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旺苍监管支局

机关职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旺苍监管支局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派出机构,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的授权和领导下,依法负责辖内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二)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和宣传工作,落实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依法受理、调查、处理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依法对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经营行为、信息披露等实施监管。

(四)依法对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开展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风险与合规评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统计有关监管数据和信息,编制监管数据报表,跟踪、监测金融业运行情况,履行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职责,加强与相关机构的信息共享。

(六)负责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等的科技监管,落实科技监管政策,开展风险监测、分析、评价、预警。

(七)牵头会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监测排查;按分工对非法设立金融机构、从事特许金融活动等进行组织调查,研究提出认定意见;非法金融活动认定后,按分工对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采取相关措施或予以取缔。

(八)加强央地金融监管协同,对地方金融监管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九)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十)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要求,跨区域开展现场检查,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