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3
一、基本职能 4
二、主要工作 5
三、单位构成 6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7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9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0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1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1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2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6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旺苍、法治旺苍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等工作机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和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县维护稳定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单位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相关建议;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设计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资质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单位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旺苍县法学会。
2025年重点工作: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结合政法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坚持学以致用,用所学知识破解堵点难点、打开工作局面,在实践中检验学习成效,真正把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二是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为民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不断拓展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切实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学好用好“浦江经验”,充分发挥“一地办”和旺苍信箱作用,主动倾听民声民意,全面汇集群众诉求,直面问题矛盾,集中精力化解群众急难愁盼。
三是强化担当作为,全力履职尽责。全力以赴保平安、护稳定、促和谐,纵深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法治保障体制机制,集中前端预防、中端化解、末端规范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强化正风肃纪,筑牢廉政防线。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高的要求、更硬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在政法系统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与时俱进完善政法系统铁规禁令,真正把纪律规矩挺起来。盯住执法司法权集中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一步健全适应政法机关权力运行特点的监管制度机制,促进从严监督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查摆政法系统“四风”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廉洁勤政、担当作为,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21人,其中:公务员12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固定资产总额53.27万元。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025年收支总预算435.2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调出造成人员经费、公业务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43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5.2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43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74万元,占89.5%;项目支出45.49万元,占10.5%。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35.2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造成人员经费、公业务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5.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3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5.2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3.4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造成人员经费、公业务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7万元,占78.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9万元,占11.44%;卫生健康支出14.4万元,占3.31%;住房保障支出28.33万元,占6.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09.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基础绩效奖、奖金、办公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45.4万元,主要用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支出、法学会工作经费支出、反邪教工作经费支出、政法三级网络系统维护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7.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基础绩效奖。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1.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7.7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73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保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8.3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9.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5.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慰问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3.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或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9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3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人员调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89.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43.91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0.0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45.4万元。涉密项目0个,不予公开。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由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保缴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