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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出台“十不准”强化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3-10-15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量:133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有效推进治庸问责,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民政服务效能,从而全面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民政出台了民政工作“十不准”,凡有违反者,局党组和纪检组都将严格问责。一是不准上下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请假必须履行相关手续;二是不准在上班期间擅自脱岗、离岗、窜岗,外出办事、开会、出差时,必须告知股长或分管局长,同时,要告知局办公室,办公室将做好备案登记工作;三是不准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购物,不准在网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四是不准在上班期间外出喝茶、打牌、逛街等;五是不准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喝茶、打牌等一切娱乐活动;六是不准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七是不准对服务对象、办事群众服务态度冷漠, 敷衍推诿;八是不准下基层或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九是不准在开会期间打接手机、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十是不准无故关闭手机,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县民政局  陈  城)