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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4-11 来源:高阳镇 点击量:175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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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我镇的基本职能主要是履行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和层层压紧压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负责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主要工作

2025年重点工作:1.鲜明党建引领导向。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强载体建设、阵地建设和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加大村级后备干部、新发展党员培养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为契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效能。

2.促进产业深度融合。以大茅坡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大茅坡(以工代赈)精神纪念馆和米仓山茶艺博览园为核心,围绕“高阳贡茶之乡”名片打造和“米仓山茶”区域公共品牌使用提升,引进省级龙头企业四川米仓山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旺苍县金源茶叶农业有限公司、旺苍县碧峰茶叶有限公司带动,开展茶艺表演、茶叶采摘体验、手工炒茶体验、观光式茶园等茶文化产品,培育拓展以茶为主的旅游业态,形成“以茶促旅、以旅带茶、茶旅共融”的一体化高质量融合发展格局,早日创成康养示范区(大茅坡—鹿亭温泉国家4A级旅游景区)。

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项重点工作,持续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常态化做好风险摸排网格化和动态监测信息化,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同时巩固广元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乡镇创建成果,力争创建省级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乡镇。

4.坚定生态文明理念。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工作,狠抓污染防治。重点开展东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地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拳打击固废非法转移倾倒行为,集中力量攻克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5.促进集体经济发展。通过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三资”管理金融服务合作和完善财务内审制度等工作,促进村集体经济规范化运转,成立高阳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带动、发展电子商务和鼓励支持各村发展劳务型、资源型、产业型等可持续经济,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发挥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作用。

6.聚焦底线夯实基础。守牢安全底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实行“耕地保护、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汛减灾”等16项底线工作制度上墙管理。推进“八五”普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一地办”及矛盾调解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和严厉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55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48人,其中:公务员21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492.15万元。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1131.1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预算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1131.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1.1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13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97万元,占73.99%;项目支出294.19万元,占26.0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31.1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62万元、国防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2万元、农林水支出408.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0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1.1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62万元,占41.96%;国防支出2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18万元,占11.86%;卫生健康支出30.04万元,占2.66%;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占1.33%;城乡社区支出8.2万元,占0.72%;农林水支出408.53万元,占36.12%;住房保障支出57.08万元,占5.0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占0.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0.9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监督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工作经费(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有事来商量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29.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61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及矛盾纠纷工作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22.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妇女儿童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4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的补助及保险费。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服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经费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56.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6.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6.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振华矿业治理费。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基层综合执法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6.7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城乡环境治理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52.0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55.5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和离职干部的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7.0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等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6.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7.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9.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9.1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64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9个,涉及预算1131.1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737.82万元;运转类项目23个,涉及预算371.6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1.7万元。涉密项目0个,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机关单位开展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机关单位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工作经费(项):指机关单位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机关单位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扫黑除恶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事业人员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机关单位群众团体基层妇女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机关单位“三支一扶”的补助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党组织活动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服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机关单位开展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80岁老党员经费补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基层综合执法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用于单位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村干部和离职干部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指单位用于其他消防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八)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