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2年度创建模范信用乡(镇)、村、农户的通知
各村委会(场、站)、乡信用社: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信用工程创建工作,不断打造良好地金融生态环境,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的意见》(广府发〔2010〕24号)、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旺府办函[2009]60号)、《关于印发旺苍县模范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和诚信中小企业创建考核办法的通知》(旺府办函[2010]12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联社创建规划,现将2012年度创建模范信用乡(镇)、村、农户的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正源乡人民政府成立以乡长鲜刚为组长,分管副乡长张虎为副组长,何大刚、王全清、赵章普、唐开勇、龙开斌、各村支书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认真按照联社创建目标,严格按照创建条件,对农户、村组、乡(镇)进行评分,并积极申报,按时完成创建目标。
二、工作职责;
(一)信用社积极向党委、政府作好汇报,同时与乡(镇)、村委员会、企业、社区联络、沟通,进一步增强工作协调和合作,共同搞好信用工程创建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按质按量的完成创建工作。
(二)信用社负责资料的收集,在对农户全面建档,评级,授信的基础上,对服务区域内的城镇居民,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全面开展评级授信工作,作好城镇居民贷款前期基础性工作,主动积极搞好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三)信用社对所收集的资料及农户,城镇居民评级授信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无误。
三,创建目标。
将辖内的辕门村、竹园村、学堂村、卫星村、白鹤村、深溪村创建为信用村,将正源乡创建为信用乡。
四,工作措施。
1.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工作,提高资产质量,将不良贷款控制在比例之内,乡村社干部按照信用社的清收办法,落实责任,多策并举,加大清收。
2、严格农户评级授信工作。信用社要按照旺苍县农村信用联社关于转发《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旺信联发〔2009〕286号)文件要求,各信用社必须坚持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原则,严格在授信额度内发放贷款。
3.严格条件,逐步开展信用社区、信用企业创建工作。按照联社的要求,信用社在对农户全面建档、评级、授信的基础上,还要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城镇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川信联发〔2007〕122号)文件要求,对服务区域内的城镇居民、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全面开展评级授信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城镇居民家庭基本信息资料和资金需求情况,做好城镇居民贷款前期基础性工作,主动积极搞好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及时、快速为服务范围内的城镇居民提供各种信贷服务。
4、按照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模范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和诚信中小企业创建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和标准,积极、主动开展创建工作,在10月底前达到创建目标,搞好自查初验和申报复查验收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创建目标任务。
二0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