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旺苍县国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旺苍县国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4-10 来源:国华镇 点击量:161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3页                                        

一、基本职能                                    3页

二、主要工作                                    4页

三、单位构成                                    5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6页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6页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6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0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1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1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1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3页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17页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保障、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主要工作

2025年重点工作:2025年我镇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抓实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加快建设“产业兴、生态优、乡村美、百姓富”的“商旅重镇·山水国华”。

1、着力打好特色“产业牌”,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巩固提升现有中药材产业质效,持续壮大产业规模,按照“千亩村,万亩镇”的发展思路,坚持“三园联动”示范带动群众发展中药材种植产业,着力打造“示范基动地+千亩示范村+规模种植户”新格局,壮大村集体经济。

2、着力补好短板“基础账”,奏响和美乡村“奋进曲”。持续配合做好S301建设,加大项目投资力度,补齐辖区道路交通、水利、天然气、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短板。

3、着力挥好党建“指挥棒”,激活社会治理“新动能”。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常态化推进作风纪律整顿、安全生产、基层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

4、着力办好群众“心头事”,共画为民服务“同心圆”。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落实好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办好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和各类民生实事。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国华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63名,其中行政编制28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32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5人,其中:公务员26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16.54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1291.62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国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1291.6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1.6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国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29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0.48万元,占71.27%;项目支出371.14万元,占28.7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国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91.62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国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91.6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4.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94万元,占40.25%;国防支出2万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137.37万元,占10.64%;卫生健康支出33.7万元,占2.6%;城乡社区支出2.9万元,占0.22%;农林水支出532.35万元,占41.23%;住房保障支出63.36万元,占4.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项)2025年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83.0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61万元,主要用于:常态化扫黑除恶及纠纷一地办和乡镇警助工作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20.1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等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万元,主要用于: 基层妇儿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8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及保险公积金。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食品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武装工作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12万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生活补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49.7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行政及事业离退休人员基础绩效目标奖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4.4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5.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8.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经费。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场镇垃圾清运费。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77.3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保险缴费等。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49.58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生活补助及保险缴费、农村公共运维经费、村办公经费、村社区综合服务经费等。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其他公用经费。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3.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国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0.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8.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2.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国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国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国华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旺苍县国华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2.3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52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旺苍县国华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旺苍县国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旺苍县国华镇人民政府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7个,涉及预算1291.6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808.14万元;运转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482.0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4万元。涉密项目0个,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人大会议(项):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人大监督(项):指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各级人大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 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出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 (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食品安全监管(项):指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十三、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