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食药监〔2013〕29号
局机关各股室、县稽查大队、监测检验中心:
4月20号上午8:02分,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强烈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灾情。国家总局张勇局长对四川全省系统抗震救灾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省局立即召开了全省应急救灾视频会议,并下发《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川食药监发〔2013〕23号),市局及时转发张勇局长的指示和省局紧急通知(广食药监发〔2013〕89号),现将市局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局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局紧急通知要求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贯彻国家总局、省、市局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做好应急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责任领导:宋勇,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县稽查大队、监测检验中心)
二、及时摸清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情况,随时应接省市县统一调配,积极做好参与救援工作的准备。(责任领导:程立,责任单位:药械股。
三、坚持一手抓救援,一手抓监管的工作方针,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坚决遏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各“四品一械”监管股室、各片区)
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局机关干部职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责任领导:马丽,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县稽查大队、监测检验中心)
五、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全局干部职工确保24小时手机畅通。局机关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局班子成员及所有中层以上干部近期原则上不得外出,若因特殊情况离开本县须向局长报告。(责任领导:马丽,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县稽查大队、监测检验中心)
附件: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旺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20号
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转发省局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
紧急通知的通知
广食药监发〔2013〕89号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市局直属各单位:
4月20号上午8:02分,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强烈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灾情。国家总局张勇局长对四川全省系统抗震救灾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省局及时召开了全省应急救灾视频会议,并下发《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现将省局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局视频会议精神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贯彻国家总局张勇局长的指示精神和省局视频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做好应急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来抓。(责任领导:张世忠,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市局直属各单位)
二、及时摸清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情况,随时应接省市统一调配,积极做好参与救援工作的准备。(责任领导:唐克双,责任单位:安监科、市场科、医疗器械科)
三、坚持一手抓救援,一手抓监管的工作方针,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坚决遏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责任领导:市局各分管副局长,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四品一械”各监管科室、市局直属各单位)
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市系统干部职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责任领导:卢春刚,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市局直属各单位)
五、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确保24小时手机畅通。各单位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各县区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外出,若因特殊情况离开广元需向市局局长报告。(责任领导:李树杰,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市局直属各单位)
附件: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20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食药监发〔2013〕23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4月20号上午8:0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强烈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灾情。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项救援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做好地震灾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保证灾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及时摸清药品医疗器械储备情况,应按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参与救援和支援食品、药械。做到及时救援、科学救援、有序救援。
二、雅安市局及雅安周边市(州)局要高度重视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严防不合格的食品药品流入灾区,确保灾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雅安市局除按职能职责要求做好灾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外,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主动参与救援工作。
四、雅安市局应保持应急通讯联络的畅通,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省局。
联系电话:值班室028-86785160 杨老师18080016832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