指导全县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六)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协调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七)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两企三新”党的建设。用好两新工委运行规则,健全县委两新工委+25个成员单位+17个行业党委+94个党组织的组织领导体系,全面提升两个“两个覆盖”质效,全覆盖开展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造茶产业集群党群服务中心等一批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两新党建品牌;强化新就业群体关心关爱,联合县总工会、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打造2个以上新就业群体休憩驿站。二是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沟通协调,注重协同发力,在基层治理中实现由“单打独斗”转变为“联动用力”;高质量完成6个城乡社区治理“特色创优”项目,打造一批社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样板;用好用活镇、村(社区)社工服务站(室),大力孵化和培育社会组织,全面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凝聚基层治理活力。三是持续推进基层减负赋能。持续破解“小马拉大车”基层治理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全县村(社区)“滥挂牌”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确保工作成效不反弹。四是全面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招录一批社区社会工作者,力争在村(居)换届全县社区社会工作者达到每万人18名社区工作者的总体比例;五是扎实有序推进村(居)换届。高质量完成2025年全县村(居)委换届工作;六是做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统筹指导信访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完善志愿服务制度体系,指导各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活动。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5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8人,其中:公务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8.37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472.5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收入预算472.5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0万元,占63.4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57万元,占36.52%。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支出预算47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7万元,占24.39%;项目支出357.3万元,占75.61%。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72.57万元,由于是新成立单位,与上年无增减。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2.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6.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2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2.57万元,由于是新成立单位,与上年无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78万元,占8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1万元,占7.01%;卫生健康支出4.76万元,占2.76%;住房保障支出8.92万元,占5.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8.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7.3万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党建经费用于5个两新党委、1个两新党总支、74个两新党支部84个新党组织书记补助、“两企三新”党建工作以及党建引领党建治理等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1.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事业绩效、基础绩效等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9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3.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无对比,原因为我部是2024年新成立单位。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下属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99万元,由于是新成立单位,与2024年预算无增减。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预算472.5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101.28万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3.9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357.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社区特色创优项目管理工作、“两企三新”党建工作、“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党建引领党建治理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