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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发布时间:2013-09-30 来源:县物价局 点击量:218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医保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支撑作用,确保患者费用负担减轻,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将从今年十月一日起,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即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县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按取消药品加成前一年度的药品加成额核定,对核定的收入减少额,在医院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消化一部分的基础上,通过财政补助和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给予弥补。(县物价局 张德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