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旺苍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单位概况…………4
一、基本职能 ……………………………………………5
二、主要工作 ……………………………………………6
三、单位构成 ……………………………………………8
第二部分、202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9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0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1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2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2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3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4
第四部分 旺苍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单位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16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旺苍县国有资产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一)旺苍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县国资事务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管理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事务性工作。
2.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依法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
3.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执行方案;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对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工作事项,确保资产运行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能。
7.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我县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金融工作部署。指导地方金融业改革与创新,促进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负责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推进资本市场发展;推动产权交易规范发展;协调推进重大金融项目招商工作。
8.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三农”的激励机制。负责联系驻县金融监管机构、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引导、协调、鼓励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实施县政府对金融机构的目标考核。负责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工作;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县级国有企业的融资工作。
9.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
2024年重点工作:
(一)国资国企工作。
1.国企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中心党委共集中学习8次、专题研讨4次。下属企业党组织共集中学习32次、专题研讨32次;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新成立县属国企党支部4个,配备党支部书记4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选树“党员先锋示范岗”5个、成立“党员先锋队”10个,积极推动县水发公司党支部创建“碧水先锋”党建品牌;全力聚焦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干部培训班、县属国有企业党员兜底培训班,常态化开展国有企业后备干部人才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举办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班,与县检察院联合召开“检察护企”联席会议,积极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纪律作风和“清廉国企”的全面建设。
2.国资国企改革。一是出台《旺苍县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台账》,目前正按工作清单逐项推进落实,力争年内完成70%的改革事项。二是完成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县域国有资本布局,整合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公司及乡镇供水站、污水处理站,目前已完成3家公司合并以及21个供水站、24个污水处理站的清产核资、人员接收、变更出资人等工作。三是全面启动产权登记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撤并乡镇资产和城区公租房、安置房门面房的产权登记工作,持续提升资产资源利用率。目前,已完成大中坝公租房门面、万家乡政府办公楼等资产的产权登记。四是成立两家全新县属国有企业,弥补了我县国有企业在建材及商贸产业板块的短板,加快实体化转型发展。
3.项目投资。截至12月底,县属国有重点企业完成固投8.26亿元,县兴旺国投公司、县城发展公司分别完成固投6.06亿元、2.2亿元。重点项目支撑作用明显,县属国有企业承担省市县重点项目17个,总投资130.5亿元。米仓山大峡谷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识标牌建设项目、旺苍县城区停车场项目、旺苍县县城自来水改扩建工程建设工程等一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旺苍县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持续推进中;共储备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旺苍县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71个,计划投资金额58.10亿元。
4.财务监督。对县属国有企业定期开展财务监督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县属所有国有企业,包含企业本部及所属各级子公司,全年自查28家,抽查8家,检查12次;检查内容包括财务制度建设与执行、会计核算准确性、财务报表真实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风险管理等方面。通过检查,发现并纠正财务处理不规范问题若干个,有效规范了企业财务行为,降低了财务风险。
5.考核评价。完善国有企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结合企业功能定位和行业特点,建立由市场表现、资产质量、经济效益、社会责任、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大任务等新的评价指标体系。新增收入保障(包含国有资产变现和土地基金收入)、经营性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企业改革专项考核指标,使考核更加全面、科学;加扣分项指标内容更全面、广泛,以企业自身发展和围绕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为核心,涵盖招商引资、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债务风险防控、表彰、安全生产、工作整改、改革等重点工作事项。
(二)金融服务工作
1.项目融资总体情况。截至12月底,我县已推进完成融资项目12个,总融资额为52.85亿元,已放款18.19亿元,剩余额度34.66亿元,目前,我县正在推进项目共计10个,计划总融资额为34.38亿元。
2.金融服务目标任务。截至12月底,全县各项存款余额258.02亿元,较年初增长21亿元,同比增长8.25%;各项贷款余额155.98亿元,较年初增长14.36亿元,同比增长13.95%;1-9月,银行机构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实现3.7亿元,同比增长15.84%;全县14家保险公司共完成保费收入5173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完成全年保费收入的100%。
3.非法集资防范宣传。6月,全县开展了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8月,印发《旺苍县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准确、动态排查掌握本辖区涉非风险底数。
4.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成立检查组,深入各地方金融机构开展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查询社保缴纳记录、纳税记录、工商变更信息等方式,摸排掌握地方金融组织相关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金融机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联合上级部门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佳铭小贷公司和众鑫典当行,劝其积极主动退出。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5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0.32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167171969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0807618元,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大幅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167171969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5969元,占3.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6386000元,占87.5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5770000元,占9.43%。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67171969元,其中:基本支出2065969元,占1.24%;项目支出165106000元,占98.7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7171969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0807618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大幅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596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6386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157700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845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822元、卫生健康支出87579元、城乡社区支出146386000元、交通运输支出28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67116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77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15969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876382元,主要原因是大两镇两汇村道路扩宽硬化项目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5969元,占33.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822元,占4.44%;卫生健康支出87579元,占1.75%;交通运输支出2850000元,占56.82%;住房保障支出167116元,占3.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588452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国企管理和金融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2822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7579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款)公路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2850000元,主要用于:大两镇两汇村道路扩宽硬化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67116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65969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817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8779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单位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4638600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577000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旺苍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旺苍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我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旺苍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165106000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65106000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类)城乡社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务(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用于其他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类)国有资本经营(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指反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类)国有资本经营(款)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项):指反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战略性组织、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投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等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