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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点击量:44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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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

一、部门职责- 4 -

二、机构设置- 5 -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7 -

第四部分 附件- 21 -

第五部分 附表- 61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1 -

二、收入决算表- 61 -

三、支出决算表- 61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1 -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1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1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1 -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1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61 -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1 -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1 -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1 -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1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承担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租住房项目和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缴存使用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存量房网签备案及注销指导存量房交易,提供存量房交易相关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五)负责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测绘、房地产租赁等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白蚁防治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管服务工作,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承担县本级住房维修资金的设立、归集和监督使用;负责物业承接、查验工作。

(八)负责全县原有房屋产权产籍档案资料保管、利用和编研、统计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事项。

(十)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纳入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798.4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79.51万元,增长2.1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79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8.45万元,占97.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万元,占2.1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79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97万元,占10.95%;项目支出3382.48万元,占89.0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798.4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79.51万元,增长2.1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8.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3%。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51万元,增长2.6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8.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6万元,占1.84%;卫生健康支出14.76万元,占0.40%;城乡社区支出770.95万元,占20.73%;住房保障支出2864.38万元,占77.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18.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7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76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0.07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2.6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6.97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廉租住房(项):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59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5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2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0.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4.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

4.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451人次,共计支出4.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及县外房地产行业学习交流等。

5.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4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6.49万元,增长47.5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第四季度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及部分工作经费在2024年度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项目”“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项目”“2024年党建活动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73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 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快推动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为节点,以目标引领和结果应用为抓手,扎实推进我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稳步开展。2024年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自评得分96分、“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自评得分94分、“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项目”自评得分97分、“2024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自评得分97.7分、“2024年党建活动经费”自评得分98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顶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顶级科目中反映。未设置顶级科目的,在“其他”顶级科目中反映。

8.城乡社区(类)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保障性2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关于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

旺苍县财政局:

根据《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旺财绩〔2025〕2号)要求,我单位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保留参公管理。内设综合股、住房保障管理股、物业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股(县白蚁防治办公室)、财会股、房产档案股等6个股室。

1.综合股

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信访、信息、接待、保密、综合治理、保卫、计划生育、组织、人事、培训、乡村振兴、档案、离退休人员管理、外事等工作;负责单位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督办和后勤服务工作;起草有关综合性文件;负责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宣传教育、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督办工作。

2.住房保障管理股

负责保障性住房的服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接收、租赁、维修安全等具体服务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审核及发放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申请和管理;负责住房保障资格确认和年审的服务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的签订、入住、租金档次确定、租金调整、租金收缴、换房、退房等动态服务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开展住房保障相关工作;负责房改政策咨询,具体实施县本级房改房产权转换、房改售后资金使用等日常服务工作;负责经济适用房资质审核等相关工作。

3.物业管理股

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管服务工作,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建筑区划划分、物业管理服务前期招标投标、物业承接查验、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进驻与退出等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房屋装饰装修工作。

4.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股(县白蚁防治办公室)

负责监测房地产市场,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缴存及使用的服务工作;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存量房网签备案及注销的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存量房交易活动,提供存量房交易相关法规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测绘、房地产租赁服务工作;负责白蚁防治服务工作。

5.财会股

负责全中心财会工作;负责全中心年度资金计划的编制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6.房产档案股

负责档案资料保管、编研、利用工作;负责科学管理和快捷查阅档案工作;负责出具房屋查询证明书。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承担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租住房项目和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缴存使用等相关服务工作。

4.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存量房网签备案及注销指导存量房交易,提供存量房交易相关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5.负责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测绘、房地产租赁等指导和服务工作。

6.负责白蚁防治服务工作。

7.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管服务工作,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承担县本级住房维修资金的设立、归集和监督使用;负责物业承接、查验工作。

8.负责全县原有房屋产权产籍档案资料保管、利用和编研、统计工作。

9.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事项。

10.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下属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4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23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9人;退休人员20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1.预算安排收入情况: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收入总数为160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6.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0万元。

2.决算报表收入情况:2024年决算报表收入379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18.4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0万元。

(二)支出情况

1.年初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160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07万元,占22.85%;项目支出1239.64万元,占77.15%。

2.决算报表支出情况:2024年决算报表支出379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97万元,占10.95%;项目支出3382.48万元,占89.05%。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我中心按要求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我中心较好履行单位职责,各项工作按项目要求有序推进,社会服务满意度高并达到预期效果;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资金使用规范高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较好。根据绩效分析和自评,我中心《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中“总体绩效”得分62分(满分65分)。

1.履职效能。2024年我中心着力推进房地产市场、物业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增进民生福祉、保持安全稳定,全力推进我县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全年销售商品房7.28万平方米;二手住宅成交999套,建筑面积8.85万平方米;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增长5.8%;培育入库1家房地产企业,旺苍一品天下置业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4.1亿,建设旺苍“一品天下·特色商业街区”项目。旺苍县北门楼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2023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惠及东河镇5个社区15个老旧小区,692户,已全部完工。旺苍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惠及印月潭社区23个小区,807户,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41万元,已全部完工。2024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任务为40部,全年增设电梯43部。旺苍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改造乡镇闲置资产用作乡镇干部周转房,对9个乡镇416间房屋的主体建筑和室内外配套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建,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41万元,已全部完工。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138户,150.96万元。履职效果较好,得分15分。

2.预算管理。(1)预算编制质量。我中心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及时编制年初预算,预算编制科学、准确,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预算公开,此项得分8分。

(2)支出执行进度。根据旺苍县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中心1至6月、1至10月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部门预算数的18.26%、27.37%。各阶段预算执行进度均未达到目标要求。此项得分3分。

(3)预算年终结余。我中心2023年部门财政全年预算数3798.45万元,全年实际执行3798.45万元,预决算执行进度100%。无结转结余。此项得分5分。

(4)严控一般性支出。我中心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无违规支出。此项得分6分。

3.财务管理。我中心制定了《财务岗位职责》《印章管理制度》《收支管理》等制度,财务股目前有三个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职责权限明晰;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使用规范;能及时处理相关资金的收付业务能按照财政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报表和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相关事项的公示公开。此项得分10分。

4.资产管理。我中心人均资产变化率和人均资产增长率变化不大,资产利用率较高,无闲置资产,此项得分8.4分。

(1)人均资产变化率。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12.51%,得分1.5分;部门人均资产增长率为3.27%,得分0.9分。合计得分2.4分。

(2)资产利用率。部门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20.52%,得分1.5分;部门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62.83%,得分1.5分。合计得分3分。

(3)资产盘活率。近两年我中心均无闲置资产,得分3分。

5.采购管理。我中心制定了相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按照财政相关要求进行政府采购相关业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2024年度未发生采购支付业务。本项得分6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为12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78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77.66%,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2个。

1.项目决策。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了评估论证、申报程序;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相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了项目入库。此项得分12分。

2.项目执行。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部门预算项目无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无需采取对应调整措施;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项目数量为1个,扣2.67分。此项得分9.33分。

3.目标实现。2024年,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共设置部门项目绩效目标3个,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在2024年度部门共实施“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租赁补贴发放”等项目均全部完成,得分11分。其完成结果情况如下:

(1)老旧小区改造。旺苍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惠及印月潭社区23个小区,807户,已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41万元,2024年底完工。

(2)租赁补贴发放。2024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138户,发放金额共计150.96万元。

(3)保障性租赁住房。旺苍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计划总投资1350万元,改造乡镇闲置资产用作乡镇干部周转房,对9个乡镇416间房屋的主体建筑和室内外配套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建,已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41万元,目前已全部完工。

(4)既有住宅电梯增设。2024年增设既有住宅电梯43部,补助金额合计180万元。

(5)党建活动经费。完成建设活动阵地1个,组织党员教育培训3次,组织党员学习调研1次,慰问党员2名,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通过绩效结果应用,进一步优化了资金使用效率,项目管理进一步提升,民生效益持续改善。

2.信息公开。按照财政局要求,县房地产事务中心绩效目标说明已按要求随部门预算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3.整改反馈。经自查发现我中心2024年度无整改事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2024年度旺苍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内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3.73分。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编制工作存在精细化不足的问题,预算数据与实际执行需求存在较大差异,反映出预算前期调研论证不够深入,绩效运行监控成果在预算调整中的应用效果有待提升,未能充分发挥绩效监控对预算管理的动态调节作用。

2.绩效管理方面。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需要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有待完善,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未能充分显现。

3.执行进度方面。根据旺苍县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中心1至6月、1至10月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部门预算数的18.26%、27.37%。各阶段预算执行进度均未达到目标要求。预算资金支出执行进度和全年完成情况均较差,主要是企业报账不及时导致。

(三)改进建议

1.提升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制定详细的预算编制指南,明确各项预算科目的编制标准、方法和要求,规范预算编制流程。例如,对于人员经费预算,要明确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和标准;对于公用经费预算,根据不同部门的业务特点和工作需求,制定合理的定额标准。

2.加强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邀请行业专家或内部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内容涵盖绩效管理理论、方法、工具以及实际操作案例等;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跟踪机制,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并跟踪其整改情况和预算调整后的执行效果。

3.优化预算资金安排。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财政资金拨付计划和政策动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在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5年9月26日        

附件2

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绩效评价指标指标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方法

评分说明

是否涉及此项指标

单位自评得分

备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总体绩效
(65分)

履职效能
(15分)

推进房地产市场、物业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15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5个核心职能目标,反映该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

比率分值法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5个可量化计算、可评价的核心职能目标,分别设定指标分值、指标解释、评分方法和评分说明,总分值不超过15分。该项指标得分=年终完成履职效果目标数量÷年初目标设置总数×100%×指标分值。履职效能总分为各项履职效果得分的和。

5


固定资产投资入库

5

既有住宅电梯增设

5

预算管理
(25分)

预算编制质量

8

部门是否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1-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100%×4+(1-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100%×2+(1-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100%×2。偏离度=|年初部门预算执行数-年初部门预算数|÷年初部门预算数。

8


支出执行进度

6

部门1至6月、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1至6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50%)×2)+(1-1至6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6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1至10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83.33%)×2)+(1-1至10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10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

3

预算年终结余

5

部门整体年终预算结余情况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1-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100%×5。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为当年年终部门预算注销金额和结转金额占部门预算总金额的比率。

5

严控一般性支出

6

部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基础分值+加分值。
1.基础分值。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较上年实现压减得1分;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较上年实现压减得2分。
2.加分值。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较上年每压减1%得0.2分,累计不超过1分;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较上年每压减1%得0.4分,累计不超过2分。

6

财务管理
(10分)

财务管理制度

4

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缺(错)项
扣分法

部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的,得2分。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4


财务岗位设置

2

部门财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

是否评分法

部门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2

资金使用规范

4

部门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缺(错)项
扣分法

部门资金使用不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4

资产管理
(9分)

人均资产变化率

3

部门人均资产变化情况

分级评分法

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X,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N(N为14.71%),则:X≤N,得1.5分;N<X≤1.2N,得0.9分;1.2N<X≤1.4N,得0.6分;X>1.4N,得0.3分。
部门人均资产增长率为X,同期县级财政收入增长率为N(N为7.78%),则:X≤0,得1.5分;0<X≤N,得0.9分;N<X≤2N,得0.6分;X>2N,不得分。

2.4


总体绩效
(65分)

资产利用率

3

部门资产超最低使用年限情况(计算利用率时,家具和设备的资产用途须选择办公。)

分级评分法

部门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办公家具账面价值×100%。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X,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为N(N为15.72%),则:X>N,得1.5分;0.8N<X≤N,得0.9分;0.6N<X≤0.8N,得0.6分;X≤0.6N,得0.3分。
部门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00%。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X,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为N(N为44.32%),则:X>N,得1.5分;0.8N<X≤N,得0.9分;0.6N<X≤0.8N,得0.6分;X≤0.6N,得0.3分。

3


资产盘活率

3

部门闲置一年以上的资产盘活情况

分级评分法

部门闲置资产占比变化率=(本年闲置资产账面价值÷本年总资产账面价值)÷(上一年度闲置资产账面价值÷上一年度总资产账面价值)×100%,变化率在60%以下的得2.4分,60%~80%的得1.8分,80%~100%的得1.2分,100%以上的不得分。两年均无闲置资产或上年度有闲置资产评价年度无闲置资产的,该项指标得3分。

3


采购管理
(6分)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

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

是否评分法

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3


采购执行率

3

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比例情况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当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100%×3。

3

项目绩效
(35分)

项目决策
(12分)

决策程序

4

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是否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4-部门未履行事前评估程序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抽评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个以下的全部纳入,每增加5个多纳入1个,最多不超过30个,下同。若无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则主要查看部门预算项目整体决策程序。

4


目标设置

4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4-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不相匹配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若无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则抽评涉及核心业务、资金量大的其他部门预算项目,下同。

4


项目入库

4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4-规定时间未入财政库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最终安排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规定时间以当年11月30日为准。

4


项目执行
(12分)

执行同向

4

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是否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4-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不相符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4


项目调整

4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采取对应调整措施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4-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应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4


项目绩效
(35分)

执行结果

4

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项目总数×100%×4。

1.33


目标实现
(11分)

目标完成

4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4


目标偏离

4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个数×100%×4。偏离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设定预期指标值)÷设定预期指标值|。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值偏离预期指标30%以上(含30%)的,不计分。

4


实现效果

3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3。

3


扣分项
(10分)

预算绩效存在问题

-

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缺(错)项
扣分法

依据评价年度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结果以及评价指标体系涉及的履职效果、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每有一个问题点扣1分,扣完为止。

0


被评价部门配合度

-

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缺(错)项
扣分法

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0


附件3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1606.71

1606.71

0

年度总体目标

切实抓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电梯安装、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单位日常正常运转。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房地产市场监管

确保2024年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7万平方米,销售商品房500套,成功培育房地产企业1户,推动房地产领域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同比增长12%。

优化公租房保障体系

2024年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100户,同时确保非税收入达到350万元。

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

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涉及9个乡镇,计划改造416建房屋,确保2024年6月达到开工条件并开始建设。

公租房动态管理升级与文明社区协同创建

加大公租房排查力度,确保动态管理下公租房资源的有效利用,将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与公租房管理相结合,提升社区居住品质。

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对1个社区23个小区进行改造,涉及38栋房屋,803户,建筑面积6.31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770.5万元。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房屋间数

416

5

416

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涉及乡镇

9

4

9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面积

63100

平方米

4

63100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小区数量

23

4

23

2024年老旧小区户数

807

5

807

非税收入缴财政专户金额

3500000

5

3500000

商品房销售面积

70000

平方米

4

70000

商品房销售套数

500

4

500

租赁补贴发放户数

1100

5

113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人居环境

95

%

20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被保障对象满意度

95

%

5

95

老旧小区住户满意度

95

%

5

9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老旧小区改造成本

3410000

10

3410000

租赁补贴发放总成本

1600000

10

1600000

 附件4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关于旺苍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绩效

评价报告

旺苍县财政局:

根据要求,我单位对旺苍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旺苍县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完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配套,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实现老旧小区“环境整洁、配套完善、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根据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旺苍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旺发改〔2024〕405号)文件精神,旺苍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于2024年1月11日立项,该项目改造范围涉及印月潭社区共计23个老旧小区,涉及807户居民,涉及38栋建筑物。

改造内容为:1.主体建筑改造基础类:外墙修缮17741平方米,屋面防水5880平方米,楼梯维修包含楼梯间墙体改造1140平方米、加装单元门76个、楼梯扶手栏杆刷漆翻新2050平方米,维修消防设施包含灭火器箱228套、消防更新228套、更换消火栓管道1368米,楼栋通信整治4000米。2.室外配套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小区道路改造3000平方米,通信设施5654米,停车场改造7500平方米,大门更换(铁艺大门)38扇,维修消防设施190处,垃圾中转房184平方米。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我中心不断完善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等相关工作,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24〕13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综〔2025〕1号)以及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使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根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等实际,拟定了资金使用计划。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4年,我县筹集旺苍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预算资金341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24〕13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综〔2025〕1号)相关要求,对项目设置了专门的目标任务,我中心在实施过程中全部有效完成,我县同时针对本项目组织并开展了项目自评工作,抽查检验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情况,走访了部分居民开展了民意调查,满意度均在90%以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量化评估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跟踪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居民满意度(≥90%)、社区环境改善度等指标,确保老旧小区改造“补短板、惠民生”的政策目标落到实处。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我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资金拨付及时,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选点

本次绩效自评选取了印月潭社区幸福巷25号供销社前院住宅楼56户、印月潭社区滨河中路217号原煤管局宿舍小区59户为抽样点位,进行了实地勘察,且两个点位合计改造资金金额大于总项目资金的20%。

(四)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座谈调研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针对本次自评,由业务股室和财务股成员共同组成自评人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监督审查,人员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满分18分,自评得18分)

项目决策程序严密、完整,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了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满分18分,自评得18分)

本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管资金、项目、政策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均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满分9分,自评得5分)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及时,地方配套到位,2024年已支付258.45万元,预算执行率75.79%,此项扣4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满分9分,自评得9分)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专用指标属于基础设施类在建工程,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具体如下:

1.工程进度(满分15分,自评得15分)

项目已达到计划工程进度。

2.资金拨付(满分15分,自评得15分)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合同价款为295.56万元,现已支付237.32万元,支付率80.3%,已达到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此项目未单独设置个性指标,不扣分,得分16分。

、评价结论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综〔2025〕1号)文件规定,通过审计和财政等部门的检查发现不存在资金截留、挪用、交叉重复等违规违纪行为,也无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情况出现,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旺苍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6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财政依赖度高,资金压力大。县级财力有限,融资渠道少,项目资金需求量多,筹集难度大,本级财力不足。

(二)居民协调难度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人员较广,意见很难统一,居民协调难度大。

六、改进建议

(一)优化预算安排。统筹财政资金,争取上级支持,申报中央及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争取政策性银行贷款(如国开行专项贷款)。

(二)创新协商机制。提前3个月开展民意调查,改造前召开“听证会+楼栋会+协调会”,方案公示不少于15天,同意率超90%方可实施。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5年9月26日        

附件5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

预算单位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项目类型

改建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24〕13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旺苍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旺发改〔2024〕405号)

使用范围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4日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41

其中:财政拨款

341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小区数量

=

23

20

23

涉及建筑物

=

38

10

38

质量指标

合格率

=

100

%

10

100

时效指标

改造完成时间

365

10

36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单位改造成本节约率

10

%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定性

较好


10

较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小区居民满意度

90

%

10

96.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改造成本总控制

341

万元

20

341

附件6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关于旺苍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

旺苍县财政局:

根据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旺苍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努力解决乡镇干部的基本住房困难问题,确保当地住房困难的乡镇干部群体能够获得稳定、舒适的居住环境,满足他们的基本住房需求,并吸引更多的人才和劳动力来到旺苍县,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支持,根据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旺苍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旺发改〔2024〕450号)文件精神,旺苍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于2024年2月29日立项,该项目涉及旺苍县张华镇、黄洋镇、木门镇、高阳镇、三江镇、大两镇、水磨镇、英萃镇、米仓山镇等9个乡镇,共计对23处416间房屋。

项目内容为:对23处416 间房屋的主体建筑和室内外配套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建,主要内容为:(1)主体建筑:室内铺设地板、墙体修缮、更换或修缮门窗、加设卫生间或厨房、维修消防设施等;(2)室内外配套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墙面修缮、屋面防水楼梯维修、公共卫生间修缮、淋浴间修缮、水电气线路完善及相关设施设备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我中心不断完善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等相关工作,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24〕13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综〔2025〕1号)以及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使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资金,根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等实际,拟定了资金使用计划。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4年,我县筹集旺苍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预算资金441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24〕13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综〔2025〕1号)相关要求,对项目设置了专门的目标任务,我中心在实施过程中全部有效完成,我县同时针对本项目组织并开展了项目自评工作,抽查检验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情况,走访了部分居民开展了民意调查,满意度均在90%以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量化评估房源供给目标完成情况,跟踪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通过住户满意度(≥90%)、社会效益等指标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保基本、惠民生”的政策初心落地见效。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我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资金拨付及时,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选点

本次绩效自评选取了天星干部住宿楼35套、龙凤干部住宿楼55套为抽样点位,进行了实地勘察,且两个点位合计改造资金金额大于总项目资金的20%。

(四)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座谈调研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针对本次自评,由业务股室和财务股成员共同组成自评人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监督审查,人员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满分18分,自评得18分)

项目决策程序严密、完整,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了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满分18分,自评得18分)

本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管资金、项目、政策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均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满分9分,自评得5分)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及时,地方配套到位,2024年已支付348.81万元,预算执行率79.1%,此项扣4分;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满分9分,自评得9分)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专用指标属于民生保障满分30分,自评得分28分。具体如下:

1.区域均衡性(满分10分,自评得10分)

2024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共计441万元,均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以上资金全部用于旺苍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依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得分10分。

2.对象精准性(满分10分,自评得10分)

2024年度资金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严格支付审批程序,及时支付到该项目施工单位。依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得分10分。

3.标准合理性(满分5分,自评得5分)

旺苍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该项目的资金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资金拨付比较及时,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4.群众满意度(满分5分,自评得3分)

旺苍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入住对象满意度目标为满意度90%,经测评入住对象满意度目标为满意度96.5%。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此项目未单独设置个性指标,不扣分,得分16分。

、评价结论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综〔2025〕1号)文件规定,通过审计和财政等部门的检查发现不存在资金截留、挪用、交叉重复等违规违纪行为,也无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情况出现,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旺苍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4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财政依赖度高,资金压力大。县级财力有限,融资渠道少,项目资金需求量多,筹集难度大,本级财力不足。

(二)配套设施存在短板。附近商业配套不足,物业管理较为粗放,垃圾分类设施未全覆盖,停车位短缺。

六、改进建议

(一)优化预算安排。统筹财政资金,争取上级支持,申报中央及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争取政策性银行贷款(如国开行专项贷款)。

(二)强化资金监管。动态调整预算,建立资金使用预警机制,对执行率低于70%的项目收回资金并重新分配。

(三)补齐配套设施短板。完善规划标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与周边居民小区、办公楼签订错峰停车协议,夜间开放闲置车位。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5年9月26日        

附件7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预算单位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项目类型

改建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24〕13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旺苍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旺发改〔2024〕450号)

使用范围

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6月28日至2025年6月23日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41

其中:财政拨款

441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房屋数量

=

416

20

416

改造乡镇

=

9

10

9

质量指标

合格率

=

100

%

10

100

时效指标

改造完成时间

365

10

35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闲置房屋改造后得到充分利用,保证资产的使用价值

定性

较好


10

较好

社会效益指标

为基层乡镇干部职工提供住宿

定性

较好


10

较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基层乡镇部门满意度

90

%

10

96.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改造成本总控制

441

万元

20

441

附件8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关于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项目绩效

评价的自评报告

旺苍县财政局:

根据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旺苍县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我中心通过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形式,对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2024年市住建局下达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为1100户,我中心实际发放1193户,共计150.96万元,任务完成率108.45%。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季度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租赁补贴保障,切实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进一步推动全县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建设,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中心组织绩效评价项目组,对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资金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同时根据财政局文件要求及工作实际,对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做好各项指标分析,确保自评结果客观真实、科学合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表明,我中心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工作情况良好,总体得分97分。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并举的方式,有效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二是加大审核力度,确保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到真正有需要的住房困难家庭中;三是对我县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我县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计划均纳入年度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二)项目过程情况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资金由上级财政部门下发至县级财政部门后经我中心申请,县财政部门审批后,经县级住建部门、社区及乡镇逐级对保障对象相关资料审查核对后,我中心在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至保障对象银行账户。

(三)项目产出情况

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租赁补贴任务1100户,任务完成率108.45%。在使用过程中无违规违纪情况,未发生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事件。

(四)项目效益情况

绩效评价对保障对象满意度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保障对象满意度高,租赁补贴发放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切实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同时提高了政府形象,维护社会发展等社会效益显著。

2.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得到保障。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按季度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可持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完成政府目标考核。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绩效评价通过对保障对象满意度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保障对象对项目满意度高,满意度95%以上。租赁补贴发放能够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在上级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积极谋划、加强组织、创新机制、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资金分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在上级资金下达至县财政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租赁补贴资金分配至房地产事务中心,并由房地产事务中心按季度及时将租赁补贴发放到位。

六、存在问题及分析

(一)收入认定难。因家庭收入较为复杂,无法准确认定申请家庭的收入,民政部门对居民收入认定的综合查询平台尚未启用,仅能依靠其提供的收入证明来认定,对于其收入变化更不能及时调整和认定。

(二)房产认定难。自然资源部门的不动产查询仅能查询其合法房屋的权属,无法查询申请者宅基地及其他房屋的权属,造成对申请家庭住宅查询困难。

七、有关建议

(一)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对保障对象提交的经济和住房证明进行不定期核查,同时不定期进行上门核查,确保租赁补贴发放至真正有需要的家庭手中。

(二)建立健全保障家庭信用管理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对存在申请材料造假等问题的租户,及时停发租赁补贴,并纳入征信系统,列入住房保障黑名单。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5年9月26日    

附件9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

预算单位

137001-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项目类型

民生类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24〕13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使用范围

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

申报(补助)条件

各乡镇、社区审核汇总上报,县房地产事务中心进一步审核后发放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50.9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0.96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发放1200户,发放金额150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户数

1100

10

1193户

发放金额

150

万元

10

150.96万元

质量指标

发放合规率


100

%

20

100%

时效指标

目标任务完成率

100

%

2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低收入家庭收入

定性


10

得到提高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

定性


10

得到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租赁补贴发放对象满意度

80%


10

9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平均补贴成本

元/年/人


10

300元

附件10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关于2024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绩效

自评报告

旺苍县财政局:

根据有关要求,我单位对2024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4年,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广元市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细则》(广住建〔2022〕4号)文件精神,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我县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有效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方便居民生活,满足群众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县立足具体情况,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项目内容为增设既有住宅电梯40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县财政局和县房地产事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群众满意度目标,及时将2024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上报省、市财政和住建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4年,我中心收到2024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资金共计18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8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我中心严格执行《广元市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细则》(广住建〔2022〕4号)文件规定,加强资金管理,2024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资金共计180万元,均已按规定及时下达,无延期下达情况。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开展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进一步整合各类资金和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从整体上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我县2024年度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资金拨付及时,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选点。按县发改局项目批复明细查阅项目资料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财务室资金支付凭证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四)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座谈调研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本次自评由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监督审查,人员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通用指标满分54分,自评得分54分。具体如下:

1.项目决策满分18分,自评得18分。

项目决策程序严密、完整,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县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了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满分18分,自评得18分。

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绩效监管已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

3.项目实施满分9分,自评得9分。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及时,地方配套到位。我县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不断完善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相关工作,2024年已支付18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此项得分9分。

4.项目结果满分9分,自评得9分。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专用指标属于民生保障满分30分,自评得分29.7分。具体如下:

1.区域均衡性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2024年,我县筹集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资金共计18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既有住宅增设电梯)1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80万元。以上资金全部用于旺苍县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项目。依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得分10分。

2.对象精准性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2024年度资金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严格支付审批程序,及时支付到奖补对象。依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得分10分。

3.标准合理性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旺苍县2024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该项目的资金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资金拨付比较及时,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4.群众满意度满分5分,自评得分4.7分。

旺苍县2024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对象满意度目标为满意度85%,经测评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对象满意度95.78%。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满分16分,自评得14分。

通过对部分群众满意度对象调查走访,群众满意度达95.78%,依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得分14分。

四、评价结论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综〔2025〕1号)文件规定,通过审计和财政等部门的检查发现不存在资金截留、挪用、交叉重复等违规违纪行为,也无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情况出现,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旺苍县2024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7.7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1.资金压力大。县级财力有限,融资渠道少,项目资金需求量多,筹集难度大,本级财力不足。

2.需求量大。申请对象多,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大。

六、改进建议

完善和建立与社区、乡镇、房地产事务中心等多个部门的信息整合,做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大、矛盾突出的问题,切实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项目工作。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1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4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

预算单位

137001-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项目类型

民生类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广元市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细则》(广住建〔2022〕4号)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24〕13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广元市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细则》(广住建〔2022〕4号)

使用范围

2024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

申报(补助)条件

在实施意见有效期内竣工验收合格且已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电梯,并报送申请财政补助资料的电梯增设项目纳入省、市、县区补助范围。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80

其中:财政拨款

18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2023年度我中心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项目任务为9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加装电梯数量

=

40

20

43部

质量指标

电梯验收合格率

=

100

%

20

100%

时效指标

完工时间

定性

2024年12月31日


20

2024年10月23日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增加固定资产投入

150

万元

10

18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定性

得到改善


10

得到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加装电梯居民满意度

90

%

10

95.7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投入总成本

200

万元

10

180万元

附件12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关于党建活动经费的绩效自评报告

旺苍县财政局:

根据有关要求,我单位对2024年党建活动经费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支付情况

全年预算数3.21万元,执行数为3.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

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紧密结合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综合得分98分。

三、存在的问题

经费不足,慰问困难党员及群众力度不够

四、下一步措施

积极向上级部门级相关部门协调争取相应资金,加大慰问力度。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3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党建活动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计划建设活动阵地1个,组织党员教育培训3次,组织党员学习调研1次,慰问党员2名,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

完成建设活动阵地1个,组织党员教育培训3次,组织党员学习调研1次,慰问党员2名,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我中心在中心主任带领下,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2024年度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21

3.21

3.21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21

3.21

3.21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活动阵地

1

1个

25

25


党员教育培训

3

3次

25

25


足额保障率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按时发放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结余率(计算方法为:结余数/预算数)

5

%

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党组织活动充分发挥了党员积极性,群众困难得到及时解决,促进了党群关系,增强了党组织凝聚力。

存在问题

经费不足,开展慰问党员和困难群众不够充分。

改进措施

积极和其他相关部门协调争取资金,同时加大慰问力度。

项目负责人:岳玲玉

财务负责人:曹杨洋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