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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养猪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发布时间:2013-08-30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量:483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利兴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养猪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   示   材   料

一、 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旺苍县利兴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 建设育肥猪舍、母猪舍、种猪舍、崽猪猪舍共5300平方米,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办公及生活设施、污水处理站等。

        项目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55.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5%。

       项目建设情况:2012年5月,旺苍县利兴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8月完成编制工作,同年10月10日,旺苍县环境保护局以旺环函[2012]74号给予批复。项目于2012年5月开始建设,2013年1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旺苍县环境监测站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审批手续。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所产生的废水经过沼气处理后的沼液用灌车外运至有机茶生产基地进行灌溉,不外排;生产人员的生活废水蓄于旱厕用于农田灌溉。

三、 验收监测结果

        旺苍县环境监测站于2013年7月26日-7月28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

        1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0.18mg/m3-0.2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氨气排放浓度0.029-0.065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0.002-0.005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2、噪声监测结果等效声级为1#点位[昼间51.8db(a)-52.1db(a)、夜间47.2db(a)-47.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ii类标准。

 

       现将验收报告公示如上,公示日期为2013年8月27日至9月3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上报旺苍县环保局建管股。

 

电  话:0839-4222573

联系人:张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