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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 苍 县 林 业 局   


旺 苍 林 业

  旺苍县地处川北米仓山南麓,为全省林业资源大县和林业工作重点县。全县林业用地185441.8公顷,占总幅员面积297533.8公顷的62.3%。活立木蓄积72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3.97%。森林植物林木种类76科153属292种,野生动物7纲32目74科186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云豹、黑麂、金雕、扭角羚,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黑熊、麝、红腹锦鸡、大鲵等一、二级保护动物共40余种,国家一级保护树种有红豆杉、崖柏。
  “九五”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三年来,我县进一步认真贯彻了党和国家关于植树造林,绿化国土,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绿山富民奔小康”、“把旺苍建成嘉陵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的指导思想,抢抓西部大开发带来的历史性机遇,走以实施各项林业重点工程带动整个林业大发展的思路,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以结构调整为突破口,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苦干兴林,林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快速发展了林业生产力。“九五”期至今,旺苍县共完成各类工程造林69.46万亩,其中:营造林速丰林5.3万亩,长防林12.9万亩,飞播(含人工点撒播)造林26.3万亩,生态工程造林5.8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5.5万亩,退一还二荒山造林4.85万亩,实施天保公益林1.81万亩。德援项目造林5.35万亩,封补0.6万亩,迹地更新1万亩。实施各类封山育林3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500万株。
  通过各类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采取造、封、抚、改措施配套,乔、灌、草结合,合理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坚持分区治理、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原则,我县生态林业的框架已经确立定型,林业生态效益明显发挥,森林动植物资源及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实现了稳定“三增长”,完备的生态体系已初步建立,全县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依托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以产业结构调整为突破口,加强了产业基地建设,建成了全国名特优新经济林杜仲之乡。全县10万亩茶叶基地和1万亩水果基地及6万亩核桃干果基地建设项目已纳入全县产业结构调整重要内容。
  米仓山自然保护区已成功实施德国技术援助项目,必将有力推动保护区申报国家级的进程,形成以生态旅游为龙头的县域经济新的亮点。

旺苍林业基本情况

一.林业机构

    旺苍县林业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七个股室分别是局办公室、森林警察大队(护林防火办)、林政资源管理股、绿化造林管理股(德援办、退耕办)、对外交流合作股(天保办)、计划财务审计股、人事教育股。
县林业局下辖6个直属单位,分别为县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米仓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森林经营所、县国营林场、县林产有限公司、县国营松米山苗圃。
  县林业局延伸部门包括9个中心林业站、35个乡镇林业站及5个木材检查站,天保工程实施后,县林业局成立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管理中心,下设天保办公室、林政执法办公室、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办公室、财会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五个专门办事机构和13个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站、35个乡镇护林站。

二.林业局班子、制度建设

   县林业局全体人员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精诚团结,真抓实干,以扎实实施各项林业工程和全面推动林业工作为纽带,形成了富有朝气活力和强大战斗力的坚强堡垒。县林业局始终把“建一流班子,创一流业绩”作为行业最高奋斗目标,林业局班子加强了学习,班子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高,整体合力得到增强。着力勤政务实,出色地完成了林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厉行清正廉洁,提高了班子成员拒腐防变的能力。近年来,林业局班子连续三年被县委评为“四好领导班子”,县林业局先后被上级评为全省天保工程先进单位、全省速丰林建设先进县、全市林业工作先进集体、川陕鄂渝巴山地区护林联防先进单位,林业系统“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均跻身全县前列,行业工作成效显著。 
   在行业管理方面,我局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准绳,以“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求真务实,勤廉高效”为准则,加强了行政效能建设,提高了办事效率和质量;对工程造林技术指导、种苗服务、工程责任事故及公安林政执法、林政资源管理、护林防火等工作,实行了责任追究制,真正实现了把责任落实到股室和个人,提高了工作质量,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了各项工作能落到实处,做到了千斤重担人人挑,个个肩上有指标;实行了限时办结制度,提高了工作时效;实行了首问责任制,方便了群众办事,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实行了林业警示教育制,做到了警钟长鸣;实行了效绩挂钩,综合考评制,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了督查督办制,确保了政令畅通和工作力度。

三.县林业局的工作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我县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林业规范文件,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拟订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林业信息的收集、整理;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监督林业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防沙治沙工作;负责全县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态造林等生态环境建设及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指导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组织协调利用外援、外资进行林业项目的实施;指导、监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
  (四)主管全县森林资源;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按规定权限编制下达采伐限额,并负责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协调森工企业在转产、改制过程中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关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负责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负责森林公园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管理。
  (六)负责制定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全县林业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七)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森林资源资产;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会、审计工作。
  (八)指导生态公益林、风景林和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
  (九)负责林业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林业外资项目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全县林业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作好组织、人事、工资工作;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十)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旺苍县林业局领导班子名单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罗 华
局 长
4201315办 13308124316 8845003
张全林
副局长
4204246办 13808129373 13086512733
4202194宅 8843373
李 筠
副局长
4204495办 13320737922 4203953宅
何家才
副局长
4205096办 13908124315 4204662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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