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违停处罚不公不能做到公平公正 | ||
| 写信时间 | 2023-02-27 | 公开时间 | 2023-03-02 |
环城路,背街人行道停车,被贴罚单,停车位置不影响行人通行,相比较卖二手车,贴膜,修车的,严重影响行人通行行为而未被贴条,三桥嘉检院单行道小路未设置停车位,却经常停满车,形象车辆通行。等很多情况未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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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您好!您于2023年2月27日通过县长信箱反映“违停处罚不能做到公平公正”(信访件编号为:5100002023022700188)的来信收悉,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车辆停放工作的关心,您反映您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被处罚,情况属实。我局根据《旺苍县城区机动车静态停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违停车辆进行不定时的手动信息采集。除我局手动采集路段,其余路段由公安机关电子眼自动抓拍。您反映的二手车等占道经营情况属实,前期我局也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过处罚,后期将加强对占道经营违法情况的日常监管,对不予整改的行为将依法处罚。 感谢您的来信,以上回复已于2023年2月27日17时38分电话告知于您,如以上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详询,联系电话 0839-6215178。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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