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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审计局   

1984年---2002年发展概况

组织沿革简介

  1984年元月,旺苍县审计局组建成立。任命陈立训同志为审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负责内部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办公设施的购置。1984年1月至1986年12月(第一届),审计局先后设置了局办公室、工交企业审计股、农业水基建审计股三个内部机构,共调配人员12人。建局时由于县政府办公大楼办公用房紧张,审计局设在县委招待所内办公,后又迁至县工农联合商场三楼办公,1985年5月在县政府的安排下,迁回县政府办公大楼三楼办公。1984年至1986年期间,审计局各项工作处于打基础阶段,这期间在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下,初步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拟定了审计工作任务职权及责任。在我县先后开展了育林基金、商业局、煤建公司、行政事业等项目(单位)的审计,1984年至1986年共完成审计项目(单位)58个,查处违纪金额416万元。
  1987年陈立训同志调广元市工作,郑尚芳同志从1987年至1992年担任了审计局局长(第二、三届)。局内设机构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5个,人员由原来的12人,增加到20人。这期间,开展了财政、金融、工业、商业、行政事业等审计工作,先后完成审计项目(单位)367个,查处违纪金额1370万元。
  1992年8月,郑尚芳同志调广元市审计局工作,刘国志同志从1992年9月至1999年10月担任审计局局长(第四、五届)。在这一时期由于《审计法》的颁布,使审计工作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内设机构增加到7个,人员增加到21人。审计工作质量较前几届有了很大提高。从1993年至1999年,共完成审计项目(单位)341个,查处违纪金额428.3万元。局领导班子连续几年获县“四好班子”,1997年获市级“四好领导班子”,局党支部年年获“红旗党支部”,市级文明单位。
  1999年12月,刘国志同志任局党组书记,马军同志从1999年12月至2003年4月担任审计局局长(第五届),在这一期间,经历了机构改革,局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人员减少到18人。在审计业务上,按照朱总理对搞好审计工作,服务西部大开发提出的“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指示,深化改革和改进财政审计和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资金的审计,按照审计署颁布的《审计规范要求》,努力提高审计质量。3年来,共完成审计项目190个,查处违纪金额9252万元。局领导班子建设、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工作、审计业务等方面的工作连续三年都保持了“先进单位”的荣誉。
  2003年4月马军同志调县委工作,何永继同志担任审计局局长(第六届),在2003年审计工作中,审计局一班人将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为契机,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全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一是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审计监督;二是围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加强审计监督;三是围绕反腐倡廉,加强审计监督;四是围绕县委,县政府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加强审计监督;五是围绕“人、技、法”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03年将是旺苍县审计工作快速发展的新起点。


充分发挥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情况

  19年来,旺苍县审计局的审计工作在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了十四大有关“强化审计监督”的精神和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十条规定,认真履行了《宪法》和《审计法》赋于的审计监督职责,圆满地完成了各年度的审计任务。1984年至2002年底止,共完成审计项目956个(项),查处违纪金额15444.1万元,上缴财政金额637万元,追回被挤占挪用资金586万元,为促进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是突出重点,监督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财政、金融等部门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审计监督的重点进一步转向了财政,金融和重点建设等方面。1984年以来,旺苍县审计局按照审计署及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和各级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中发[1993]06号),加强了对财政、金融和新开工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审计。19年来,除对县财政审计外,对乡镇财政的审计面达到了百分之百。在审计中重点审查了财政收支及国家资产的完整情况,查出违纪金额2073万元,上缴财政金额320.5元,对违反财政法规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处理。对县人行、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保险公司的审计,重点审查了信贷计划、规模的执行情况,执行信贷政策及银行和内部及信贷管理与控制制度,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252.4万元,上缴23万元,并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纠正。审查新开工建设项目157个,审查资金3047万元。通过以上审计,对促进整顿我县财政、金融秩序,控制基建规模,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改进对国有企业审计办法,促进经营机制转换
  加强和改进对国有企业的审计办法,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好务,既是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快审计工作发展的内在需要。因此,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审计监督规定》,在审计工作中,注重引导全局审计人员,把经济监督与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服好务紧密结合起来。自1984年以来,我们在对县治城煤矿等几十个企业审计中:一是克服了单纯局限于财务收支审计的一般方法,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有宏观意识,针对制约企业转换经营机构的问题,向审查企业内控制度和经济效益方面延伸;二是克服就事论事,要求在查出问题的基础上,努力上升到理性认识上,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三是克服一审了之,要求针对问题,提出促进宏观经济调控的建议,加强审计信息反馈,使之进入政府的决策;四是围绕搞活企业,促进机制转换,支持企业用活、用足、用好国家有关政策,在审计中坚持“审、帮、促”的原则,把从单纯核实企业财务收支向分析资金占用、周转、评价效益等方面深化,从单纯照搬规章制度向既以法规、政策为依据,又结合实际,从有利于生产力发展进行处理方面深化,同时,把审计建议作为审计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力求针对性强,适用效果好。通过以上工作,帮助企业纠正了违纪问题,健全了内控制度,促进了经营管理的改善和经营机制的转换,有力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

   三是认真执行《审计法》,切实开展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994年8月《审计法》颁发后,对本级财政预算情况进行审计是贯彻落实《审计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审计的一项新的工作。在1995至2002年中,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下,扎扎实实的开展了这项工作。在审计中,重点检查了有无隐瞒、截留或转移预算内收入;有无挤占、挪用、虚列预算支出;有无违反规定擅自调整预算等问题。通过审计,查处违纪金额1034万元,并将审计结果,按《审计法》的规定,向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法》赋予的职责。

  四是积极开展对农业、教育、外资运用等专项资金的审计
  为使我县管好用好农业资金,促进农业发展,把农业资金列为了审计工作重点。先后对农业、林业、农机、畜牧、水电、蚕桑、扶贫等资金进行了审计,查出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违纪金额867万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
在市审计局和县政府的安排下,除对本县教育经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外,还派出审计组对苍溪县的教育资金进行了审计,共查处违纪金额179.8万元。
  为加强外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连续四年组织审计人员对我县使用世行贷款种植龙须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对资金的收、管、用以及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8.9万元,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了纠正。

  五是积极参加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工作
  1996年,根据国务院的指示、配合财政、银行等部门,积极开展了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工作、我局对全县11个乡镇财政的预算外资金进行了清查。重点检查了有无自行设立预算外资金收费项目,有无隐瞒、截留财政收入转移到预算外收入等问题。共清理检查出违纪金额242万元,上缴财政15万元,罚款49316元,并对加强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六是认真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997年根据中办和国办通知精神,切实开展了全县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高度重视下,实施审计工作6年来,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116个(项),涉及党政干部134人,查处违纪金额3725万元,其中,移交司法、纪检部门处理案件5件。在审计过程中,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加大了审计执法力度,对维护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建设,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发挥了审计工作应有的积极作用。

  七是努力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
  自1990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直接向我局交办的审计事项逐年增多,大都属于关系到我县经济发展的重点问题;关系到改革和稳定的难点问题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其中:先后完成了对县“希望工程”、“城区防洪工程”、“县委、政府办公大楼工程”、“县支铁办”、“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石墨厂”、“县扶贫开发总公司”企业破产清算等40多个项目(单位)的审计。对于每次交办的审计任务我局都及时调配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为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决策依据。


切实抓好审计工作“三化”建设

  《审计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审计监督工作已步入法制运行的轨道。加强审计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是审计工作面临的一个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一是坚持以学《审计法》为主,加强了财税、企业及与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了政策、法规的研究,促进了审计人员对各项法规的正确理解、掌握,进一步提高了审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规知识水平。
  二是根据国家、省、市审计机关对审计工作的规范要求,对审计作业流程各阶段的工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岗位责任,作了更明确具体的规定,对审计文书格式作了统一的要求。
  三是抓好执法工作。一是为了在审计执法中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实事求是的问题,针对审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了经常性的政策研究,注意划清界限。在查实违纪违规行为,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处理中注重宽严适度。二是严把审计质量关。为了审计执法的合法和高效,局建立了审计执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审计执法内控制度。凡是审计报告和处理决定必须经业务股室负责人、主管业务的局领导进行严格审定,如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不充分、材料不完备、体式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审计项目负责人修改补充,最后由局领导召开审计业务审理会议研究决定。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必须做到查处问题都要有法律依据,不经审理,不予签发。三是坚持重大审计项目结束后向县领导汇报制度。在每个审计项目实施中都必须做到依法审计,依法处理,在每年的审计执法中,从未出现一例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坚持不懈抓好审计队伍建设

  审计干部肩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这支队伍的素质高低,不仅影响着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还将关系到依法行政和政府形象。19年来,在抓审计执法监督的同时,旺苍县审计局对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作出了不懈努力。

  一是切实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
  好的领导班子,才能带出好的队伍。领导干部的领导效能最根本是取决于领导者的素质,取决能否运用科学的领导方法。为了提高局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素质和班子整体素质,使之成为具有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的整体,按照“学习、团结、勤政、廉洁”的“四好”要求:在学习上,根据江泽民同志“多挤一点时间学习,少搞一点应酬,多做些调查研究,少一些主观主义。多干些实事,少说些空话”的指示精神,局内建立了以领导成员为主的中心学习组,制定了经常性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长期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江泽民同志的《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措施。同时还积极主动的参加了县委中心组学习。由于经常性的学习,使局领导班子工作思路清晰,既能把握党的思想路线大方向,又能切合实际地把审计工作融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中,把劲用在点子上。既有利于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又注重了维护财经纪律。在团结上,坚持民主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主要领导在工作中做到为副职工作铺路搭桥,坦诚相处,真诚相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持局内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保证了班子团结;坚持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达到思想上相互沟通、生活上相互关心、工作上相互支持。勤政上,局领导凡要求局职工干部做到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以身示范,在工作中勤政务实、真抓实干,坚持参与和深入审计工作实际,在各自分管的工作中,率先作出表率。在廉政上,为局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把“自律关”,带头遵纪守法,做到管住自己的心”,不起贪欲;管住自己的“嘴”,不乱吃乱说;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拿乱要;管住自己的“腿”,不去不该去的场所;管住自己的“人”,严格要求下属和家人。近二十年来,局领导班子内未出现一例违纪违法行为,努力做到自励、自警、自律、自严、自觉、自醒,局领导班子连续十多年被县委、政府授予“四好班子”荣誉称号。

   二是认真抓好全局人员的思想教育
  全局干部人员总体素质较好,思想活跃,工作热情高,但审计工作中容易接触各方面的消极因素,思想易受到影响。为了提高全局审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自觉抵御腐败思想的侵蚀,从两个方面开展了工作:是坚持了经常性的政治学习力度。保证全局干部每周两个半天的学习时间,组织大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吃透精神、领会实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努力改造主观世界,指导审计工作实施,解决审计王作中的实际问题。二是大力倡导勤政爱岗,积极奉献的敬业精神。审计工作能否搞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干部有无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审计机关相对来说较清苦。“清”是收入不多,“苦”是工作紧张,为了要求全局于部做到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加强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全局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从本职岗位做起,从小事做起,埋头苦干、爱岗敬业。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审计水平
   为了提高全局审计人员业务素质,适应改革形势的发展需要,我们采用了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一是局领导坚持经常性深入股室,了解和指导具体审计业务。对难度较大的审计项目,组织股室人员对业务疑难问题进行研究、讨论,互相探讨、互相提高。二是抓知识更新。为了便于审计人员业务自学,每年无论经费多困难,总是优先保证业务书籍的订购。一但有了新知识,局领导首先进行钻研,然后组织全局审计人员学习、掌握。三是注意培养新的业务骨干力量。把素质好、有上进的年轻人推上第一线,压任务、压担子,使其担任主审人员,培养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四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学习。五是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审计人员积极参加电大、函大、自学考试学习。截2002年底,我局电大、函大、自学考试已取得大专文凭7人,参加省市各类长短培训学习87余人次。人员素质的提高,为我局审计工作增添了后劲,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以及我县审计事业的发展打了竖实的基础。

  四是大力加强廉政建设
  廉洁行政,是严格执法,增强审计执法力度的I作基础。在局经常性的政治学习中,积极组织全局人员先后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特别是着重对《审计署关于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不准参加公款支付的娱乐性活动的规定》、《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借欠、掷用公款的通知》、《旺苍县接待工作制度》、《关于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在加强学习的同时,为了加强执行各项廉洁行政规定的约束力,除将全局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纳入年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外,还将《审计人员纪律》打印附于《审计通知》之后,使被审计单位监督审计人员执行。审计项目结束后,进行廉洁从审情况的回访调查,实行回签制度,在廉政建设工作中,由于我们注重以教育、制度约束为主,抓好防范工作,近20年来经市审计局多次的廉政工作检查、全局人员在工作中未出现一例不廉洁行为。

  五是努力建立健全好约束机制
  在队伍建设中,为了促进全局人员政治思想、业务素质的提高,除加强学习教育外,在措施上,还加强了制度约束。自1984年起,根据局内部工作管理需要,工作管理制度先后进行了9次修改和完善。为了使工作职责和制度的执行落到实处,还根据工作职责内容要求,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加强了工作的目标管理。在目标管理中,对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凡能量化的尽可能的把责任分解到股室、落实到人头,实行了年终严格考核,逗硬奖惩。通过年终考核,拉开了奖励档次,消除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充分调动了全局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增强了全局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保证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抓好社审内审指导工作

  社审工作:一是加强了对县审计事务所的宣传工作,有效的扩大了社会知名度;二是加强了业务管理的指导工作,督促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加强了对审计事务所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其工作进行了目标管理;四是帮助审计事务所拓展了业务,为其排扰解难做了大量的协调王作。自1988年至1998年,审计事务所完成各项审计委托事项622项,完成基建竣工决算审计项目105个,审计金额l.2亿元,审减额520万元,10年来实观业务收入325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995年曾荣获省先进事务所,1994年至1996年连续三年荣获市先进事务所。
  内审工作: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指导监督工作。多年来,坚持深入内审机构,加强实地工作调查指导。除此以来,还先后组织广旺矿务局、旺苍煤铁厂、建行县支行等十多个单位的内审机构人员参加了审计资格的学习考试,促进了内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1996年,全县建有内审机构最多达到13个,多年来累计完成审计项目(单位)108个,纠正违纪金1473万元,促进增收节支627万元。


努力抓好办公条件的改善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审计工作办公条件已远远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关心支持下,通过我局自身努力,现已购置了微机11台,并建立了网络,通过多年的培训学习,现代化办公手段已用于审计工作中。局还多次更换了业务用车及部分办公设施,改善了工作条件,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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