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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信访办   


《国家信访条例》摘录

  ……
  第三条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具体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
  第八条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信访工作纳入同级党委、政府总体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主任 贺朝凯

副主任 向均平

  一、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访,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
  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跨乡镇和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
  四、检查、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并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及市委市政府信访办批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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