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基本养老、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订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旺(回旺)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落实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九)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职)政策。
(十)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部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技工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范畴的职业培训机构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
二、主要工作
2025年重点工作:
(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全面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大力实施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外出就业和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全面落实返乡入乡创业政策,努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完善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机制,不断提升就业质效。
(二)持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精准扩面专项行动。聚焦新业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参保工作;持续抓好工程建设项目、超龄从业人员、劳务专合社社员、职业病危害工业企业等参加工伤保险以及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重大制度改革。优化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落实一网通办、线下临柜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综合柜员制、服务下延、社银合作等便民服务举措。筑牢基金安全防线,防范打击欺诈冒领社保基金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深化人才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实施县域产业人才人力支撑计划,全面落实《旺苍县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新八级工”制度等政策,通过加强校地校企合作、提高职教专业化程度、引进高端人才、健全激励机制等措施,解决我县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高级管理人才稀少、专业人才匮乏、技术工人短缺、劳动力不足等问题,激发本地茶叶、文旅、化工园区建设发展的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和市场竞争力。规范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认真落实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四)加快完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积极构建新时期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工作,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强化源头治理,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做好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企业工作。探索建立旺苍县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作室,实现定期工作会议、信息共享、联动处置等机制,形成部门协同强大合力,构建端口前移、调解为主、裁审兜底的劳动争议处置新格局。
(五)持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全面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强化服务供给,打造“五最温暖人社”。常态化开展练兵比武,加大政策业务学习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实施企业服务专员制度,落实惠企助企政策,持续优化营商护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实现基层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全覆盖,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人社服务全县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同质量服务”水平。
(六)聚力党的建设更加规范。持续深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利用多种形式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增强政治素养。严格落实党内各项制度,强化党员队伍管理,激发队伍活力。注重将党建与人社业务深度融合,借党建之力提升人社服务质量与水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统筹推进执纪问责、正风肃纪和警示教育,确保人社系统风清气正、廉洁高效。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旺苍县就业服务中心、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以及广元市旺苍技工学校。总编制106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82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51名)。在职人员总数98人,其中公务员18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7人)。固定资产总额1283.53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 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6924.8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93.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及贴息资金减少,二是旺苍县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不再由其支付,不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692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24.8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692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39万元,占23.52%;项目支出5296.50万元,占76.4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924.89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93.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及贴息资金减少,二是旺苍县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不再由其支付,不纳入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24.89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76.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63.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8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24.8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减少)1393.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及贴息资金减少,二是旺苍县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不再由其支付,不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76.76万元,占1.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63.36万元,占96.22%;卫生健康支出62.93万元,占0.91%;住房保障支出121.83万元,占1.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76.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公业务费、党组织活动经费以及基础绩效奖励。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35.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人员工资、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公业务费以及基础绩效奖励。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69.5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金保网租赁维护费44.50万元,人事招考费40.00万元,社会保障事务22.50万元,信息系统中央空调电梯维护24.30万元,物业管理费18.20万元,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经费10.00万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经费10.0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95.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51.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的退休干部人员绩效补贴。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3.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的退休干部人员绩效补贴。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62.4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2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金记实。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7.6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2025年预算书为4.00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就创业补助资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9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1.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干部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1.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干部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21.8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8.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87.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培训业务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和旺苍县就业服务中心、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7.6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1.81万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增多;二是部分参公人员的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7个,涉及预算6924.8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5个,涉及预算1440.76万元;运转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192.9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5291.15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具体包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技校教育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指财政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