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1
一、基本职能……………………………………………………1
二、主要工作……………………………………………………2
三、单位构成……………………………………………………4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5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0
第四部分 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12
一、部门收支总表………………………………………………14
二、部门收入总表………………………………………………15
三、部门支出总表………………………………………………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17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18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22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23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24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25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2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27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28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9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30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政策规定,制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业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组织制定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政治引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以此来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推动工作,用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得力的工作举措推进新形势下旺苍统计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力以赴拼经济比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二是强化预警预判能力。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心做好统计报表及其它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聚焦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强化预警预判,加强专业联动、部门协同,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县委县政府准确研判经济运行形势、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三是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督促乡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最新有关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建设的工作要求,使基层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专职、专责或适当增加统计兼职人员。积极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深化“三服务”工作,加强基层调研走访,切实解决基层统计困难,同时通过专题培训会、联审联评、调研走访、巡查稽查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知统、会统”水平,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做到报的出数,稳的住质,数出有据,据之能证,证之有效。
四是强化统计法治建设。继续深入宣传新修改《统计法》,深入贯彻“双随机”抽查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提高统计法治监督的权威性、影响力、震慑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送制度,主动与相关文件制定机关开展沟通协调,坚决防止“违反统计法精神”的做法。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统计调查违法案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式普法。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完善数据质量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建好统计制度方法变化清单、企业数据上报易错清单、数据波动异常企业清单三张“清单”。按照“开网即查、随报随审、查询核实”的工作要求,着重加强对数据异常变动企业、行业的监测审核,利用相关匹配指标加大对主要指标的分析评估。
五是切实开展各项统计调查。2025年紧密围绕“诚信诚实、依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开展,加强对基层乡镇、县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统计调查,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全面完成年内城乡住户调查、产粮大县调查、畜禽监测调查、劳动力调查、人口抽样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任务。
六是推进五经普全面完成。2025年是五经普收官之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切实做好后期的数据运用、开发等工作,编撰普查年鉴,充分开发运用普查成果,确保善始善终、高量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是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好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4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23人,其中公务员9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7人。固定资产总额181.62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旺苍县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30919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735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039元、卫生健康支出157470元、住房保障支出309052元。2025年收支总预算4730919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0524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473091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30919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4730919元,其中:基本支出4030919元,占85.2%;项目支出700000元,占14.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30919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0524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30919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735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039元、卫生健康支出157470元、住房保障支出30905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30919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7052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7358元,占79.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039元,占10.93%;卫生健康支出157470元,占3.33%;住房保障支出309052元,占6.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82165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局机关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维修(护)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5年预算数为37781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和纪检监察。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统计的日常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5年预算数为4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00元,主要用于:各类统计调查工作日常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18792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9597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21063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4507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2963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09052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统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30919元,其中:
人员经费35590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7191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旺苍县统计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2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5年预算82000元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我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2023年预算数无变化。无变化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单位后严格执行了公务用车购置规定,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安排。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我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4年预算无变化。无变化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统计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旺苍县统计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旺苍县统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71919元,比2023年预算437577元增加34344元,增加7.85%,原因是2024年新招考人员2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旺苍县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旺苍县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元。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旺苍县统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4730919元。其中:人员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 3559000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471919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700000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