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九龙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我镇的基本职能主要是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各办、所对上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承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武装、群团、档案、保密、统计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负责信访、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处等群众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承办人大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2025年重点工作:一是以抓项目促投资为支撑,切实发挥有效关键作用。精准对标谋划项目。严格执行项目谋划储备接续机制,2025年,力争谋划储备黄茶产业、安全饮水工程、交通建设、农田水利项目等领域项目10个,总投资达9000万元。二是以抓实体增效益为主线,有序推动产业集聚提速。做强现代农业。严守红线持续抓好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及管护利用,新建水稻、玉米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2个。继续围绕“北茶南果河下竹全域药”镇域产业体系,新发展中药材1000亩,笋用竹500亩,管护提升茶园1900亩,实施核桃品改500亩、管护1000亩,新增中药材等特色基地2个,打造“一村一品”升级版。三是以强基础促振兴为抓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一轴两环多支”交通网络布局,预计实施印斗吞口垭至首石垭、大竹水观音至村委会等通村道路6公里。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维修加固水库1座、塘坝2座,新建灌溉渠道12公里,新增并改善灌溉面积500余亩,提高农田水利保障能力。持续优化农村电网结构,新增变压器6台,改造线路59.5公里,提升供电稳定性。积极推进红旅环线重点镇建设,推动垃圾压缩站项目尽快落地,完成场镇文化广场、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四是以强保障惠民生为根本,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低保人员、残疾人员、优抚对象等群体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稳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扎实抓好民生项目实施,办好10件民生实事。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提供稳岗就业服务510人次,及时兑付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补贴,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300人以上。五是以防风险保安全为底线,强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司法调解、“一地办”等工作,加强群众诉源治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进镇村政务服务“三化”建设,推动高频民生事项“就近办、一次办”,争创省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
旺苍县九龙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61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4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6人,其中:公务员22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49.09万元。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九龙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1200.3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8.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的收支预算增加。
本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1200.3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0.3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本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120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07万元,占73.99%;项目支出312.26万元,占26.01%。
本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00.3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8.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的收支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0.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0.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66万元、国防支出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万元、农林水支出414.42万元。
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0.3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68.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的收支预算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0.77万元,占46.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25万元,占10.27%;卫生健康支出33.34万元,占2.78%;住房保障支出61.66万元,占5.14%;国防支出2万元,占0.02%;城乡社区支出4.9万元,占0.04%;农林水支出414.42万元,占34.53%。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0.44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会议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对各项事务监督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42.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61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及纠纷一地办等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04.5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儿童妇女工作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83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保险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武装工作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56万元,主要用于:80岁及以上老党员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38.4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2.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0.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20.8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87.52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基本报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1.6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8.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本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旺苍县九龙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旺苍县九龙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5年,旺苍县九龙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0.8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87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的运行经费预算增加。
2025年,旺苍县九龙镇人民政府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截至2024年底,旺苍县九龙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旺苍县九龙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8个,涉及预算1200.3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777.2万元;运转类项目23个,涉及预算419.7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4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除政协会议、委员视察、参政议政等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除工会事务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十三、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加强城市市容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除灾害风险防治、安全监管、应急救援项目以外等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除村级一事一议补助、村集体经济补助项目以外等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八、“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