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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5-04-11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138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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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一是承担全县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出租汽车客运,城市公交客运,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秩序等执法门类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承担全县通航水域的水陆交通运输及辅助业,航道,港口,船舶设计及修造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二是承担全县境内国省县道公路路政执法,对各类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华人规章等行为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三是承担全县职责范围内重点公路(含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水运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及项目竣(交)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四是负责对职责范围内重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五是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六是指导乡镇交通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七是按规定负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八是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协调配合全县跨区域案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转办交案件的查处。九是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及违法案件查处;负责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十是负责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及科技治超工作。十一是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工作。十二是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是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二、主要工作

2025年重点工作:一是全力抓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全面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四是全面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行政执法工作;五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六是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旺苍县交通运输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总编制57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5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57名)。在职人员总数46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6人)。固定资产总额408.11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5年收支总预算1178.5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67万元,主要原因职工工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收入预算117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8.5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支出预算117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59万元,占92.36%;项目支出90万元,占7.6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78.59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6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8.5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8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47.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8.5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6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85万元,占12.54%;卫生健康支出28.83万元,占2.45%;交通运输支出947.42万元,占80.39%;住房保障支出54.5万元,占4.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78.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2.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8.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57.4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础绩效、工资、保险、福利费、临聘人员工资保险和办公费及差旅费等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执法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2.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1.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慰问金、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四县三区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1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6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445万元,下降5.13%。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90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9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