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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落实中秋国庆不得公款请客送礼禁令不打折扣
发布时间:2013-09-09 来源:县安全监管局 点击量:141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组织学习规定,提高认识。局纪检组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县纪委转发《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严格监督执纪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吃喝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同时又重新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六个带头,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严格执行规定,不打折扣。针对文件精神要求,局纪检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必须遵守“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的要求,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节。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违纪必究。局纪检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管是局机关干部职工还是局直管企业,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县安监局  杨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