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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22 来源:水磨镇 点击量:46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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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9月1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6

第四部分 附件................................................................................................................20

第五部分 附表...............................................................................................................3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水磨镇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的职责,并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和统一指挥协调。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

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工作。

水磨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职责,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主要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政策引导,优化营商环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共水磨镇委员会、水磨镇人民政府共同履行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疫情防控等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和层层压紧压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住房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和药品安全、动(植)物检疫检验、动(植)物疫情、道路和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02.0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65万元,增长2.3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支出经费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0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2.06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0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23万元,占87.26%;项目支出165.82万元,占12.7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02.0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65万元,增长2.3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2.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65万元,增长2.3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2.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2.21万元,占41.64%;国防支出0.6万元,占0.05%;农林水支出545.51万元,占41.9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5万元,占0.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18万元,占8.23%;卫生健康支出34.89万元,占2.68%;住房保障支出64.17万元,占4.9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02.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79.3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 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63.6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 支出决算为6.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0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351.9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8.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4.1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2.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5.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85%,较上年度减少2.7万元,下降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万元,占1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1万元,占85.6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完成预算73.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7万元,下降26.67%。主要原因是经费压减。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万元,完成预算87.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9万元,下降12.67%。主要原因是经费压减。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5批次,8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项目建设等接待工作。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水磨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67万元,比2023年度减51.27万元,下降26.03%。主要原因是经费压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水磨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水磨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水磨镇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水磨镇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4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我镇坚持围绕中心,推动经济发展。一是做强新型工业,引导宏达公司、九金矿业等企业技改升级扩能,全面提升资源产能效能。二是发展特色农业,推进森林粮库建设。三是做活文旅融合,积极推进“大水磨古镇”建设。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指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盐碱地综合利用、黑土地保护、耕地轮作休耕、耕地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镇党委、政府由六办四中心组成: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中共水磨镇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的职责,并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和统一指挥协调。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
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工作。
水磨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职责,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主要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政策引导,优化营商环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水磨镇委员会、水磨镇人民政府共同履行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疫情防控等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和层层压紧压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住房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和药品安全、动(植)物检疫检验、动(植)物疫情、道路和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4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24人,机关及事业工勤2人,实际在职48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1179.17元,决算报表收入全年1302.06元。

(二)支出情况。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1179.17元,决算报表支出1302.06元。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1136.53元,项目支出165.52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55.8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1.5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支出助234.14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部门预算总体绩效满分65分,实际得分62.77分,具体如下:

1.履职效能满分15分,得分15分:

(1)项目投资赋能经济发展。召开政企协调会议6次,收集企业发展难题25个,开展企地矛盾纠纷调解20余次,全年实施各类项目16个,涉及资金1724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5个,入库资金7261万元,投资报数8300万元,招商引资实际到位市外资金5561万元,其中省外资金3441万元,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建成乌天麻、大黄有机示范基地310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1个。积极延伸产业链条建成农副产品综合加工中心1个、有机肥加工厂1个。水磨乌天麻入选2024年农业农村部第三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有机竹笋SC认证面积2万亩。得5分。

(2)公共服务增进民生福祉。扎实做好“一老一小”关爱,办好“爱心食堂”,镇干部结对关爱79名留守儿童,过好集体生日,做到老有所养,少有所乐。完成妇女“两癌”筛查70人、家庭医生签约1349人、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2036人,关爱群众落到实处。每周组织便民中心干部到大河片区办公,推行上门、预约、电话、网络等四项服务,长期留守2名镇干部,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得5分。

(3)乡村振兴履职效果,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全面落实帮扶措施。主动争取资金260万元整治场镇和沿线村社人居环境,整合文旅、体育、住建等资金100余万元建设综合性群众文化广场和旅游公厕,主动对接国有平台公司规划建设民宿酒店,积极推进“大水磨古镇”建设。得5分。

2.预算管理满分25分,得分24.57分:

(1)预算编制质量满分8分,得分7.58分。我单位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我单位年初预算1179.2万元,2024年执行1302.1万元,根据计算得3.58分;资产配置预算偏离为0,根据计算得2分;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为0,根据计算得2分。

(2)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得分5.99分。我单位1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582.51万元,支出预警金额为5466.57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元,根据计算得2.96分;1至10月预算执行数为1009.39万元,支出预警金额为13863.57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元,根据计算得3.03分。

(3)预算年终结余满分5分,得分2分。我单位2024年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得5分。

(4)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5分,得分5分。一般性支出较上年预算及执行均压减,得5分。

3.财务管理满分10分,得分10分:

(1)财务管理制度满分4分,得分4分。我单位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得2分。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得2分。

(2)财务岗位设置满分2分,得分2分。我单位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得2分。

(3)资金使用规范满分4分,得分4分。我单位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得2分。

4.资产管理满分9分,得分7.2分:

(1)人均资产变化率满分3分,得分2.4分。我单位2024年初资产总额497.38万元,年末资产总额472.22万元,我单位2024年年初在职49人,年末在职48人,根据计算我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3.1%,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14.71%,根据比较得1.5分。我单位2024年财政收入1302.06万元,2023年财政收入1272.41万元,根据计算我单位财政收入增长率为2.3%,同期县级财政收入增长率为7.78%,根据比较得0.9分。

(2)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得1.8分。根据计算我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1.65%,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5.72%,得0.3分;根据计算我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77.10%,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44.32%,得1.5分。

(3)资产盘活率满分3分,得分3分。我单位无闲置资产,得3分。

5.采购管理满分6分,得分6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满分3分,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得3分。

(2)采购执行率满分3分,得分3分。我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6000元,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6000元,无节约金额。根据计算得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满分35分,实际得分28.63分,具体如下: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27.7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52.72%,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2个。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84.1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49.84%,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4个。

1.项目决策满分12分,得分12分:

(1)决策程序满分4分,得分4分。我单位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未履行事前评估程序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0个,根据计算得4分。

(2)目标设置满分4分,得分4分。我单位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不相匹配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根据计算得4分。

(3)项目入库满分4分,得分4分。我单位规定时间未入财政库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0个,根据计算得4分。

2.项目执行满分12分,得分9分:

(1)资金执行同向满分4分,得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

(2)项目调整满分4分,得分4分。我单位对完成项目,结转指标年末退回财政,对需调整的项目,部门预算项目采取对应调整措施。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绩效自评结果对未完成项目进行调整,并对人员岗位进行调整。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切实履行职能,规范审核拨付,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严格按照财政要求,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及绩效自评报告撰写,并在旺苍县政府网站上对其进行公开,强化内部财务管理,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设定总分为100分,根据自评情况实际得分91.4分。2024年我镇坚持围绕中心,推动经济发展。一是做强新型工业,引导宏达公司、九金矿业等企业技改升级扩能,全面提升资源产能效能。二是发展特色农业,推进森林粮库建设,新增天麻9万余棒,黄精、重楼等药材种植2000余亩。稳步发展畜牧养殖,扩大粮食生产,发展油菜扩面种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做优“山货经济”,争创有机竹笋等特色农副产品SC认证,水磨乌天麻进入2024年农业农村部第三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三是做活文旅融合,积极推进“大水磨古镇”建设,启动桥板村传统村落保护开发项目建设,以桥板村、金场坝林场两地为核心,打造生态康养水磨。全方位整治场镇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综合性群众文体广场和旅游公厕项目,完成恩阳河防洪河堤建设,提升文旅配套功能。四是推进乡村振兴,守牢返贫底线,全面落实帮扶措施,为监测对象精准制定帮扶方案。巩固后续文章,帮助脱贫人口就业1232人,发放脱贫人口务工交通补助737人,发放金额72万余元。

聚焦平安建设,强化基层治理。一是维护社会稳定,班子成员主动下访接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问题20余件。搭建矛盾纠纷调处“一站式”实体平台,受理网上信访件4件,化解3件,“一地办”经验被市委政法委刊发。定期走访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吸毒等重点人员,动态掌握实时情况。二是守牢安全底线,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压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包保、驻村安全挂联制度,全年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8次,开展安全专项检查12次,发现并整治安全隐患53个。三是提升治理能力,打造数字乡村“互联网+”平台,为特殊人群和重点区域安装监控90余个,实现信息实时掌握,提升执法水平,今年干部通过执法考试3人,全镇具有执法资质干部18人。
回应群众关切,提升民生福祉。一是落实民生保障。落实惠民政策,全年发放城乡低保879人、残疾人两项补贴205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78人、临时救助222人,发放金额296.19万元。稳定医保增缴,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二是增进民生福祉。扎实做好“一老一小”关爱,办好“爱心食堂”,镇干部结对关爱79名留守儿童,过好集体生日,做到老有所养,少有所乐。完成妇女“两癌”筛查70人、家庭医生签约1349人、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2036人,关爱群众落到实处。三是夯实民生服务,每周组织便民中心干部到大河片区办公,推行上门、预约、电话、网络等四项服务,长期留守2名镇干部,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保障,常态化养护镇村道路100余公里,清理排水沟20余公里、垮塌方20余处。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未将内设机构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未建立绩效挂钩机制;二是预算执行进度慢,预算项目平均结余率高。

(三)改进建议

结合单位实际,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提高预

算编制精确度,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实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同时在编制预算前深入调研项目实际需求,精准预估资金使用量与时间节点,细化预算内容。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9142986-机关事业单位丧葬抚恤费(预留)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丧葬抚恤费发放

资金支付流程合法合规,我单位完成了全年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照计划支付丧葬抚恤费补助资金。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4.35

4.35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4.35

4.3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去世人数

1

1

20

20


质量指标

保障资金安全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保障当年资金安全

1

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当地稳定

90

%

9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利于提升政府威信,造成持续良好影响

90

%

9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家属满意度

96

%

96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按照要求完成了本年度目标,实施过程中严格资料审核,支付合规。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9452154-存量资金第二批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辖区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工作顺利推进

为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全面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在2024年我镇完成了年度300亩目标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照计划支付流出耕地整改恢复补助资金。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6.60

6.6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6.60

6.6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完成情况

300

300

20

20


质量指标

流出耕地治理程度

90

%

90

20

2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性

1

1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耕地耕种保持

定性

长期

长期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3

%

93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耕地整改成本

700

元/亩

7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按照要求完成了本年度目标,实施过程中严格资料审核,支付合规。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5T000012413769-年度考核奖

主管部门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考核结果,按时发放年度考核奖励。

因资金拨付缓慢,年度考核奖励发放了部分。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照计划支付年度考核奖。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45.56

28.17

61.82%

10

6.2

项目测算不准确,形成大量结存资金,导致执行率低。

其中:财政资金

0.00

45.56

28.17

61.82%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人数

50

45

20

18

在职人数45人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1

1

10

10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拨付

1

0

10

0

未在时限完成支付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提高工作能力

10

%

1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部满意度

98

%

98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考核奖励

50

28.17

20

11.3

只完成指标值的56%

合计

100

75.5


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该项目自评得分75.5分,时效指标、数量指标、经济成本指标和预算执行情况未达到预期。存在目标编制不够合理、项目实施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资金拨付缓慢,不能按时完成项目。

改进措施

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项目管理及时跟进项目预算进度。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