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概况 ............1
一、基本职能............2
二、主要工作............5
三、单位构成............6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8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0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3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4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5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 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22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融合发展。
(三)统筹规划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指导推进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协调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惠民工程,负责对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负责分类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
(九)拟订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负责旅行社设立核准、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核、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审核、导游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和报批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质量等级的申报工作,承办广元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和广元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和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上级运动会。负责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十三)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
(十四)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体育园区(景区点、场所)、重点企业、新业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查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十六)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形象的对外宣传、重大推广和外事交流活动。
(十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音像制品的发行和放映管理。
(十八)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2025年重点工作:一是聚焦重点项目提质效。力促盐井河峡谷景区南游客中心至仙女阁索道、“世·隐”奢野酒店等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旺苍温泉水世界、旺盛乐园、红军城片区智慧停车场、传统村落改造提升等项目,加快建设米仓山大峡谷创国家级旅游景区设施(边坡治理工程)、米仓山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加强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深化“三线”建设遗址保护利用,推动红军城纪念馆展陈提升等项目竣工投用,规划川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项目,扎实抓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二是挖掘产业潜力谋发展。深入挖掘我县资源禀赋基础,思考谋划“十五五”文旅发展专项规划,重点培育和发展低空经济、沉浸演艺、银发旅居、研学旅行、红色教育等新兴产业形态。通过深化景区“二次创业”、打造精品民宿集群、推动米仓古道保护开发等提升旅游产品品质,持续推进康养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天星—盐河生态康养区建设。
三是深挖特色资源创品牌。加快推进米仓山大峡谷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盐井河峡谷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鹿亭温泉创建旅游度假区,抓实抓好龙潭子峡谷提档升级。深耕文艺精品创作,紧扣地方文化特色,打造一批文旅精品文学艺术作品,创作歌曲(山歌)、曲艺(传统戏曲)、舞蹈、音乐剧等类型文艺作品,力争在四川省群星奖、山花奖、魅力乡镇竞演、民间文艺大赛等活动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是创新推介模式促宣传。超前谋划特色节会宣传推广,持续办好高山杜鹃花季、红叶季等文旅活动。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汲取优秀宣传经验,针对重点客源地如成都、重庆、西安、兰州等地,加大宣传投入,精准开展城市推介活动。邀请网络达人、旅游博主深入旺苍体验文旅资源,创作优质的宣传内容。持续创新文创产品设计与开发,深入挖掘旺苍文化内涵,结合市场需求和流行趋势,持续推出新的文创产品系列。
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守底线。紧扣关键筑牢安全底线,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扎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治理风险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专项行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建立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全面掌握行业内重大事故隐患动态,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总编制66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41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9名)。在职人员总数64人,其中公务员18人,机关工勤人员0 人,事业人员4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 62人。固定资产总额7132.87万元。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 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112629627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3862039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预算时相比上年增加6人,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亦相应增加;二是省级转移支付的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3008400.00元和红军城遗址群整体展陈提升项目3000000.00元提前下达;三是县财政下达革命老区资金3500000.00元和鹿亭温泉景区改造提升等项目资金2000000.00元;四是下达专项债券资金85000000.00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收入预算11262.9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2.96万元,占20.0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000万元,占79.9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支出预算1126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32万元,占9.93%;项目支出10144.64万元,占90.07%。
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262.9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386.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预算时相比上年增加6人,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亦相应增加;二是省级转移支付的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300.84万元和红军城遗址群整体展陈提升项目300万元提前下达;三是县财政下达革命老区资金350万元和鹿亭温泉景区改造提升等项目资金200万元;四是下达专项债券资金850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2.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00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59.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农林水支出1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81.1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35.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预算时相比上年增加6人,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亦相应增加;二是增加了省级广播电视村村通(县级配套)17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59.93万元,占77.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01万元,占9.1%、卫生健康支出41.14万元,占1.82%、农林水支出176万元,占7.78%、住房保障支出79.89万元,占3.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91.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各类社会保险、奖金、公用经费等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5年预算数为97.92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53万元,主要用于:旺苍县文化馆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日常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和老区公共文化阵地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等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推介及重点项目工作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米仓山大峡谷创建国家级5A景区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42.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各类社会保险、红色文化传承、美术馆免费开放、中央文化人才、戏曲进乡村、公共文化云建设、濒危剧种免费或低票价演出补助、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文物保护与巡查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博物馆(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木门军事纪念馆免费开放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6.08万元,主要用于:旺苍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0.95万元,主要用于:县域内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广播电视无线覆盖运行维护和县级应级广播平台运行维护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75.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3.99万元,主要用于:旺苍县图书馆、旺苍县文化馆和旺苍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三个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6.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2万元,主要用于:。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旺苍县图书馆、旺苍县文化馆和旺苍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76万元,主要用于:县域内广播电视村村响工程运行维护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9.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8.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8.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1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特种专用车辆1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应急处突、专项检查、调研及其他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9000万元。
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下属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9.66万元,增长(下降)13.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增加。
2025年,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下属的旺苍县图书馆、旺苍县文化馆和旺苍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等3家单位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1个,涉及预算11262.9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3个,涉及预算1008.24万元;运转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130.4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8个,涉及预算10124.29万元。涉密项目0个,不予公开。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各类社会保险、奖金、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图书馆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旺苍县文化馆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日常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和老区公共文化阵地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等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指旅游宣传、推介及重点项目工作支出。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米仓山大峡谷创建国家级5A景区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局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和各类社会保险、红色文化传承、美术馆免费开放、中央文化人才、戏曲进乡村、公共文化云建设、濒危剧种免费或低票价演出补助、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支出。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全县文物保护与巡查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博物馆(项):指木门军事纪念馆免费开放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旺苍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县域内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广播电视无线覆盖运行维护和县级应级广播平台运行维护等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旺苍县图书馆、旺苍县文化馆和旺苍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三个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旺苍县图书馆、旺苍县文化馆和旺苍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县域内广播电视村村响工程运行维护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