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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3-07-10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量:151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省人社厅及市人社局关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县人社局抓住机遇,落实责任,在仲裁保障、制度建设及办案质量等方面常抓不懈,切实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一是仲裁保障有力。加强了人才队伍建设,配置了专职仲裁员4人,兼职仲裁员6人;健全了硬件设施,配备了中型仲裁审理庭1间,面积80平方米,专用仲裁调解室1间、仲裁员办公室3间,购置了档案室、立案接待室、监控室、会议室等基本办案设备及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证据演示系统等办案设施。

    二是制度建设健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调解仲裁办法、内部工作流程管理制度、专兼职仲裁员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裁审衔接机制、仲裁院及内设机构职责制度和案件分类处理机制,并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绿色通道”有关工作和旺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简易程序办案做了详细规定。

   三是调解组织到位。及时指导辖区内企业建立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规范调解程序,灵活运用调解方式,使调解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并得到切实履行。截止5月底,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2件,涉案人数376人,涉案金额867万余元。其中调解成功109件,调解成功率72%。 (县人社局 冯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