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 县建住局“三点”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县建住局“三点”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3-07-02 来源:县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 点击量:213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有关地区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减少事故总量,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建设系统把当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工作主线,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全县和谐稳定。

    一是找准着力点。组织领导,进行大力宣传,主动出击。针对近期全国进行安全生产大整治为锲机,大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主线,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出击,着重排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点,切实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能力。

    二是找对切入点。明确责任,进行有序检查,深化行动。针对近期进行的作风建设大整治为锲机,在召开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会,明确行政和企业各自责任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在建工程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并要求检查人员抓安全,要从良心做起,要清正廉洁,不吃、拿、卡、要,不收受管理对象的红包和礼金,检查要细致,要全面,要具体到操作层上,要每一个工地建一个档案,对排摸掌握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汇总,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关键风险点实行挂牌督办,深化专项行动。 
     三是找到落脚点。督促检查,进行责任追究,严格问责。针对近期进行的“中国梦”、“整治四风”及全局效能建设大整治为契机,进一步畅通政令,全方位、立体式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存在违法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经停工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降低企业资质及进行不良信息上网处罚;对违章作业进行违法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从业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一律严格廉勤预警,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依法依纪追究个人责任。通过一系列工作,进一步来统一从业人员、从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思想、使他们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从而加快推进“绿谷红城、幸福旺苍”建设,实现伟大中国梦。(县建住局  宋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