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
一、基本职能 1
二、主要工作3
三、单位构成 5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1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1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2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2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8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中共旺苍县东河镇委员会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的职责,并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职责,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主要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旺苍县东河镇委员会、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共同履行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和层层压紧压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产业引擎,激活增长动力。提振工业经济。聚焦“五大产业”,做好商贸企业进规入库;协调保障军钒科技研发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发展现代农业。落实惠农政策,提高畜产品、农产品质量;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核备案,做好第二轮土地延包准备。挖掘文旅潜力。依托文化底色,打造红城品牌,推动东河镇创建天府旅游名镇,南凤村创建天府旅游名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
(二)深耕三农沃土,赋能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坚持日常摸排与风险消除相结合,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提升农村经济。探索多元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建设乡村旅游,打造管理强、经营好、群众获得感足的示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生态治理。抓好森林防灭火和河道“清四乱”工作,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三)破除城乡壁垒,推动融合发展。完善基础建设。加大对村社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投入,巩固“四好农村路”“金通工程”成效,构建县乡村三级综合运输服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运用便民、惠企“双50条”,推进“一窗通办”“有事就办”;开展企业家恳谈会、营商环境“背靠背”活动,落实助企政策,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做好兜底保障,提升幸福指数。兜牢民生底线。做好社会基本保障,通过组织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做好公共服务。落实教育医疗惠民政策,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免费孕前检查、“两癌”筛查等工作;完善公共体育设施,推进多功能运动场、口袋体育公园项目建设。优化基层治理。完善便民服务站“家门办”“村能办”政务服务体系,推动网格力量“多网合一、一网统揽”,发挥红城志愿服务队作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五)筑牢安全防线,建设平安东河。守住安全底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紧盯“九小场所”等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普及法治宣传。落实镇干部学法考试工作,完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大法治宣讲活动频次,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建设平安东河。开展“五反”宣传教育和矛盾纠纷“一地办”工作,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雪亮工程”“天网工程”项目融合,筑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六)加强自身建设,锻造硬核队伍。强化政治建设。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落实“四下基层”,深入一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发扬“四特”品质,增强干部斗争精神,全面提升履职水平。保持清正廉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长效纠治“四风”,零容忍惩治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76名,其中行政编制62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11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46人,其中:公务员49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9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982.59万元。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94797元、上年结转2000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58502元、国防支出40000元、公共安全支出185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7241元、卫生健康支出939459元、住房保障支出1798998元、节能环保支出2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975000元、农林水支出16870597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0元。2025年收支总预算39694797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91169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引起的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39694797元,其中:上年结转200000元,占0.5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94797元,占99.49%。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39694797元,其中:基本支出25732257元,占64.82%;项目支出13962540元,占35.1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9694797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91169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引起的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94797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58502元、国防支出40000元、公共安全支出185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7241元、卫生健康支出939459元、节能环保支出2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975000元、农林水支出16870597元、住房保障支出1798998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494797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891169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引起的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58502元,占36.36%;国防支出40000元,占0.1%;公共安全支出185000元,占0.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7241元,占10.91%;卫生健康支出939459元,占2.38%;城乡社区支出975000元,占2.47%;农林水支出16870597元,占42.72%;住房保障支出1798998元,占4.5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0元,占0.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301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保险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77993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保险及相关机构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1100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及纠纷一地办、乡镇警助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436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三支一扶的工资绩效及保险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5000元,主要用于:戒毒康复工作站人员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858176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慰问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98665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0400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补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15667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23792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554297元,主要用于:事业干部工资、津贴、绩效、保险等基本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193630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补助、保险、离职村干部补助、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等。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80000元,主要用于:交通管理安全工作、应急抢险、信访维稳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798998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18100元,主要用于:召开人大会议的会议费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相关经费。
1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19000元,主要用于:基层人大代表开展代表工作相关经费。
1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政协相关经费。
1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妇儿教育宣传经费。
2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辖区内食品安全排查经费支出。
2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40000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为城市管理所进行的执法活动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455000元,主要用于: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方面的支出。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应急储备物资等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732257元,其中:
人员经费2281422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离退休慰问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91803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2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为消防车。其他用车1辆,为车厢可卸式勾臂垃圾车。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政府专项检查、调研及其他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18034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98480元,下降9.2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引起的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垃圾清运车1辆,消防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0个,涉及预算39494797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22814223元;运转类项目23个,涉及预算15540574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140000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事务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方面的工作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反映除日常政协事务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款)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的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的支出。
二十三、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反映兵役征集等专项工作的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应急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公开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