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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建立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3-07-21 来源:县农业局 点击量:215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全面提高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尽量避免沼气安全事故发生,我县积极建立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县、乡镇、村层层签订沼气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安全责任书,逐级、逐人落实安全责任。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对联户沼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安全负总责,乡镇和技工对农村户用沼气负监管责任,农户对自建沼气池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预警和监督制度。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沼气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完善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督促沼气工程业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督促技工与建池农户签订沼气施工合同,严格执行户用沼气安全生产规程。

    三是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乡各镇农村沼气用户规模,科学设计农村沼气建设及安全管理维护的运行模式,合理设置服务机构和配备服务人员,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建设一支人员稳定、装备齐全、素质过硬、技术全面的农村沼气安全运行维护管理技术队伍。将沼气技工和物管员安全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培训范围,不断提高沼气建设队伍的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是抓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和大小春生产用肥的关键时节,进一步完善和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事故上报制度,坚决杜绝误报、漏报、瞒报。(县农业局 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