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行政管理股

  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县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印鉴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领导请销假登记工作。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和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政工、人事、机构编制、精神文明、爱国卫生、计划生育、普法、安全等工作。

  负责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及财务关系归口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秘书股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领导同志在重要会议上的综合性报告和讲话;参与县政府重要文件起草工作;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负责县政府报送县人大常务会会议汇报材料的审核工作;负责上级领导检查县政府工作记录、整理领导讲话和会议纪要。


 信息调研股

  负责政务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编辑调研信息等工作。


 机关保卫

  负责机关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外来人员的日常工作接洽;参与接待、处理有关来人来访的协调服务;负责县政府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联系、联络工作;负责对上下反映的情况作好登记并及时传达报告,负责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外事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批示和决定。

  负责拟定外事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外事工作规划以及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负责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调查研究,对县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侨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调查研究全县侨务工作情况及国外侨情,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全县侨务信息,制订全县侨务工作的发展规划。

  归口管理全县侨务工作,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及华侨、华人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和归侨侨眷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

  依法保护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正当权益,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会团体的团结友好工作。拟定有关归侨、侨眷工作的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办理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出入境事宜。


 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

  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

  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

  组织编制、修订《旺苍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检查指导镇、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组织审核县专项应急预案;

  督促、检查镇乡人民政府及部门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

  负责全县各类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报露、新闻发布以及与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的联系沟通。

  协调指导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

  负责与专家咨询机构的协调联系并提供相应服务。

  负责与驻旺解放军、武警部队在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联系;

  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挂靠单位


 督查督办室

  负责党的方针、政策和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负责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议、决定和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负责县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的办理。

  负责本级或上一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需由本级政府答复的有关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

  负责本级政府日常工作会议、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其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

  负责新闻媒介和内部刊物中反映出来的对本地区有关问题的重要批评和建议的办理。

  负责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督促办理。

  负责审核承办单位报送的督查情况报告,参与重要督查事项的查处工作。

  负责收集督查工作信息,向上级和领导提供决策服务。


 法制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县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涉及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

  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协调、修改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涉法内容的行政文件。

  监督检查县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

  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监督管理;协调处理行政机关之间在行政执法中产生的争议;组织、指导、参与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


 救灾办

  负责贯彻执行抗灾救灾方针政策,办理抗灾救灾事宜,指导全县抗灾救灾工作,争取上报抗灾救灾资金物资,对全县抗灾救灾资金物资提出分配意见,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协调和统计工作。


 县长热线办

  对群众来电进行记录、答复、分类、转办、协调、督查、反馈和归档;

  对每天接处电话情况进行统计归类;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定期或不定期编发县长热线办公室快报,为领导提供改进工作和决策参考的有关信息

  处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公室

  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贯彻实施工作,部署全县宣传、培训和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有关清理工作,研究为实施行政许可的正常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研究制定与行政许可法配套的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政务服务中心

  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审议、制定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组织实施。

  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安排、调整。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依法决定撤消或者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定期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对各部门、各单位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政务服务中心党、团组织按照《党章》、《团章》对党员、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加强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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