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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   

政法委设置情况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机关编制总数为13名(含处法办、维稳办、综治办、国安办编制),其中行政编制11名(含处法办3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其领导职数设置为:书记1名(由县委领导兼任),副书记1名(由县政府领导兼任);常务副书记1名;副书记1名;处法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维稳办主任1名;综治办主任1名;国安办主任1名;政治部主任1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处法、国安办、维稳办、综治办为正科级机构。政法委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执法督查督办室、政治部。


主要职能

  一、领导、组织、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稳定工作。负责组织参与维护稳定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县社会稳定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全县维护稳定工作态势,向县委维稳定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维护稳定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及责任人提出查究意见。
  二、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处法”工作,了解掌握全县“法轮功”活动情况,及时向县“处法”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指导全县各地落实县委、县政府“处法”工作部署,抓好全县深入开展宣传揭批和教育转化工作;督促、检查“处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法轮功”重点人员档案,落实防范监察措施,杜绝“法轮功”人员外出和在本地聚集滋事事件发生,确保全县政治稳定。
  三、组织指导、推进全县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县级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的管理;负责领导组织、督促、检查全县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收集掌握全县综治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总结、推广综治工作先进经验;对需实行一票否决的单位进行调、审核、办理否决决定书,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抓好综合治理宣传,创模活动和安全文明小区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铁路护路工作。
  四、领导、组织、协调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本地区国家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护国家安全。
  五、负责督促、检查政法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依法指导、检查和监督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活动,协调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督办领导批示的重要案件和工作事项;研究司法实践中实用法律和执法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人民群众的控告和申诉,协调和督促政法各部门的信访、控告和申诉工作。
  六、研究制定政法部门党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思想政治工作,适时提出加强和改进政法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和措施;研究和推动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调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政法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和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大案要案;牵头查处政法干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指导、督促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对失职责任人提出追究意见;负责机关干部培训、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党务、纪检、监察、人事和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对一定时期内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领导组织、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
  三、领导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制定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项措施的落实和全县铁路护路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县政法队伍建设规划方案;研究制定政法系统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纪委、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负责查处政法干警违纪大案要案;检查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检查、监督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先例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法律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六、组织、协调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本地区国家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护国家安全。
  七、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参与起草、修改有关文件和文稿。
  八、领导组织、协调处置“法轮功”工作,监督检查“处法”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护全县政治稳定。
  九、承办县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关建设

  为把政法委建成纪律严明、管理科学、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集体,历届领导班子狠抓机关自身建设,苦练内功,外塑形象,整章建制,先后制定了机关学习制度、机关考勤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新一届领导班子响亮地提出了“政治建委、作风立委、素质强委、业务兴委”的口号,力求使政法委成为政法系统的标兵,成为政法系统的旗帜。

干部通讯录  

何 平 常务副书记 13908124877
王进忠 副书记 8124898
何 进 维稳办主任 13183566785
熊顺莉 政治部主任 13684332003
雷开国 国安办副主任 13158744566
张明贤 处法办副主任 13183566491
杜兴荣 综治办副主任 8842855
办公室   420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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