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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4-10 来源:木门镇 点击量:158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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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概况4

一、基本职能5

二、重点工作6

三、单位构成8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9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1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1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4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5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6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6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8

第四部分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23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重点工作

2025年重点工作:一是深入探索红色元素、讲好红色故事,打造茶乡木门“红色新亮点”。立足我镇“一地一园一村”区域发展优势,抢抓博旅国际联盟“国际知名旅行商 走进旺苍”旅游专线考察、省级五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红色美丽村庄建设有利契机,全面挖掘、整合境内茶叶文化、红色文化、川北民俗文化等,包装精品红色研学课程,实现景区有人气、文化有底气,全面提升景区的美誉度、影响力、吸引力,力争将柳树村创建为省级红色研学基地。

二是提升茶乡特色品质、建设特色茶乡,绘就生态种养名镇“新画卷”。依托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旺苍县茶叶科创中心载体平台,以“绿色生态、以种定养、种养平衡”为主基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思路,采用“茶—沼—畜”、有机肥+水肥一体化、自然生草+绿肥等发展模式,示范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茶沼畜”种养循环闭合体,茶元村投资40万元的粪污发酵基地已建设完成。目前为止,全镇茶园面积达31335亩,其中黄茶(中黄1号)10400亩,绿茶20935亩。

三是构筑精品旅游线路、创设精品行程,引领茶文旅小镇“新风貌”。紧扣“茶文旅融合发展区核心镇”发展优势,按照园区茶产业“一库三园五中心”整体发展布局,统筹“一心两带四区”战略规划,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将镇内四大茶产业集中发展区连点成线、连线成带、连带成环,2025年计划种植黄茶120亩,绿茶150亩。同时,大力发展生态采摘、农户体验、生态观光、美食民宿为一体的休闲乡村旅游,打造1条以上的精品旅游线路。

四是强化粮食安全战略、保障粮食稳定,实施有机粮油园区“新行动”。坚持“1+3”产业发展路径,狠抓粮食安全生产,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企业参与”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木门有机粮油示范园区建设,将高标准农田建设2个村(石垭、盐井)和亚行贷款项目2个村(飞凤、双山)集中纳入粮油示范园区建设,将改土区域打造为粮油示范片,将红旅路周边打造成粮油示范带,结合撂荒地整治,将2900余亩复垦土地“应种尽种,满栽满插”,实现良田良制、良种良法的有机结合。2024年全镇完成粮食播面58247亩,实现总产量24852吨。其中:大春粮食播面43587亩,实现总产量20374吨;小春粮食播面14660亩,实现产量4478吨。持续抓好畜禽恢复生产,2025年计划新建规模养殖场2个以上,培育肉牛羊养殖企业1家。

五是激发古镇发展潜力、焕发古镇新貌,引领乡村振兴示范镇“新风尚”。巩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成果,不断推进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柳树村省级、青坪村市级、天星村县级示范“三级联创”,规范管理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全面消除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力争2025年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32.5万元,同比增长2.5%。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17名,其中行政编制45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6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96人,其中公务员37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711.16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5年收支总预算23,922,729.00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55,238.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23,922,72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922,729.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23,922,72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487,072.00元,占68.92%;项目支出7,435,657.00元,占31.0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3,922,729.00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55,238.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922,729.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03,627.00元、国防支出3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4,019.00元、卫生健康支出597,553.00元、城乡社区支出500,000.00元、农林水支出9,672,168.00元、住房保障支出1,135,362.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922,729.00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255,238.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03,627.00元,占38.89%;国防支出30,000.00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4,019.00元,占11.14%;卫生健康支出597,553.00元,占2.5%;城乡社区支出500,000.00元,占2.09%;农林水支出9,672,168.00元,占40.43%;住房保障支出1,135,362.00元,占4.7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0.00元,占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13,800.00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会议相关费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及代表“家”“站”建设工作相关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有事来协商政协工作相关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948,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1,100.00元,主要用于:常态化扫黑除恶及纠纷一地办等相关支出以及乡镇警助相关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157,737.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妇儿工作相关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7,990.0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相关支出。

11.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武装工作相关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45,600.00元,主要用于:80岁以上老党员生活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104,604.00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的离退休慰问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13,815.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25,727.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71,826.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支出。

1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48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953,291.00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6,561,877.0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人员经费、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等。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7,000.00元,主要用于:交通安全保障、人居环境治理、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135,362.00元,主要用于:干部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等安全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487,072.00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59,063.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928,009.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无变化。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无变化。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无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28,009.00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36,951.00元,下降10.94%,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涉及预算23,922,729.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14,559,063.00元;运转类项目23个,涉及预算8,883,666.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480,000.00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勒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十八、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卫生事务(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卫生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反映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