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议 制 度

    ㈠主任办公会

    主任办公会由办公室主任决定和主持召开,办公室主任外出期间,由在家主持工作的副主任主持召开。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挂靠单位负责人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议题由办公室主任确定,或办公室副主任提出报办公室主任确定。
主任办公会的主要内容:⑴安排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⑵讨论安排各项工作任务;⑶检查、督促、总结年度及各阶段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⑷研究决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奖励、批评和惩戒;⑸研究决定属办公室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㈡全体职工会

    全体职工会由办公室主任决定召开,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办公室全体职工和挂靠单位全体人员参加。

    全体职工会的主要内容:⑴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文件精神;传达县委领导的重要指示;传达主任办公会形成的意见和决定。⑵学习有关法律、规章和时事政治;学习有关资料和理论文章。⑶安排、布置各个方面的工作;检查、督促、总结、通报全面工作及有关方面、有关科室的工作情况。⑷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言行,纠正不正之风。

    全体职工会由行政科负责通知和考勤。

    ㈢支委会、支部会(党员会)

    1、支委会、支部会(党员会)均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支委会主要研究支部的年度工作和阶段工作意见;检查、督促、总结党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传达学习党内有关文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新党员的对象;研究党员的培训、学习、表彰、奖励、惩戒等方面的方案和意见。

  “  3、支部会(党员会)主要内容是:⑴传达党内有关文件;⑵传达上级党委的指示和支委会的决定;⑶讨论通过支委会提出的有关方案;⑷学习党的知识和时事政治;⑸讨论发展新党员;⑹民主评议党员。


    ㈣民主生活会

    1、办公室领导半年过一次民主生活。由主任召集并请县政府领导参加。还可请挂靠单位、合署办公单位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2、民主生活会要做好记录,形成纪要。

    3、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会议情况要写出书面材料。

    4、职工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会议情况要写出书面材料。


学 习 制 度

    1、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学习当作营养,牢固树立学习是进步之源,学习是搞好工作的根本的思想,高度重视学习,自觉投入学习,在学中长知识,在学习中增才干。

    2、每月办公室集中学习不得少于两次,集中学习由办公室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副主任主持,办公室、督办室、目标办、救灾办、县长热线办、法制办等单位全体职工参加。集中学习内容由主持人确定。

    3、每位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办公室的集中学习,认真做好学习记录,非因公请假的,按请销假制度办理,迟到早退的,一次处罚10元钱。

    4、除集中学习外,全体职工严格要求自己,搞好自学。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学习笔记,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其他工作人员也要积极撰写文章。

    5、大兴学习调研之风,大力培育学习向上氛围。办公室人员向报刊发文章信息的,严格按有关文件及规定执行,严格考核,逗硬奖惩。


考 勤 制 度

    一、严格考勤制度。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考勤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每天考勤登记。主任、分管副主任不定期进行抽查。考勤登记表每天交行政科存档备查。

   二、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出差、下乡、开会、学习、培训等要通知行政科,由行政科作好登记。

    三、因事请假的,要将已审批的请假条交行政科登记备查。

    四、办公室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提前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勤。

    五、如发现科室负责人未按制度严格考勤的,扣发科室负责人奖金10元。

    六、因非工作原因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每人每次扣发奖金10元。

    七、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发当月奖金,并按公务员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不按规定请假的,视为旷工。

     八、以上扣发奖金的,由行政科书面通知本人,在年终奖金中扣除。


请 销 假 制 度

    一、各科室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假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假后到批准人或考勤登记处销假。销假时应在请假条上注明销假时间和超假天数。

    二、请假(包括工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产假、事假等),必须由本人写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批准签字后,交行政科登记存查。

    三、一般干部、职工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副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主任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主任审批;主任、副主任请假由政府相关领导审批。

    四、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工休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请假、审批;病假凭医院证明请假、审批。

    五、办公室人员一年内因事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因事请假可抵扣应享受的工休假期。累计一年内因事请假超过规定时间5天的,扣发一个月奖金;超过10天的,扣发半年奖金;超过30天的,扣发全年奖金。

    六、以上扣发奖金的,由行政科书面通知本人,在年终奖金中扣除。


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财务资产的管理,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按照“统一管理,分户核算,保证重点,包干使用,节约留用,超支自筹”的管理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管理制度。

    一、预算内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1、根据年初财政下达的预算金额,按照实际情况,将公务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文印费、差旅费、小车经费、取暖费等)业务费以及其他费用,分别下达到各代管单位包干使用,实行不足自筹。

    2、各单位争取的各种专项费用,记入包干经费帐户,在保证专款专用的前提下,节约部分可弥补包干经费的不足。

   二、电话费的管理

    1、公费移动电话和公费住宅电话的配备按省、市的文件规定严格执行。

    2、县长、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任实职的副科级领导干部的移动电话、住宅电话话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3、财务科建立台帐,分别考核。

    三、差旅费的管理

    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秘书、驾驶员的差旅费按县财政局规定的标准报销。外出学习考察所需费用,应事先报领导批准并落实经费后执行。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

    1、根据财政下达的各项专用资金,财务室建立专用资金帐户,专款专用。

    2、一切专项资金的使用均需财务室汇同有关业务部门协商,不得一次性支取和白条顶替。

    五、印刷费的管理

    材料和文件的打印,由秘书科一个“漏斗”严格控制,由分管副主任核定印发范围及数量。大力精简文件和会议,严格控制文件、讲话、信息的发放范围,领导的讲话已印发的,原则上不再转发,未经县政府和办公室领导签发的文件和同意印发的讲话、资料、办公室一律不支付印制费。凡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制的文件、讲话搞必须统一到县政府办文印室胶印,确保公文质量。行政科根据文件的印量和办公室核定的标准,在文件打印欠款单签字,财务科凭此单结算打印费用。

    六、水电费的管理

    1、水电费的管理,由保卫科负责检修器具、设备核实费用,逐月向财务室、分管副主任和主任报告情况。

    2、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办公室有关管理规定,节约用水用电。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接水管、电线,违者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七、会议费的管理

    1、会议费的管理,由行政科和财务科事先编报预算,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同意,落实资金后,方能实施。

    2、会后结算由行政科汇同财务科,按预算情况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后,再送办公室主任审批,凭据及附件签字报销,不得超支。

    八、小车费的管理

    1、小车费的管理,按县政府办公室《小汽车管理制度》执行。

    2、小车修理发生的修理费及小车燃料费,财务科建立台帐分车考核。

    九、资产的管理

    1、财产的管理

    ①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管理:县政府内的公用房屋由分管副主任协调,一律实行物业化管理和有偿服务,职工住宅的屋顶和地下工程的维修费用可适当在修缮费中补助部分,必要的大型维修,必须专题报告,经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待经费落实后进行,其费用不得超支。

    ②机械设备、工具和器具的管理:微机、其它机器设备以及专用工具、器具等一律落实专人管理,对无故损坏和丢失的要照价赔偿,对公物未经允许挪作私用的,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③交通设备的管理:严格按有关小汽车的管理办法执行。

    ④通讯设备的管理:凡公款购通讯设备在购买时一律办理登记和领用手续,并在财务上登记入帐,年终盘点;通讯设备实行专人专用,不得借给他人使用,无故损坏和丢失的照价赔偿,在离岗或调出本部门时一律退还,否则暂不办理调离手续。

    2、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①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应事先请示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后,由财务室人员统一购买,凭正规发票签经办人后报销。

    ②设立财产登记簿,实行领用制度,谁使用谁保管,丢失和无故损坏的要照价赔偿。离开原部门工作时应交回,对自然损耗需要更换的,必须交旧领新。

     ③年终进行盘点,对报废、损坏和丢失的要填报损益单,按规定进行处理。

    十、财务管理

    1、严格审批手续,控制不合理开支。部门包干经费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销。县政府办公室开支在500元以内的由分管副主任审批,500元以上的由主任审批。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设备购置,房屋维修改造等重大开支项目要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分管县长同意。

    2、严格报帐制度,职工出差借支的差旅费和业务费,在返回单位一周内凭票报销并结清借款;各部门发生的经费往来帐,应在当月结清,不准长期挂帐。

    3、财会室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收支手续必须齐备,凡出差借支在2000元以上的必须经办公室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从财政借支、需要从办公室财务帐过帐的经费,必须经办公室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后,方可转出,财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4、预算内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季向主任和分管财务的领导汇报一次,半年向主任办公会通报一次。

    5、要广开财路,多渠道筹措资金,弥补办公经费不足,确保县政府领导工作需要。

    6、财务室要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做到帐实相符,年终盘点,对有损益的要及时处理下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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