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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旺苍县林业局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30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61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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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1

一、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8

第四部分 附件23

第五部分 附表3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承担旺苍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4.负责全县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地方标准。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指导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伍组建管理、未达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旺苍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及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县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低产低效林改造、增彩添香和花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及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公园旺苍境内相关工作。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在接到相关部门关于启动应急响应的申请后,第一时间协调、指挥调度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的救援救灾工作,发布灾情信息,协调做好应急保障,组织指导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灾民救助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旺苍县林业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根据单位职责分工,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规划改革和政策法规股、生态修复和产业发展股、森林防火股、行政执法股6个股室。本单位下属机构7个,包括:县林业局机关、县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县核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县米仓山大峡谷旅游区事务中心、县米仓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县汉王山东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723.5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060.13万元,下降30.6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度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72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96.92万元,占62.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26.64万元,占37.3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72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97万元,占8.11%;项目支出12610.59万元,占91.8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723.5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060.13万元,下降30.6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度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96.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6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486.77万元,下降46.5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96.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0万元,占1.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21万元,占0.76%;卫生健康支出40.35万元,占0.47%;节能环保支出2783.68万元,占32.38%;农林水支出5363.95万元,占62.39%;交通运输支出50万元,占0.58%;住房保障支出90.01万元,占1.0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72万元,占0.6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596.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0.8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8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25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1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783.7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2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9.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支出决算为494.5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0.4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56.3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7.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61.0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886.7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77.5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412.9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218.8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退耕还林还草(项):支出决算为439.9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7.7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65.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0.0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3.7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2.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5.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37.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相比无变化。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万元,占69.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占30.8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辆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及指导项目实施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6批次,14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家林草局、市林业局来旺调研考核种苗工作1227元;省林草局、市林业局来旺调研名木古树保护工作1100元;省林规院来旺开展米仓山古城村周家湾至柿子坝森林防火通道工程设计工作525元;市林业局来旺开展华山松病虫害情况核查工作569元;市林业局来旺开展“三区”科技服务及执法督导工作568元;唐家河国家自然保护区、青川县林业局、剑阁县林业局、剑阁县风景名胜保护区来旺开展涉林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77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无外事接待发生。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26.6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旺苍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03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4.78万元,增长12.09%。主要原因是2024年开展四川省生态旅游节,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旺苍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0.81万元。主要用于退化林修复、防火物资购买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旺苍县林业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森林防灭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工程项目实施及验收、退耕还林等补助资金兑现检查等。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出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指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指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指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指产业化管理方面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退耕还林还草(项):指专项用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指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5736-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林业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林业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测预报森林病虫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预测预报森林病虫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对蜀柏毒蛾、云南松毛虫进行飞机防治,人工地面防治蜀柏毒蛾、云南松毛,人工烟剂防治落叶松叶蜂。完成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按照“即死即清”要求,进行枯死木除治。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00

4.00

4.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4.00

4.00

4.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

2

批次

2

15

15


印刷森林病虫害防治宣传资料

40000

42000

15

15


质量指标

林业生物灾害发生率

0.3

0

10

15


时效指标

工作按时完成率

95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资源增长率

25

%

0.57

20

5

单计算蓄积量增长情况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控制成本

4

万元

4

10

10


合计

100

90


评价结论

结合自评情况,项目自评得分90分。当年完成飞机防治蜀柏毒蛾、云南松毛虫3万亩,人工地面防治蜀柏毒蛾、云南松毛虫2000亩,人工烟剂防治落叶松叶蜂2万亩。完成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按照“即死即清”要求,全年除治枯死、濒死松树1.3万余株,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均低于控制指标。

存在问题

森林资源增长率目标值过高,设定缺乏合理性。

改进措施

准确预估目标完成情况,确保在可实现范围内。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5738-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林业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林业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森林防灭火培训和演练,检查森林防火安全措施和责任落实,积极开展森林防火扑救工作。

开展森林防灭火培训和演练,检查森林防火安全措施和责任落实,积极开展森林防火扑救工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开展森林防灭火培训和演练,检查森林防火安全措施和责任落实,印发防火令等防灭火宣传广告,积极开展森林防火扑救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

10.00

10.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10.00

1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印刷防火宣传资料

45000

102550

20

20


质量指标

防火工作宣传到位

定性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防火工作完成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火灾发生率

0.1

0.09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0

10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保障控制数

10

万元

10

10

10


宣传资料印刷费

1

元/张

1

10

10


合计

100

85


评价结论

结合自评情况,项目自评得分95分,通过对森林防灭火方面的宣传、督导,创新设置森林防火观察哨观察员1641名,聘请生态护林员1145名,实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全县2024年森林火灾发生率低于0.09‰。

存在问题

防火形势逐年严峻,重在宣传和督导,工作经费无法满足需要。

改进措施

增加项目工作经费的投入。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5740-核桃等林业产业推进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林业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林业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稳定核桃种植规模,实施品种改良,全面加强综合管护,积极发展林下中药材,促进林农增收致富。

稳定核桃种植规模,实施品种改良,全面加强综合管护,积极发展林下中药材,促进林农增收致富。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实施核桃、笋用竹、中药材等新栽和综合管护,增加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巩固提升省级培育园区,创建市级现代林业园区;通过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农户增收。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

10.00

10.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10.00

1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林业产业工作开展次数

22

30

20

20


质量指标

产业工作推进成效

定性

显著

显著

20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农民增收

1500

元/户

1500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林业产业持续推进

定性

明显

明显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惠及群众满意度

95

%

90

10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保障控制数

10

万元

10

20

20


合计

100

85


评价结论

结合自评情况,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县林业总产值达5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5.58%。投入各类资金1420万元,巩固提升省级培育园区1个、市级园区4个、县级3个,建成普济镇、张华镇“林粮”示范基地2个,普济油橄榄现代林业园区创建为市级园区,普济黄花山核桃现代林业园区顺利通过省级“森林粮库”示范基地验收,建成嘉川西河园区核桃科创中心。

存在问题

项目后期管护缺乏资金投入,农户参与积极性不高。

改进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让农户意识到自身的投入也是项目能够取得成效必不可少的,管护的重点还是在农户自身。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3T000008975745-政务外网网络运营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林业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林业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行权平台、一卡通系统等外网支持工作正常开展

保障行权平台、一卡通系统等外网支持工作正常开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利用政务外网网络服务,通过“一卡通”阳光发放系统,成功发放各项涉林惠民补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50

1.50

1.5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50

1.50

1.5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外网运行点数

5

5

50

5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网络利用率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网络运行通畅率

98

%

95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网络运营费

15000

元/年

15000

10

10


合计

100

88


评价结论

结合自评情况,项目自评得分98.利用政务外网网络服务,通过“一卡通”阳光发放系统,成功发放各项涉林惠民补助。

存在问题

网络故障处理不及时。

改进措施

加强沟通,及时处理网络故障。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124T000011403430-古树古木保护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旺苍县林业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旺苍县林业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加强我县463株登记在册名木古树的保护,同时开展新的资源普查和濒危树木抢救复壮。

完成我县463株登记在册名木古树的保护,同时开展新的资源普查和濒危树木抢救复壮。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开展相关宣传培训、资源普查及濒危树木抢救复壮等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

15.00

15.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20.00

15.00

15.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古树名木在册数

463

463

50

5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古树名木保存率

90

%

95

30

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0

10

5


合计

100

85


评价结论

结合自评情况,项目自评得分95.当年完成《旺苍古树名木保护规划(2024—2033年)》编制任务,建立古树名木离任交接制度、古树综合防护应急预案、古树“一树一策”科学救护方案,全面压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

存在问题

资金预算不足。

改进措施

加大保护资金投入。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