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会务、后勤保障及值班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机关电子政务建设、政务公开工作;牵头负责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

(二)工业企业股。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牵头协调解决影响企业正常运行的重大问题,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制定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处理、研究、发布;牵头负责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重要物资和交通运输方面的协调服务。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配套发展;负责新进规企业培育;拟定全县培育大企业大集团、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组织推进中小企业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指导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参与指导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创建工作;指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拟订工业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开展人才培养培训。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产业及金属材料产业的综合协调服务及推动发展工作;拟订产业发展规划、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负责农产品加工、食品饮料及酒行业的综合协调服务及推动发展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指导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建材、家居产业综合协调服务及推动发展工作;拟订产业发展规划、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负责能源化工产业综合协调服务及推动发展工作;拟订产业发展规划、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负责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有关工作。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重大装备和机械行业综合协调服务及推动发展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资金计划,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负责汽车制造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专项计划。负责医药(含健康产品)产业的综合协调服务及推动发展工作;拟订产业发展规划、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和重点医药园区建设;负责县药品储备管理,组织实施重大情况下药品的紧急调度。负责轻工纺织产业综合协调服务和推动发展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指导企业旅游工艺品开发及行业高技能人才推荐评选。

(三)工业投资股。负责全县工业投资及技术改造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中长期投资规划和指南、年度计划和政策;组织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转报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确认;牵头负责工业项目库建设,提出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使用方向和原则;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拟订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和指南,组织推动产学研协同发展;编制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扶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组织推进行业重点项目和经济技术合作。拟订并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支持政策,推进其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推进工业设计;协调重点产业相关产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等重点领域发展;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产业、企业调整和重组。

(四)科学技术管理股。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对全县重大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进行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申报、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科技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组织编制和实施农村及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申报并实施各级各类农业科技计划和社会事业科技计划,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园区、基地的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负责科技交流与合作;拟订科技成果评价、科技奖励、科技成果推广、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和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推荐的具体工作。

(五)信息化股。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互联互通,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协调信息安全测评、数字认证、等级保护等工作;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统一规划并协调管理重大项目、工程通信设施;组织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实施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规范;推进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申报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专项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承担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工作;承担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推进互联网、智能卡产业的发展及应用推广。

(六)电力能源股(旺苍县电力执法大队)。负责电力、成品油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制定中、长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电力市场化交易协调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并网管理,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供电营业等电力许可;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七)安全环境与综合利用股。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节约工作,配合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组织申报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组织实施工业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负责工业企业节能监察执法工作;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工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八)民营经济与产业合作股。制定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目标,研究和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外通报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督促检查、考核各乡镇、各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牵头推进工业产业发展;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组织指导企业跨区域和境外开展合作;牵头推进产业转移与产业协作;统筹推进工业领域招商引资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展会等活动;负责工业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牵头搭建工业企业信贷资金融资平台,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外事工作。

(九)盐政管理股。负责食盐行业管理,依法查处食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盐的安全管控和价格干预工作;负责行业的统计分析及运行监测,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政策法规和综合股。牵头起草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规定,参与区域及专项规划编制及重大产业布局,拟订推进工业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产业政策确认,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战略研究;提出工业经济结构及布局调整的实施方案,推动实施重大发展战略;牵头做好深化改革工作;牵头做好依法治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牵头做好企业降本减负工作;指导本领域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组织对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履行监督、指导、管理、服务职能;处理信访,维护稳定;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

(十一)财务股。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职工保险办理;负责部门预(决)算编报、执行及预算绩效的评价与考核;拟订并贯彻实施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报批和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等财政专项资金日常核算。

(十二)人事股(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和科技项目申报评审监督;负责工业、信息化和科技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内部审计;负责城镇集体企业破产清算资金内部审计;负责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承办经济类、工程类、工业设计、电子工程技术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工业、信息化及科学技术系统干部培训;指导协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和管理工作;指导委托培训机构培训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系统的宣传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县经济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党组按照县委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