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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五项措施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03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量:173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确保依法、及时、全面、足额核定征收排污费,县环保局采取五项措施,促进排污费征收工作全面开展,确保2013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重点排污企业排污量核定。进一步加强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强化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审核,对涉及排污量核定的各类原材料、产品产量、能源消耗量等要素予以重点审核,严厉查处企业故意少报、漏报的行为。

    二是进一步拓宽征收面。对新批新建项目,行政许可股及时与监察大队沟通,尽快掌握企业项目投产运营情况,催促企业进行排污申报,不断拓宽征收范围。

    三是要求半停产、阶段性停产企业提供生产月报表或停产报告,并结合日常监察记录对其进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及核定,确保排污费的依法、全面足额征收。

    四是加大现场监察力度。紧密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境监察力度,以环境监察为手段,促进排污费征收,达到以查促收作用。

    五是加大宣传服务力度。强化缴纳排污费是排污者法定义务的意识, 对企业排污收费工作实行上门服务,与征收对象在具体问题上多解释、多沟通,减少分歧,避免对立,形成共识,确保排污费征收任务的顺利完成。(县环保局  王译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