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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4-11 来源:普济镇 点击量:160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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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1、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

2、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

3、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国家基层政权。

4、发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做好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工程,努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普济镇人民群众文化水平,为乡村振兴工作做出表率。

二、主要工作

2025年重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持续开展好干部纪律作风整顿,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工作落实到行动中去。二是全力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持续开展。三是持续做好项目入库、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四是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治力度。五是全面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六是全面做好民生实事。七是狠抓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继续做好做实困难群众救助、教育、医疗、就业、残疾人帮扶等基本民生工作。八是全面保障社会稳定。九是狠抓安全稳定工作,常态抓好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统筹抓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建筑工地、食品药品、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92名,其中行政编制34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54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78人,其中:公务员23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243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1950.0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2.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1950.07万元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0.07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950.07万元元,其中:基本支出1355.47万元,占69.50%;项目支出594.60万元,占30.5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50.0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2.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0.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6.47万元、国防支出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60万元、农林水支出849.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50.0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82.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6.47万元,占35.72%;国防支出3.00万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74万元,占11.22%;卫生健康支出50.03万元,占2.57%;城乡社区支出37.60万元,占1.92%;农林水支出849.18万元,占43.55%;住房保障支出95.04万元,占4.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1.1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有事来协商等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90.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11万元,主要用于:警助常态化扫黑除恶及乡镇矛盾纠纷“一地办”等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74.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妇女、儿童维权等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26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1.61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兵役征集差旅、住宿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生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96万元,主要用于:80岁以上老党员生活补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8.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6.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4.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行政编制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5.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60万元,主要用于:退管站经费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行政执法、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34.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09.4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防灭火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23、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528.09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村(社区)三职干部的各项保险、办公经费等。

24、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6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改革方面的其他支出。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95.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5.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2.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三支一扶、遗属补助、离退休慰问金、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3.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6.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住宿费、用餐费减少。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55.47万元,比2024年预算下降107.99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垃圾清运用车1两、轿车1辆(待报废,未使用)、越野车1辆(待报废,未使用)、摩托车2辆(待报废,未使用)。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旺苍县普济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8个,涉及预算1950.0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1202.20万元;运转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712.2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5.6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的会议指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协事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用于群众团体事务其他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十三、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征集(项):指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老龄健康事务(款)老龄健康卫生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农村综合改革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八、“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