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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28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量:40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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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9月2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 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10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1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4

第四部分 附件 28

第五部分 附表 2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3

二、收入决算表 63

三、支出决算表 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6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3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3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在旺央属、省属、市属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管理责任。

(十四)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十五)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六)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

(十七)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八)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九)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二十)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旺苍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4)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县应急管理局编制人数79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参公事业编制10名,事业编制50名。行政年末实有人数17人,机关工勤年末实有人数2人,参公事业年末实有人数8人,事业年末实有人数46人,2024年末实有退休人员39人。其变动原因为人员调动及退休。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旺苍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792.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99.62万元,增长33.37%。主要变动原因是绵阳燃气涉诉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79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54.79万元,占99.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2万元,占0.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9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45万元,占18.8%;项目支出5513.76万元,占81.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792.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99.62万元,增长33.37%。主要变动原因是绵阳燃气涉诉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54.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62.2万元,增长32.6%。主要变动原因是绵阳燃气涉诉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54.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43万元,占2.7%;卫生健康支出45.91万元,占0.6%;节能环保支出810.95万元,占12 %;住房保障支出98.3万元,占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618.2万元;占83.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754.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57.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8.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3.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85.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726.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7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67.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21.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49.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8.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8.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无变化,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4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4万元,占59.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2023年度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新的公务活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执法检查、监管检查和综合督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2023年度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新的公务活动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13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应急管理厅综合检查、督导工作、省煤监局、川北煤监局指导、检查煤矿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督导检查、调研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乡镇安办人员学习业务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2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9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26.82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次数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是用于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执法检查、监管检查和综合督查等工作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绵阳燃气公司涉诉支出项目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在 2024 年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证了全局的工资发放和机构的正常运转,保证了必要的民生支出,对下达到我局的上级专项资金,全年目标均全部实现,完成了应急管理事业健康发展;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实施,有效解决和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改善和提高了受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了社会和谐和社会秩序稳定。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对15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实施,保护我县16个乡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1850人生命安全,减少了经济损失3700万元, 实现社会稳定秩序。绵阳燃气公司涉诉支出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和解协议按期履约支付债务。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经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实施,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煤矿及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提升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夯实矿山安全基础,提升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能力。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指煤矿关闭奖补资金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尾矿库项目治理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行政人员工资,公业务费等方面的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党组织活动建设及纪检监察等方面的支出、临聘人员工资、驻矿安监员劳务派遣费、绵阳燃气涉诉等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及驻矿工作、煤矿及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人员工资,公业务费等方面的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安全生产专项、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指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指煤矿关闭奖补资金支出。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挂旺苍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建于2019年3月,系县政府组成部门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由县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直属事业单位“两大队两中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救援大队、煤矿瓦斯监控中心、应急信息中心。现有工作人员73人,领导7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行业工会主席1名,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8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在旺央属、省属、市属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管理责任。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6.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

17.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8.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9.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20.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旺苍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79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6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73人,其中:公务员17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8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4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4436.02万元,全年预算数6792.21万元,收入决算数6792.21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4436.02万元,全年预算支出数6792.21万元,支出决算数6792.21万元。基本支出1278.45万元,项目支出5513.76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我单位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部门预算总体绩效满分65分,实际得分63分,具体如下:

1.履职效能满分15分,得分14分。

2024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目标绩效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主动作为、联动发力,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各级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救灾以及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并取得2019年以来历史最好成绩:

(一)综合安全监管有力有效。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任务清单》和《党政领导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对全年重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下达。明确46个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任务,调整各级党政干部“一对一”包保职责。通过“三会一课”多形式传达学习上级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国、省级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重点工作24次。按照全国“一盘棋”部署,统筹推进治本攻坚、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在煤矿和危化等27个行业领域分3年时间持续推进。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进驻重点企业进行帮扶152次,组织开展督查41轮次(含省、市、县联合督查巡查25轮次),检查发现的3294条一般隐患全部整改完成,7条重大隐患已整改销号6条,剩余1条存量隐患正在按时间节点整改销号;省市督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销号率达100%。

(二)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健全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体系机制,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先期处置,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规范党政干部应急带班职责并严格值守,全面完成应急体系规划重点课题并在全省示范推广,大力推动“一主两辅”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编制年度应急演练方案、开展自救互救演练,为高考(红叶节)等重大活动、以及汛期(防火期)等重点时段提供应急保障,未出现应急处置失误情况。通过四川省广元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争取装备采购1386.1万元,完成第一批次应急装备采购1375台套,第二批次装备采购工作正在推进,进一步助推“智慧应急”和基层治理有机融合。

(三)防灾减灾工作及时高效。实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13个,保护了9个乡镇受地灾威胁的750人生命财产安全, 受益群众满意度达100%。发放冬春救助资金941万元、应急物资1600余件,全面完成救灾物资清理、回收,牵头“三断”情况下自救互救能力示范建设并获省、市推广。在6-7月汛期和9-10月高温干旱期,争取到位救助资金140.85万元、避险转移人口19787人、救助人口16625人,无因灾人员伤亡。

(四)防汛及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序运行。认真履行县防汛办、县森防指办“牵头揽总”职责,统筹全县各级开展相关工作,严管“老、幼、小”特殊群体,严守卡口山口,增设红外传感等智能感知设备,并刚性执行“30123”机制,全县未发生洪灾、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

(五)重点行业工作持续向好。煤矿领域:严格领导挂包、驻矿盯守和首席安全官制度,联动开展“体检式”安全检查442矿次,排查治理隐患47矿次,立案调查11起,行政处罚79.24万元。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扎实推进非煤矿山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灾害治理,立案调查13起,行政处罚29.46万元。关闭注销非煤矿山2座,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和双控预防机制示范建设8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嘉川化工园区封闭化、信息化改造任务成功通过省级认定,指导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完成智慧仓库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烟花爆竹零售店换证,并在专项检查中罚没产品500余件、立案查处3人,行政处罚0.24万元。

(六)执法监管工作精准严密。制定《“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执法检查382家次,行政处罚立案26件,处罚款108.94万元,报送典型案例6件,曝光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8件,兑现举报奖励金额9.9万元。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满分8分,得分8分。

按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编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部门预算编制任务及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

(2)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得分6分。

本单位支出均为国库集中支付,按照计划及时执行,支出符合预算安排和财务规定,无超支和挪用资金情况。本单位1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3322.05万元,支出预警金额为0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元;1至10月预算执行数为4335.94万元,支出预警金额为0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元。

(3)预算年终结余满分5分,得分5分。

2024年本单位无结转结余情况。

(4)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6分,得分6分。

2024年本单位积极响应并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压缩非必要支出,整合资源利用,降低办公成本,严控一般性支出,截止2024年底,“三公”经费支出为2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9万元。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满分4分,得分4分。

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本单位修改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成立了财务监督小组,加强了内部控制和监督。

(2)财务岗位设置满分2分,得分2分。

本单位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相互制约,财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资金使用规范满分4分,得分4分。

本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满分3分,得分2分

为了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制度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对单位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按使用人建立了资产管理台账,实行使用、保管登记制度,本单位2024年固定资产总额为1073.989363万元,年末人数为73人,本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0.64%,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3.29%。

(2)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得分3分。

本单位2024年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24.15万元,办公家具账面价值32.72万元,本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73.8%,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4.37%,本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大于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本单位2024年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05.32万元,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87.05万元,本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56.3%,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44.84%,本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大于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

(3)资产盘活率满分3分,得分3分。

2024年度本单位无可盘活资产。

5.采购管理。

采购管理满分6分,得分6分。

2024年本单位共实施采购项目1个,采购金额25万元,严格按照采购制度流程规范采购,采购过程公开透明,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采购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满分35分,实际得分35分,具体如下: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 2 个,涉及预算总金额 21.2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 100 %,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 0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 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130.5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满分12分,得分12分。

本单位2024年共实施“党组织活动经费”、“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尾矿库项目治理经费”、“绵阳燃气集团涉诉支出”“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地质灾害资金”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煤矿关闭奖补资金8个项目,年初项目的设立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专项项目设立时都是经过事前绩效评估或可行性论证的,项目规划符合县委、县政府以及本局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实施结果与项目总体规划计划一致,项目实际完成任务量和效果达到规划预期情况。

2.项目执行满分12分,得分12分。

本单位资金到位情况良好,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建立实行绩效监控问题整改机制,较好的执行批复预算,年度执行中没有调整预算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

3.目标实现满分11分,得分11分。

2024年度本单位预算项目绩效按照年初目标数量指标均已完成,无目标偏离情况,并与预期目标相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22万元,执行数为11.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局党组织各类活动的开展。

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督促矿山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监管指令,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及时报告矿山重大安全生产有关事项,使矿山非法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尾矿库项目治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7万元,执行数为2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治理全县尾矿库5座,极大消除了尾矿库重大安全隐患,提升尾矿库安全运行水平。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41万元,执行数为9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冬令春荒临时生活救助资金救助困难群众 69591人,救助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位。

地质灾害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68.25万元,执行数为468.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减少地质灾害对受灾群众的威胁,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加强处置时效性、提高建设成效性,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152.92万元,执行数为152.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旺苍县9处保留煤矿开展水害联防联测调查,查清9处保留煤矿周边相邻关闭煤矿矿井积水情况以及对周边现有保留煤矿的影响程度,有效防范因关闭煤矿积水导致的煤矿水害事故;二是完成对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李家河铁矿通风系统进行优化改造,降低中毒窒息等事故风险,提高旺苍县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水平。项目的实施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煤矿关闭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752.42万元,执行数为752.42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淘汰了落后产能煤矿18家,补偿了淘汰落后煤矿工伤工残,民工工资,青苗补偿等资金支出。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不存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未建立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

(2)信息公开

本单位绩效目标按要求随同预算向社会公开、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随同决算向社会公开。

(3)整改反馈

针对绩效评价编制过程中存在的定量和定性指标不合理的情况,本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绩效评价合理合法合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本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绩效管理,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对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单位自评得分98分。

(二)存在问题。

绩效评价看,部门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主要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不高,在项目设置、绩效指标编制等方面往往过于简单,不够规范完整,细化量化,以至于绩效目标设置与实际完成情况有偏差。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单位的预算资金管理,规范完整绩效指标编制,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建议财政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优化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4T000009953763-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煤矿重大灾害治理)

主管部门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旺苍县17处关闭煤矿矿井水患普查工作,查清关闭煤矿采空积水情况及对相邻保留煤矿的水害影响和威胁,督促和指导保留煤矿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完成旺苍县17处关闭煤矿矿井水患普查工作,查清关闭煤矿采空积水情况及对相邻保留煤矿的水害影响和威胁,督促和指导保留煤矿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68.50

0.00

0.00%

10

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68.5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普查关闭煤矿

17

17

10

10





绘制警示图

1

1

10

10





旺苍县关闭煤矿矿井水患普查报告

1

1

5

5




质量指标

普查摸清旺苍县关闭煤矿采空积水情况,分析关闭煤矿采空积水对保留的17家煤矿的水害影响和威胁

定性


5

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

2023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定性

较好


较好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普查技术服务费

100

万元

98.5

20

20


合计

100

90


评价结论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0分,通过项目实施,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存在问题

预算执行进度慢

改进措施

积极对接财政,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4T000011219016-下达2023年煤矿及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旺苍县9家正常生产和建设煤矿及2家重点非煤矿山通过建设AI视频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安装监测监控设备和软件,充分发挥AI智能识别、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矿山重大灾害风险识别、应急救援等工作中的优势作用,依托“十三五”期间已建成的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关键地点、重点部位重大风险的实时监测、及时识别和精准研判,创新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方式,积极探索形成“互联网+监管监察”等新模式,推动提升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夯实矿山安全基础,提升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能力。

旺苍县9家正常生产和建设煤矿及2家重点非煤矿山通过建设AI视频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安装监测监控设备和软件,充分发挥AI智能识别、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矿山重大灾害风险识别、应急救援等工作中的优势作用,依托“十三五”期间已建成的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关键地点、重点部位重大风险的实时监测、及时识别和精准研判,创新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方式,积极探索形成“互联网+监管监察”等新模式,推动提升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夯实矿山安全基础,提升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能力。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508.50

76.00

14.95%

10

5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508.50

76.00

14.95%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顶板监测联网

3

3

10

10





重点非煤矿山边坡监测预警系统边坡监测预警系统

2

2

5

5





水害监测联网

5

5

10

10





电子封条监测联网

8

8

10

10





瓦斯监测联网

4

4

10

10





重点非煤矿山视频监控系统

2

2

5

5




质量指标

验收通过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定性

2024年


2024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监察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

定性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企业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5分,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提升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夯实矿山安全基础,提升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能力。

存在问题

预算执行进度慢

改进措施

积极对接财政,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4T000011412898-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该项目,进一步完善我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和应急救援水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全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率,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过该项目,进一步完善我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和应急救援水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全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率,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

10.00

10.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10.00

1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

5

10

10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5

5

10

10





组织开展大型应急演练

3

3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2024

2024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定性

较好


较好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99

%

99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费用

6

万元

6

10

10





应急演练经费

4

万元

4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100分,通过该项目,进一步完善我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和应急救援水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主管部门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1: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支持做好灾区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维护社会稳定。                                           目标2:及时足额发放上级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已通过一卡通账户对2023年度因灾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生活救助。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已通过一卡通账户对2023年度因灾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生活救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941.00

941.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941.00

941.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需救助数量(人次)

69673

人/次

救助69591人

10

10

减少的人员为死亡人员82人。



质量指标

救助标准严格按照救灾资金分配标准执行,不低于省级救助标准执行率(%)

100

%

100%

10

10





冬春救灾资金使用率(%)

100

%

100

10

10





冬春救灾资金下拨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冬春救灾资金后发放至救助对象所需时间

30

3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

100

%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灾群众投诉率

1

%

1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结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总分100分,该项目在2024年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已通过一卡通账户对2023年度因灾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生活救助。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9272732-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

主管部门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及时下拨中央救灾资金,支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15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实施,包括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财评审计、建设单位管理费等费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针对受灾群众较多、影响较大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工程治理。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520.00

52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520.00

52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地质灾害应急排查(km2)

82

km2

82km2

10

10





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处)

15

15处

5

5




质量指标

排危除险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5

5





应急处置完成率(%)

100

%

100

5

5





交通后勤保障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完成时限(天)

60

60

5

3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时率(%)


100

%

100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减少经济损失

3700

万元

37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人员伤亡(人)

定性

1850

1850

10

10





保护人民群众(人)


1850

1850

10

10





灾区社会秩序(%)

100

%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基层群众对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和临时治理项目的满意度

99

%

99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结合自评情况,该项目自评总分98分,通过对15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实施,保护我县16个乡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生命安全,减少了经济损失, 实现社会稳定秩序。

存在问题

项目管理制度还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规范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加强项目监管。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确定新一批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试点县的通知》川应急函(2023)158号文件要求,再次确定旺苍县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试点县。

2023年我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继续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县应急管理局作为项目业主并设立工作专班,各项目参建单位从省应急管理厅储备库单位中抽取。四川省自然资源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试点县项目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勘查、设计、施工工作,四川省蓉兴建设监理公司作为监理单位实施。

根据旺应急〔2024〕53号文件,2023年我县将威胁群众较多、灾情较为紧急的24处地质灾害点打包合并为15个应急处置项目报县政府后开展实施,共涉及16个乡镇,处置方案涵盖挡墙、防护堤、微型桩、被动网、主动网、格构锚、铆钉墙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旺苍县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灾害较多。2023年已是旺苍县作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试点县第二年,旺苍县应急管理局作为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及救灾资金的使用主体,严格落实省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行使对旺苍县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

我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实施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总体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较为及时,财评、审计工作符合地方政府流程规范。根据施工项目合同约定,在专项资金下达后,排危除险主体完工支付合同款的70%,剩余合同款经验收后审计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截止2024年7月23日,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拨付率100%。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4年4月,省应急管理厅对旺苍县下达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520万元。根据旺财评预[2024](153号-167号)号财评报告,实施的15个排危除险项目财评后总投资约459.25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57万元,建安费共396.75万元,监理费30万元,财评审计费2.5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依据省应急管理厅川应急函(2023)20号文件附件绩效目标表,项目年度目标为及时下拨中央救灾资金,支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工作。2023年旺苍县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为520万元。

我县以“数量、质量、时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七大指标作为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包括地质灾害应急排查面积、排危除险点、临时治理点、成功搜救和转移安置人数、出动抢险救援力量人次;质量指标包括需转移安置人员转移安置率、排危除险项目验收合格率、临时治理项目验收合格率、应急处置完成率、交通后勤保障率、发布地质灾害救灾信息情况等;时效指标包括应急处置完成时限、处置及时率;经济效益指标为减少经济损失;社会效益指标为减少人员伤亡、保护人民群众、灾区社会秩序等;可持续影指标为持续发挥作用的年限;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基层群众对成功搜救和人员转移等应急工作的满意度。

我县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审查账目、实地考察验证、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对照2023年中央救灾资金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县实施的项目进行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会审议,再报送县财政局。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作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试点县,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地质灾害对受灾群众的威胁,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加强处置时效性、提高建设成效性,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2023年我县共完成排为除险项目15个,全部项目于2023年12月完工,并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通过对15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实施,保护我县16个乡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1850人生命安全,减少了经济损失3700万元, 实现社会稳定秩序100%,可持续效益年限达2年以上,基层群众对排危除险项目满意度高,项目自评绩效目标98%。

(三)评价选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县针对2023年实施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抽样检查,抽查点位15个,抽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为优。

(四)评价方法。

针对重点项目点位,采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实地勘察等,并多次组织当地干部及群众座谈调研,切实掌握项目实施效果。

(五)评价组织。

人员组成

评价组人员由我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专班及从省应急管理厅储备库单位中抽取的各项目参建单位组成。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试点县示范合作协议及省应急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在地质灾害险情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以直接委托方式确定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应急处置项目按规定报送财政局财评、审计,极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管理。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试点县示范合作协议及省应急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在地质灾害险情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以直接委托方式确定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3.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总体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较为及时,财评、审计工作符合地方政府流程规范。2023年实施的15个排危除险项目财评后总投资约459.25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57万元,建安费共396.75万元,监理费30万元,财评审计费2.5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

4.项目结果。

通过对15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实施,保护我县16个乡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1850人生命安全,减少了经济损失3700万元, 实现社会稳定秩序100%,可持续效益年限达2年以上,基层群众对排危除险项目满意度高,项目自评绩效目标98%。

四、评价结论

我县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灾害较多,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受灾紧迫程度高、威胁对象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达到了资金绩效目标,增强人民生活安全感和幸福感。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除施工建安费经过财评、审计外,其他如勘查、设计、监理等费用收费标准不明确。二是我县地质灾害施工预算财评单价较低。三是项目管理制度、财务资产管理还有待加强。

六、改进建议

我县作为第一批入围的实施示范县,下一步县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沟通,及时学习最新政策规章制度,及时掌握资金下拨情况。根据资金用途合理安排好支付计划。


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1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3〕377号),下达我县的2023年中省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941万元。2023年12月27日,报请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议定并通过《旺苍县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分配方案(送审稿)》。2024年1月2日,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旺苍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的通知》(旺应急〔2024〕6号)文件下发至各乡镇。文件内容明确并规范救灾资金使用范围、救助程序标准、救灾资金管理和救灾工作台账等具体要求。

冬春救助资金专项支持我县开展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与补助,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按照受灾群众的受灾情况及家庭类型等,发放标准不低于中央和省级的补助标准,救灾资金重点向受灾重,而且又是低保户或五保户等特殊群体倾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一是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支持做好灾区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及时足额发放上级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冬春救灾资金下拨率”和“冬春救灾资金使用率”都为100%;时效指标“县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冬春救灾资金后发放至救助对象所需时间≤30日”;效益指标中的社会效益指标“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5次”;满意度指标中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受灾群众投诉率≤0.1%”。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10月10日,旺苍县财政局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申请今冬明春受灾人员生活救助资金的报告》(旺财〔2023〕104号)上报省财政厅。申报全县今冬明春因灾生活困难群众需政府救助人数为69673人。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2023年12月21日,四川省财政厅下达中省补助941万元到我县开展冬春生活临时救助工作。

2.资金使用。2024年1月15日前,我县共拨付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生活临时救助资金)资金941万元,总体执行率100%。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及时申报资金支付,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应急管理局审批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

(二)项目监管情况。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绩效评价组织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冬春生活救灾资金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并督促各乡镇按要求公开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据统计,2023年我县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人数达69673(人次)。

2.质量指标。“冬春救灾资金下拨率”和“冬春救灾资金使用率”都为100%;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效益指标情况。通过有效解决和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无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发生,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2.满意度指标情况。通过解决和做好灾区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同时,有效解决和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改善和提高了受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了社会和谐和社会秩序稳定,得到群众的广泛拥护,无受灾群众投诉事件发生,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执行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范围、救助程序标准、救灾资金管理;资金支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项目绩效达到了预计效果和目的;有力改善了灾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品质,得到了广大受众群众的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