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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三举措确保城乡低保健康运行
发布时间:2013-04-17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量:173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在全县范围组织人员对低保户进行审核复查,对现有保障对象进行重新登记和入户审查。经过审核复查,1-4月我县共取消因生活条件好转、退休、死亡等保障对象1085人(其中城市470人,农村615人),同时提高了530户城乡低保救助对象的补助水平,通过本次清理有效的杜绝了错保现象。

    二是积极主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纳入城乡低保保障。经全县各村(居)委会入户调查,乡镇(街道)审核和层层公示,1-4月我县因病、因残及意外情况等原因,重新纳入城市低保216户、390人,农村低保575户、780人,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保证。

    三是按月足额发放低保金,努力维护社会稳定。1-4月全县通过银行直发,共发放城乡低保金及临时救助2707.3万元(其中城镇1643.6万元,农村1063.7万元)。(民政局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