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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档案局组织学习国家档案局30号令,深化档案保管和利用
发布时间:2013-08-02 来源:县档案局 点击量:180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有效预防和惩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县档案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发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国家档案局30号令)。

    副局长王玺结合我县档案工作实际,认真解读《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具体内容,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准确把握处分规定的责任人、违法违纪行为的种类和处分种类、申诉权利、案件移送制度等相关内容。下一步将以局网上发布、上传至档案工作群等形式,加大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力度,让各机关单位团体及其各(街道)乡镇的广大党员干部都了解和掌握,有效预防和惩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推动依法行政进程,使全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