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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4-14 来源:三江镇 点击量:172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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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 202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三江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职责,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主要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旺苍县三江镇委员会、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共同履行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和层层压紧压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主要工作

2025年重点工作:(一)在深化文旅融合上下更大功夫。一是激发文旅活力。坚持市场导向实现增收见效,重点推动红色村庄等文旅项目落地运营,带动农特产品销售,争取将游客转化为宿客、食客、顾客。二是赋能三产融合。通过第三产业特色红旅带动第一产业特色农旅,壮大第二产业优势农产品加工基地。推动联盟村依托景区优势,打造游客服务中心,坚持市场导向,突破销售瓶颈,促进产销结合。三是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浓厚争资争项氛围,聚焦红色旅游、特色产业、文旅融合等领域引进一批优质项目,聚力引入社会资本,全力盘活闲置资产,为镇域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二)在推进乡村振兴上下更大功夫。一是发展特色产业。以高山绿茶为主打产品,支持一村一特色的集体经济,持续扩大庭院经济数量,持续做强“傩韵茶香、宜居三江”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带动群众就业增收。二是巩固脱贫成效。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常态化进行“回头看”工作,强化分析研判,排查潜在风险,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在增进民生福祉上下更大功夫。一是完善惠民设施。全力保障农业设施建设,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二是加大惠民力度。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精准高质做好低保、特困、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救助保障工作,推进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保尽保,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组织好“两癌”筛查和优生检查等工作。三是提质公共服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提质三江小学、中学等学校基础设施,组织红城义警队伍抓好校园、校车及周边安全,推进教育教学更高质量发展。

(四)在提效基层治理上下更大功夫。一是大抓镇域安全。坚持“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大抓基层治理。切实发挥“党建聚合力”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力量,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五)在加强作风建设上下更大功夫。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加强工作纪律和作风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高服务群众质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各级监督队伍作用,重拳惩治酒驾醉驾等易发多发问题,严格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巩固拓展风清气正的系统性成果。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93名,其中行政编制37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53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91人,其中:公务员36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742.82万元。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2034.70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26万元,主要原因干部工资调增、项目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2034.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4.7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203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2.67万元,占74.84%;项目支出512.03万元,占25.1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034.70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26万元,主要原因是干部工资调增、项目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4.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5.32万元;国防支出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9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60万元;农林水支出725.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2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9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34.7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62.26万元,主要原因是干部工资调增、项目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5.32万元,占43.51%;国防支出3.00万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16万元,占10.72%;卫生健康支出56.90万元,占2.80%;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占0.50%;城乡社区支出18.60万元,占0.91%;农林水支出725.61万元,占35.66%;住房保障支出108.21万元,占5.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90万元,占0.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0.8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61.0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11万元,主要用于:常态化扫黑除恶及纠纷一地办和乡镇警助工作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04.6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等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 基层妇儿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20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及保险公积金。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食品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武装工作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事务管理(款)老龄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50万元,主要用于:老党员生活补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70.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4.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2.3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4.5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在职事业干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水源保护整改项目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项)2025年预算数为16.6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69.1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450.60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基本报酬、离职村干部补助及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等。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9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维稳等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08.2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支出。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90万元,主要用于: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2.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8.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绩效目标奖、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三支一扶经费、遗属补助、离退休慰问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18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部门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4.1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03万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人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本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512.0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7个,涉及预算478.5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3.5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反映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政协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食品安全监管(项)指:反映用于食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十二、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事务管理(款)老龄事务(项)指: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护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表(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