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旺苍县红十字会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旺苍县红十字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旺苍县红十字会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救护;兴建和管理红十字会的备灾救灾设施。
2、开展对贫困人群的社会救助活动。
3、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救护培训,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4、开展无偿献血和艾滋病预防的宣传、组织工作;开展骨髓造血干细胞捐赠的宣传和捐赠者资料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部署,参加国内外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红十字会委托的事宜。
8、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主要工作
2025年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在旺苍县蓝天救援队建立红十会基层组织,发展红十字会会员,成立红十字蓝天救援队。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持续做好人道救助工作。创新举措拓宽筹资渠道,继续做好募捐工作,持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圆梦助学”“两项基金”申报等活动和救助项目,加大对大病患者的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切实缓解大病患者的经济压力。在传统节日期间,继续为困难群众送去温暖和关爱。持续关注弱势群体,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活动,为他们提供更多的生活帮助和心理支持。三是广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结合实际,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将应急救护培训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等领域再延伸,提高全民应急救护意识和技能,增强在面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的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师资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四是着力提升红透指数建设。进一步建立建强红十字基层组织,通过持续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红十字文化展览、知识竞赛等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广泛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的良好氛围,及时宣传工作动态和先进事迹,不断提高红十字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红十字会“红透指数”的建设上不断发力,努力为推动旺苍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红十字会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10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固定资产总额11.98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 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181.2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一个项目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18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87万元,占94.8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万元,占5.19%。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18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87万元,占94.81%;项目支出10万元,占5.1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81.2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个项目预算。
(数据来源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2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1274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百万培训项目经费。
(数据来源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2万元,占83.41%;、卫生健康支出6.75万元,占3.72%;住房保障支出13.32万元,占7.35%;其他支出10万元,占5.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5.2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公务员津贴、绩效工资、13月奖励工资、公务交通补贴以及基本业务费等费用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7.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独子费、绩效工资以及基本业务费等费用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7.7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3.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1.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部门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部门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我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我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预算181.2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52.46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8.8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人员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事业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类)用于红十字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红十字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