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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4-14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量:208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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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1

一、基本职能.....................................1

二、主要工作 ....................................1

三、单位构成.....................................3

第二部分、202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3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9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12

一、部门收支总表................................12

二、部门收入总表................................12

三、部门支出总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1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12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12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12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1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12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1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12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12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2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12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有关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组织实施过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和省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

(6)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职责。

(7)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

(9)制定城乡规划建设住房行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住房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

2025年重点工作:一是聚焦民生短板,推进城市建设提升。以城市建设补短板为目标,开展城市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项目谋划,为政府决策提供思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在前期谋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和谋划群众意愿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惠民项目,纳入动态项目库。持续开展老旧小区、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推进已批准的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完工。二是加强行业管理,推动压实监管责任。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责任分解,狠抓工作落实,切实为我县稳住经济大盘贡献住建力量。狠抓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加快商品房库存去化。狠抓建筑业增量提升,助力提升本地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一阶段一证”改革工作,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阶段并联办理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阶段审批事项”;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一窗受理”、分办、督办、汇总等职责,协调各单位充分向窗口授权,充分发挥服务企业和群众、监督、协调、审批的作用,切实杜绝审批事项“体外循环”。四是加强党的建设,凝聚干部内生动力。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持续开展主题党日、业务比拼大课堂等比学形式,全面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组织中层干部专班交叉学习、星火夜校专题培训等主题活动,培优建强中层干部、党员、人才队伍。完善“月统计、季通报”机制,量化干部综合表现,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以支部标准化建设为依托,探索打造行业党建品牌。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总编制73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53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64人,其中:公务员16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426.87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2025年收支总预算15086.5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305.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1685.50万元,新增预算项目清江怡苑B区恢复重建和维修加固2000.00万元、市政道路维修225.00万元、县域污水处理项目经费1500.00万元、旺苍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雨污分流改造建设项目5000.00万元、红军城防洪排涝项目2396.00万元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15086.5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85.50万元,占11.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64.07万元,占50.1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837.00万元,占38.69%。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1508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07万元,占8.47%;项目支出1380.85万元,占91.5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5086.5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305.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1685.50万元,新增预算项目清江怡苑B区恢复重建和维修加固2000.00万元、市政道路维修225.00万元、县域污水处理项目经费1500.00万元、旺苍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雨污分流改造建设项目5000.00万元、红军城防洪排涝项目2396.00万元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64.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837.00万元、上年结转1685.5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19.0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571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97万元、 其他支出5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87.5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686.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增加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71万元,占2.74%;卫生健康支出42.86万元,占0.56%;节能环保支出4019.00万元,占52.97%;城乡社区支出3212.03万元,占42.33%;住房保障支出105.97万元,占1.4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97.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9.9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1.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1.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5年预算数为1623.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转经费支出和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转经费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96.00万元,主要用于:红军城防洪排涝项目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13.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工资、保险、公业务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508.97万元,主要是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65.00万元,主要是用于清江怡苑B区恢复重建和维修加固清和江怡苑房屋质量缺陷搬离补助及观测费用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225.00万元,主要是用于市政道建设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25年预算数为23.50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危旧房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2.47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8.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绩效目标奖、绩效工资、聘用人员经费、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  遗属补助、 离退休慰问金、 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29.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本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本单位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单位无公务车辆,因此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7499.0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9.6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26.75万元,增长123.25%。主要原因是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转经费123万元纳入了基本支出的运行经费、2025年调入一个事业人员和新招录一个公务员,公业务费及公务员交通补贴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车辆3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7个,涉及预算15086.5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1171.46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06.6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12146.50万元。涉密项目1个,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九)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政府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