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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开展流通环节酒类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13-02-21 来源:县工商局 点击量:149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以名酒、葡萄酒、啤酒销售等为重点,督促经营者建立严格的进货验收和销售制度,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侵权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散装白酒销售监管,要求经营户认真查验并记录厂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每批次散酒检验报告等,并在盛装容器上标注酒的名称、原料、出厂日期、生产企业等内容。三是与经贸、质监、药监等部门配合,对严查无证无照经营酒类行为。 

    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假冒“丰谷”酒案件3件,处罚款1万元,没收“丰谷”白酒546瓶;查处无照从事白酒生产、销售行为1件,处罚款1.2万元,没收散白酒200公斤。(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